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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诺千金读后感

2024-04-19 12:54:02心得体会

一诺千金读后感(集锦35篇)

一诺千金读后感 第1篇

  今天,我们学了一诺千金这篇课文。里面写了两件事,一件事是借钱第二件事等朋友。

  第一件事是说一个男孩,向文中的我借两元钱。当时我有些犹豫,在想是借呀还是不借呢?当男孩看见我有些犹豫时,他遍诚恳的说:‘’那钱有急用,我保证 一定在五天之内还给你!‘’于是,我借给了那个男孩。到了第五天,那男孩没来上学。于是,我开始担心和责怪,骂他不守信用。我快睡觉时,突然听到外面有人叫我。我打开窗户,看见那个男孩脸上流着汗。还哑着说:‘’看我给你变魔术,手里展开会花似的展开两元的纸币。‘’当时我高兴极啦!他嘴里不断的说:‘’我是从旱桥赶过来的,为了如期归还我在桥下面打工但是睡过了头,所以我就十万火急的跑过来‘'

  从这件事中,我知道了做人要守承诺,说到做到,尊守自己说的诺言。

  第二件事是说:'’作者在罕见的雨中等朋友,因为他们说好了风雨无阻。但是,一直没来她感到焦急、失望。回到家他接到了,朋友给他打的电话。说雨实在太大,所以……我想说当时约定时,完全可以说大于取消;既然一说了风雨无阻,区区风雨有何足畏惧。我什莫也没说,因为对于不守信用的人,它会为自己找出一千条理由为自己开脱。

  从这件事中,我知道了:对于,不守信用的人不用和他交朋友。

  这两件事,表现出了鲜明的对比。我们要守承诺、说到做到、做个遵守诺言的人,而不要做一个,不遵守承诺的人、不能说到做到的人。所以,我在这里提出倡议我们要遵守我们说的每一句话,不做不遵守陈诺得人!

一诺千金读后感 第2篇

  今天,我读了一诺千金的故事,这个故事告诉了我很多道理,也让我明白了很多道理,受到了启发。

  这个故事讲的是秦朝末年,楚国有一个叫季布的人,他这个人性格耿直,而且非常讲信用,只要他答应的事,就一定努力做到,因此他受到许多人的尊敬和称赞。他曾多次率兵打败刘邦,所以当刘邦当上皇帝时,便下令捉拿季布,可是,大家都想保护他,起初他躲到朋友家,过了一段时间,捉拿他的风声更紧了,他的朋友就把他的头发剃光,化装成几个奴隶和几十个家丁一起卖给了鲁国的朱家当劳工。

  朱家主人很欣赏季布,于是专程去洛阳请刘邦的好朋友汝阴侯滕公向刘邦说情,希望能撤销追杀季布的通缉令,后来刘邦真的赦免了季布,还给了他一个官职。有一个和季布同乡名叫曹邱生的人,他一向喜欢喝有权有势的朋友来往,于是托人写介绍信给季布,希望能和季布认识、来往。可是季布一见到他就反感,不想理会他。可是曹邱生面对季布讨厌的神色,像什么事也没发生的继续说:“你知道我们都是楚国人,人们常说‘得黄金百,不如得季布一诺’这句话是我到处宣扬你的结果,可您为什么总拒绝见我呢?”季布听完曹邱生的话,非常高兴,改变了态度,将他当做上宾来招待。

  一诺千金告诉我们两点道理,一点是我们为人处世,与人交往,要讲究诚信,即诚实守信。第二点是诚信待人往往可以使他人也成为讲诚信的人,这是更高境界的诚信。

一诺千金读后感 第3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国总理周恩来为国家和民族建立的丰功伟绩彪炳青史。他不仅为中国人民所敬仰,同样赢得了世界人民的尊敬。他敏捷机智和人格魅力可以说,无处不在。

  周恩来同志始终信仰坚定、理想崇高,集中表现为他对党和人民无限忠诚的精神。这是他毕生奋斗的力量源泉。周恩来同志说:“人是应该有理想的,没有理想的生活会变成盲目。”他在确立共产主义信仰之时就说过:“我认的主义一定是不变了,并且很坚决地要为他宣传奔走”。他对党的事业、对社会主义中国的光明前途、对振兴中华民族的伟大事业,始终充满必胜的信心,无论遇到什么样的艰难困苦,从不动摇。他说:“共产党人就是为不断克服困难,继续前进而存在的。畏难苟安,不是共产党人的品质。”

  他在确立革命理想信念的过程中,既有追求真理的强烈愿望,又有深思熟虑的理性思考;既重视对科学理论的学习和研究,又注重在实践中运用和发展科学理论;既注意学习马克思主义的先进理论,又注意吸取中华民族的文化精华,他的革命理想信念是建立在理性自觉的基础之上的,因此是坚如磐石的。他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实践了“在任何艰难困苦的情况下,都要以誓死不变的精神为共产主义奋斗到底。”的誓言

  总之,周恩来是中国人民的骄傲,他把自己的一生都融入“为中华之崛起”的理想和实践中。他没有自己的荣辱得失,连同他的灰都撒进了祖国的大地江河,他一生抚养了无数个孩子,但没有一处是他自己的亲生儿女,他的品格是至高无上的,他是几千年来中华民族美德的集合,智慧的结晶。

一诺千金读后感 第4篇

  寒假里,我细细品读了《原来我这么棒》一书。当我读完这本书的时候,除了感叹还是感叹。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女孩子,她名叫小瑜,起初是一个不起眼又胆小的女生。有一天,班长突然转学了,老师决定让每个同学轮流当班长。吓得胆小的她接连做了好几天的噩梦,结果,自信心不足的她果然在全班同学面前出了糗。妈妈为了让小瑜重新找回自信心,便安排她参加”勇气夏令营“。百般不情愿的小瑜被妈妈的暴脾气而挤上了车,开始了她所谓的”七天噩梦之旅“。在这几天时间里,她经历了人生中自己认为不可能完成的攀岩、永远走不出的迷宫,等等。这一次又一次的困难,给她带来了巨大的改变,使她变得自信起来。

  读完这本书,我感叹不已。俗话说”真正的自信,从肯定自己的优点开始。“我不禁想起我的三年级。那时,我非常不希望老师点我起来回答问题,更不愿意把我稚嫩的小手高高举起。我觉得回答问题是一件非常可怕的事情,而且,如果回答错误相当于证明自己的愚笨,这样会很没面子。因此,除非老师点名让我回答问题,否则,我绝对不会主动回答任何问题。

  读完这本书,我觉得自己当初的行为太可笑了。为什么不敢举起手来向老师证明自己会呢?其实,即使是回答错误,老师也不会像想象的那样责怪我们,恰恰相反,她会鼓励我们再接再厉。常言道:人总会犯错的。人不能遇到挫折就失去自信,而应该勇于承认自己的不足,然后正确地对待自己的错误,及时改正,这才是正确的学习态度。

  我相信,在不就的将来,我一定会战胜类型的恐惧,像小瑜一样变得自信。

一诺千金读后感 第5篇

  周末在家,课还来不及备,先看上了周汝昌先生所著的《红楼小讲》。从记事起,便闻说四本名著中红楼梦位居榜首,是集文史哲于一身的伟大作家曹雪芹作的文化小说,初中课本中似乎还收录了一篇《刘姥姥进大观园》,忘记是几进了。而真正接触此书(可惜是程高修改本)是在初二暑假,因身体不适在家休养,阅读便成了打发时间的好方式。也是从那个时候开始,爱上了阅读,养成了静思的习惯。阅读是能改变人的习性的,或者说能够唤醒人内心深处的真善美。

  后来从报纸上读到了刘心武先生品析红楼,印象非常深刻,是讲秦可卿身世一章,才知道自己即使看过几遍红楼,心智却是如此愚钝,那时候也只是把红楼当成一般小说来看,感觉写的章节很多,很乱,但里面的诗词歌赋是最令人钦佩的,故有模有样的运用到了写作当中,当时拿作文高分其实也简单,就是要多用排比、拟人,更好是引经据典。想想确实挺好玩的,凡是到正式考试,李白杜甫是忙坏了,来那么一位曹雪芹,那分数还不飙升。

  现在想想,什么文字才是好的文字,我觉得刘震云老师说的对,好的文字应该是真实的,朴实的,知心的,不同的。而文字的朴实,必须人要先朴实起来。

  谈着有些远了,还是回来说说周汝昌先生吧。在红楼界里有三位大师,胡适,俞平伯和周汝昌。早闻胡适先生目光如炬,见解独到,陈丹青在一次访谈中说到自己20xx年看过的最好的书,便是胡颂平先生所著的《胡适之先生晚年谈话录》,说到这里,不免感觉遗憾。在当当网潜伏数月,这本书竟然一直处于缺货状态,好书真是洛阳纸贵。书中谈到胡适之先生见识渊博,小到一个字的发音(河南卫视新近播出的成语英雄不就是这种谈话形式吗),一首诗词的字句,大到国际形势的演变,社会背景的探索,莫不娓娓道来,妙语连珠。周汝昌先生跟红楼结缘,也是胡适之先生所致。只因为几封信(内容不祥),周先生便走上了六十余载的红学之路。

  读《红楼小讲》,可以想象周先生久伏书案细细考证,小心成文的影子。周先生受红楼影响甚大,对书中的每一个字,每一句话都作了考证,从古文小说,从历史背景,从国内外图书馆所藏珍本,里里外外被他挖了个遍。前文已讲,莫泊桑的一字说,全世界的文学家都记在了心里面。曹雪芹这部泣血巨著更是惜墨如金,草蛇灰线,伏脉千里。曹老先生真是对笔墨处处吝啬,文章经历增删五次,批阅十载,处处点情,字字珠玑,相比之下,现在是个人名都能出书,陈词滥调泛泛而谈,这些人,岂是真正懂文字之人?

  曹老先生成书十载,其后人周老先生更毕其一生钻研红学。我喜欢红学痴儒这个称号,但是周老先生却不喜欢人家称他为红学家,他说,‘在这部巨著面前,我只是寻得皮毛,我能懂雪芹其人其书到什么程度?’。可叹其才,可叹其痴呀!写到这儿,忽然想起跟学生的一次对话,问,怎样才是谦虚?我讲,认识自我。懂得越多,越觉得自己无知,不懂的人,才会处处张扬。但谦虚二字又哪儿是这两句话所能说尽,每每读前辈的文字,读得越多,愈发觉得自己可怜,愈发珍惜起时间来。所以每次我都会鼓励学生课余时间去阅读,养成终身阅读的好习惯,没有运算能力不打紧,但是没有阅读能力就危险了!有了学习的意识,你就学会抉择,学会放下与拾起。

  文章的题目为一辈子只做一件事,实在是周边的人想做的事太多,而做成的事太少。曾问过一名老教师,怎样才能把书教好,他告诉我,一辈子只干教育这一行。我跟学生讲,我们都不聪明,当然也不笨,既不聪明也不笨的人怎么生活于世,一辈子只做一件事就好。而读老先生的文字,学到的不止这些,有一句话此时愈发清晰起来,咬文嚼字,是中国文化的最高境界。我们此刻赋予咬文嚼字新的含义,教育工作,也需要这样咬文嚼字的痴气儿,因为教育无小事,细节比大局更关键。

一诺千金读后感 第6篇

  有一本书叫《再见了,拖拉》,我特别喜欢这本书。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小女孩叫马明月,她总是因为上学迟到、拖拖拉拉、生活乱七八糟而被老师罚。她特别想参加学校广播台,在妈妈的帮助下,通过自己的努力,考上了广播台。可是,因为她制定了不合理的计划,所以累的成了熊猫眼,结果生活还是乱七八糟的。

  有一次,她在整理寄存箱的时候发现寄存箱上面有一本金奇虎的笔记本,里面记载着他从倒数第三到顺数第一的过程,马明月渐渐的懂得了应该怎样制定一个合理的计划。最后,马明月制定了一个简单又合理的计划,并且通过自己的努力成为了一个优秀的主持人。

  通过读这本书,我明白了计划的重要性,而且在制定计划时要从简单的,容易完成的计划开始,慢慢的变成难一点的计划,我也要制定一个合理的计划,并且努力去完成这个计划。

一诺千金读后感 第7篇

  这本小说讲述了一部荡气回肠的狼国女王传奇。

  小说的主角是一个名叫紫葡萄的雌狼,它的丈夫是帕雅丁狼群的狼王——盔盔。一年冬季,狼群因为找不到食物而饿得皮包骨头,狼王盔盔冒着生命危险去和凶猛的孟加拉虎抢夺食物,结果不幸丧命。于是饥饿的帕雅丁狼群便把贪婪的目光投射在盔盔的遗体上,大公狼歪-甚至跑过去啃食它的遗体,紫葡萄竭力阻止,并跳下悬崖追捕幼鹿,才使得盔盔能够保留全尸。国不可一日无君,狼也不可一日无王。在老母狼朵朵菊极力推荐下,紫葡萄终于成了帕雅丁狼群历史上第一只女狼王,狼群命运从此改写。有过灾难和痛苦,有过危险和挣扎,有过无奈和坎坷,有过柔情和关爱……

  在我心目中,狼是一种凶恶又残忍的动物,成语中就有“狼狈为奸、狼心狗肺”等。看了《狼国女王》,我觉得其实狼也有自己无奈的一面:为了生存,不得不去捕杀其它动物,特别是在大雪纷飞的寒冬,那时候,森林中的动物一般都在温暖的窝里睡大觉,而狼呢,却只能在厚厚的积雪中艰难地走着,寻找可以吃的食物,有时候,万不得己,它们还会去吃老鼠。

  读了这本书,我看到了母子之爱、臣民之爱、夫妻之爱,在这种种爱中,我感受到了动物世界的美好。但我感受最大的还是对紫葡萄的敬佩。身为一只雌狼,它却要担负如此巨大的责任。我发现了它出众的胆识、魄力、仁慈与宽容,紫葡萄必定能够“治理”好这个“狼国”。

一诺千金读后感 第8篇

  这个暑假,我阅读了一套金庸先生写的《鹿鼎记》。韦小宝是这套书的主角。

  韦小宝,这一人物性格十分复杂。你说他是坏人吧,他也不算很坏。你说他是个好人吧,他又不是一盏省油的灯。他有市井小民所有的缺点:好赌啦,好色啦,胆小怕事啦,爱恶搞啦……他既不识字,也不虚心学习,他可能是老师们认定的不良少年吧!虽然他的缺点那么那么的多,但是,他有两点让我非常佩服。

  首先,他懂得随机应变。当初,因为他想保护康熙小皇帝而顶撞了鳌拜,后来被鳌拜抓进鳌拜府。要不是韦小宝机智应变,一边对鳌拜溜须拍马,一边想办法逃脱。那么就没有后续的精彩故事了。我就是因为不懂得随机应变而吃过不少哑巴亏呢。就在几天前,我和哥哥一起去游泳,我们决定要比赛谁游得快。比赛一开始,我就使出浑身解数卖力地游动着,把哥哥“甩”在身后好多。正当得意时,“砰”地一声,和一个陌生人撞到了一起。我便停下来,和他你一言我一语地争执起来。才没说几句,就发现哥哥得意地朝我招手哩!不用说,他准是早就游到终点了。当时要是先把争执一事先放一放,那么,我绝不会输掉比赛。或者道个歉,继续比赛,那么也不一定会输。

  其次,韦小宝还很讲义气。当初,茅十八在韦小宝危难时挺身而出救了他一命。后来,当茅十八要被砍头的时候,韦小宝想尽办法营救。他悄悄把茅十八换成了仇敌冯锡范。一来救了朋友,二来又报了仇,三来还保护了自己。要是我的话,一定想不到这样的办法,一举多得。

  我很佩服韦小宝,他不但聪明机智,懂得随机应;还很讲义气,知道“点水之恩,涌泉相报”的道理。再说说反清复明的天地会,为什么会惨败呢?就是因为他们不懂得变通,如瞎牛砰草堆——碰撞就吃。事情往往不是简单的“一刀切”能解决的。

  老师、家长们常说要读书,读好书。我便从书本中明白了许多做人的道理和生存自求的方法。

一诺千金读后感 第9篇

  平时,我在学习上,生活上,不大注意时间的流逝,以为时间总是有的,用也用不完。今天,我学习了《和时间赛跑》一文,才真正明白:“时间里的所有事物,都永远不会回来了,若一直和时间赛跑,你就可以成功。”

  由此联想到自己,我感到十分惭愧。平时,老师在学校布置的作业,自己能拖就拖,心想,回家有的是时间,回家再写。回到家里,遇到好看的电视剧,想看;有时还想玩玩电脑,打打游戏。这样,等做完作业,再练两张大字之后,每天总是睡得很晚很晚。

  通过学习《和时间赛跑》这篇文章,我感到我自己之所以这样,关键是没有抓紧时间。要能抓紧时间,在学校少玩一点,把老师布置的作业,能在学校完成,尽量在学校做完,这样回到家里,就能腾出更多的时间,去干别的事情。

  如果我能抓紧时间,尽快完成老师布置的学习任务,就能挤出更多的时间,学好毛笔字和硬笔书法,还能多阅读一些课外书。这样,我就能在同样的时间里,比别人学到更多的知识,走在了时间的前面。

  我坚信,一个人走在时间前面的人,一定是个胜利者!

一诺千金读后感 第10篇

  今天上午,我向我们班的庄淇萱借了一本伍美珍姐姐写的书——《我们班的狗仔队》。当我读到“我的友谊褪了色”这一章节时,我感触颇深。

  故事讲的是:主人公江冰蟾和凌扬波小时候是一对很好的朋友,当快乐的童年过去之后,她们迎来学习上无情的竞争。班主任和家长无时无刻不在强调竞争的重要性,漂亮、聪明、好强的江冰蟾在这场竞争中战胜了同样好强的对手凌扬波。她在得意之余,突然发觉,自己在这个世界上竟然没有一个好朋友,她开始为自己失去友谊这件宝贵的东西而难过……

  江冰蟾是现在父母和老师所强调的“竞争比友谊重要”观念的受害者,她因为分数,丢失了朋友,她因为分数,她的友谊完全褪了色。然而,她在父母和老师的影响下居然还认为这是值得的。没有朋友,这时一件多么可怕的事情!当你高兴的时候,朋友会和你一起分享快乐;当你忧伤的时候,朋友会来安慰你,鼓励你。如果你在世界上没有一个朋友,分数考得再好又有什么用呢?没有朋友,你的内心世界是空虚的,孤独的!朋友是什么?他是你一生的知心伙伴!难道就像袁老师说的“当你立于竞争的不败之地,自然会有很多人来和你谈所谓的友谊;当你是个失败者时,你会发现你根本没有朋友。”吗?不,我认为不是的。人缘好不一定成绩好,成绩好不一定人缘好。真正的好朋友是不会在乎你成绩的好坏,而是在乎你与他的友谊,你对他的信任!难道二十一世纪的雏鹰就要这样被教育成一台台只会竞争的机器吗?

  在学校里,我不仅有骄人的成绩,还有着美好的友谊。我和柯楠、海月是好朋友,我们之间曾发生过很多矛盾,甚至都绝交过一两次。但后来,大家都意识到,友谊需要宽容和理解,更需要彼此的相互友爱!

  友谊,是美好的,是宝贵的。不要让成绩驱赶了友谊,也不要让友谊渐渐地褪色。不论是现在还是将来,友谊都将是我们美好的支柱!

一诺千金读后感 第11篇

  最近,我读了一本有趣的书,名字叫《山居岁月》,读了这本书,我引发了一阵思考。

  这本书主要讲了:小主人公山姆逆向思考,在获得父母的同意下,带着最简单的野外生工具,离开了纽约这个大都市,回到曾祖父荒废的克斯奇山农场,尝试独立的野外生活,在几年后,家人因为不放心他,于是来到森林里和他一起住在了森林里。

  相信许多小孩都有过离家出走的念头,但仅仅只是念头。也许有的孩子真独自走出过家门,不过,他们只是离家那么一两个小时,或去网吧、车站、公园等地方。最实际的问题是:离家后如何生存?找什么工作?住在哪儿?吃什么?一般来说,离家出走的孩子都是跑了再说,不会考虑太多。但无论如何,大多数出走的孩子一般都想往大城市生活吧。在我看来,故事中的主人公小山姆却有着聪明的头脑和坚强的意志力来值得我们去学习去挖掘,虽然故事中的主人公是一个小男孩,但我们女孩子要想拥有独立自强的性格,就得学学小山姆的这种大无畏的冒险精神。这更证明了学会生存,学会坚强,学会敢于面对困难等男孩成长必须具有的能力是多么的重要。

  读完了着本书,我感慨万千,想到小山姆自己烧东西吃的时候,真是有些可笑,想到小山姆与动物决斗时,那场面真是触动人心,想到小山姆与家人团聚时,真是让人感到无比的幸福快乐……虽然我已读完此书,但还想再读一遍,因为他的风格清新,让人回味无穷。

一诺千金读后感 第12篇

  大卫·科波菲尔尚未来到人间,父亲就已去世,他在母亲及女仆辟果提的照管下长大,大卫科波菲尔的主题。不久,母亲改嫁,后父摩德斯通凶狠贪婪,他把大卫看作累赘,婚前就把大卫送到辟果提的哥哥家里。辟果提是个正直善良的渔民,住在雅茅斯海边一座用破船改成的小屋里,与收养的一对孤儿(他妹妹的女儿爱弥丽和他弟弟的儿子海穆)相依为命,大卫和他们一起过着清苦和睦的生活。

  大卫回家后,后父常常责打他,并且剥夺了他母亲对他的关怀和爱抚。母亲去世后,后父立即把不足10岁的大卫送去当洗刷酒瓶的童工,让他过着不能温饱的生活。他历尽艰辛,最后找到了姨婆贝西小姐。

  贝西小姐生性怪僻,但心地善良。她收留了大卫,让他上学深造。大卫求学期间,寄宿在姨婆的律师威克菲尔家里,与他的'女儿安妮斯结下情谊。但大卫对威克菲尔雇用的一个名叫希普的书记极为反感,讨厌他那种阳奉阴违、曲意逢迎的丑态。

  大卫中学毕业后外出旅行,邂逅童年时代的同学斯提福兹。两人一起来到雅茅斯,访问辟果提一家。已经和海穆订婚的爱弥丽经受不住阔少爷斯提福兹的引诱,竟在结婚前夕与斯提福兹私奔国外,作文素材《大卫科波菲尔的主题》辟果提痛苦万分,发誓要找回爱弥丽。

  大卫回到伦敦,在斯本罗律师事务所任见习生。他从安妮斯口中获悉,威克菲尔律师落入诡计多端的希普所设计的陷阱,处于走投无路的境地。这使大卫非常愤慨。但这时,大卫堕入情网,爱上斯本罗律师的女儿朵拉。他俩婚后生活并不理想,因为朵拉是个容貌美丽、但头脑简单的“洋娃娃”。姨婆也濒临破产。这时,大卫再次遇见他当童工时的房东密考伯,密考伯现在是希普的秘书。密考伯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揭露了希普陷害威克菲尔并导致贝西小姐破产的种种阴谋。在事实面前,希普只好伏罪。后因他案并发,被判终身监禁。贝西小姐为了感谢密考伯,送他一笔资金,使他在澳大利亚发财致富,事业上取得成功。

一诺千金读后感 第13篇

  灵魂寻找自己的来源和归宿而不可得,感到自己是茫茫宇宙中的一个没有根据的偶然性,这是绝对的、形而上的、哲学性质的孤独。灵魂寻找另一颗灵魂而不可得,感到自己是人世间的一个没有旅伴的漂泊者,这是相对的、形而下的、社会性质的孤独。

  前一种孤独使人走向上帝和神圣的爱,或者遁入空门。后一种孤独使人走向他人和人间的爱,或者陷入自恋。

  一切人间的爱都不能解除形而上的孤独。然而,谁若怀着形而上的孤独,人间的爱在他眼里就有了一种形而上的深度。当他爱一个人时,他心中会充满佛一样的大悲悯。在他所爱的人身上,他又会发现神的影子。

  “天亮时,牛车终于到达有柴禾的地方。我的一条腿却被冻僵了,失去了感觉。我试探着用另一条腿跳下车,拄着一根柴禾棒活动了一阵,又点了一堆火烤了一会儿,勉强可以行走了。腿上的一块骨头却生疼起来,是我从未体验过的一种疼,像一根根针刺在骨头上又狠命往骨髓里钻——这种疼感一直延续到以后所有的冬天以及夏季里阴冷的日子。

  天快黑时,我装着半车柴禾回到家里,父亲一见就问我:怎么拉了这点柴,不够两天烧的。我没吭声,也没向家里说腿冻坏的事。”

  一颗平庸的灵魂,并无值得别人理解的内涵,因而也不会感受到真正的孤独。孤独是一颗值得理解的心灵寻求理解而不可得,它是悲剧性的。无聊是一颗空虚的心灵寻求消遣而不可得,它是喜剧性的。寂寞是寻求普通的人间温暖而不可得,它是中性的。然而,人们往往将它们混淆,甚至以无聊冒充孤独……

  “我孤独了。”啊,你配吗?

  孤独与创造,孰为因果?也许是互为因果。一个疏于交往的人会更多地关注自己的内心世界,一个人专注于创造也会导致人际关系的疏远。

  那些不幸的天才,例如尼采和凡高,他们最大的不幸并不在于无人理解——因为精神上的孤独是可以用创造来安慰的——而恰恰在于得不到普通的人间温暖,活着时就成了被人群遗弃的孤魂。

  亚当·斯密有言:“我们穷尽一生追求地位、财富、荣誉,是为了什么?究其本源,是为了得到他人的爱和认可。”不过,爱可以抚慰孤独,却不能也不该消除孤独。如果爱妄图消除孤独,就会失去分寸,走向反面。分寸感是成熟的爱的标志,它懂得遵守人与人之间必要的距离,这个距离意味着对于对方作为独立人格的尊重,包括尊重对方独处的权利。

  当一个孤独寻找另一个孤独时,便有了爱的欲望。可是,两个孤独到了一起就能够摆脱孤独了吗?孤独之不可消除,(使爱成了永无止境的寻求。在这条无尽的道路上奔走的人,最终就会看破小爱的限度,而寻求大爱,或者——超越一切爱,而达于无爱。

  “落在一个人一生中的雪,我们不能全部看见。每个人都在自己的生命中,孤独地过冬。我们帮不了谁。我的一小炉火,对这个贫寒一生的人来说,显然杯水车薪。他的寒冷太巨大。”

  你与你的亲人、友人、熟人、同时代人一起穿过岁月,你看见他们在你的周围成长和衰老。可是,你自己依然是在孤独中成长和衰老的,你的每一个生命年代仅仅属于你,你必须独自承担岁月在你的心灵上和身体上的刻痕。

  在舞曲和欢笑声中,我思索人生。在沉思和独处中,我享受人生。

一诺千金读后感 第14篇

  《克雷洛夫寓言》里,讲了很多的小故事,每一个故事都非常精彩,富有深意。这些小故事教给我很多做人的道理,其中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风筝》。

  有一只风筝,高高地飞在天空中,它低头看见一只蝴蝶在空中飞翔,于是它嘲笑那只蝴蝶:“小蝴蝶,你看我飞得多高,再看看你,才飞这么点高,你也太没用了吧?你是不是很嫉妒我呀?哈哈!”

  “嫉妒?说真的,一点也不!”蝴蝶平静地说,“你飞得再高,可是风筝的线永远地抓在别人的手里,一直由别人控制,根本就没有自由。而我,虽然飞得很低,可是我很自由,想去哪就去哪!”

  风筝听了,连哼了几声,非常地不以为然。

  这时,突然一阵狂风吹来,主人手一松,风筝竟然马上失去了控制,一头栽了下来,再也飞不起来了……

  在这个故事中,我看到了风筝的骄傲和自以为是。如果没有人的牵引,如果失去了风的帮助,它又怎么能飞得这么高呢?其实真的不是岁月静好,只是因为你的人生中有人为你负重前行!生活中很多人只看到自己的长处,却看不到自己的短处,对于别人的帮助全都视而不见,没有一丝感恩的心,这么骄傲自大的人,最后往往难以取得好成就。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要及时发现自己的缺点,敢于正视自己的缺点,努力弥补改正自己的错误,不断完善自己!就算取得成就,也不应该看不起别人,更不能骄傲自满,还要有一颗感恩的心,时刻铭记他人给予过的帮助,做一个谦虚,有礼的人

一诺千金读后感 第15篇

  假期,我读了一本名叫《时代广场的蟋蟀》的小说,特备喜欢封面中的一句话:“聆听自然地声音,感受心灵之旅”。我的这个暑假,因为遇到了因贪吃而来到了纽约时代广场的地铁站的蟋蟀柴斯特,遇到了聪明又略带市侩的塔克老鼠和忠诚而又憨厚的亨利猫,以及爱它的主人——玛利欧,而变得特别有意义。

  在举目无亲的纽约,幸运的柴斯特认识了坦克老鼠和亨利猫,还遇到了深爱他的主人———男孩玛利欧,他们成了好朋友。蟋蟀柴斯特的歌声吸引了每个时代广场地铁的乘客,很快成了大红大紫的歌唱家,但最令蟋蟀柴斯特感到幸福的还是亨利猫和塔克老鼠给他的帮助和关怀。他们给予了柴斯特友谊和爱,柴斯特借助它绝妙它的音乐天赋,帮助玛利欧一家摆脱困境,回报了朋友们的真挚友情,自己也成为了震惊整个纽约的“演奏家”!最后柴斯特功,在他的朋友们的帮助下,他回到了他日思夜想的故乡。

一诺千金读后感 第16篇

  读了《没有人喝彩的工作》,我悟到了要懂得:就算你再漂亮,再富有,这些都只是虚伪的外表。

  稳重发主要写:‘我’为老师不让‘我’当家长会演出的主角而伤心,妈妈便问‘我’手表的结构,第一次‘我’说一块玻璃,两根指针。“妈妈把表壳打开,又问:“里面是些什么?”‘我’说:“小齿轮和螺丝!”妈妈让我明白,这是没有人喝彩的工作,但确是最重要的,而且是不能缺少的工作。

  是啊,最重要的还是内部工作。马路上那些清洁工人总是那么默默无闻,不论怎样,都要打扫得很干净,就算打扫得一片落叶也没有,也不能加工资,升职,但她们依然辛勤地工作。像这样的精神,值得我们。

  有一回,我去妈妈办公室,只听妈妈重复对我说:“宝贝,千万不能到处晃,今天有人要来检查,好好在这玩,记住不能到处晃。”我问:“检查什么啊?”“卫生啊,清洁工昨天打扫一整天就为了今天的检查,哎,怪可怜的,辛苦这么久,工资一分都没加,反而还怕检查不合格。”妈妈边烧开水边对我说。检查通过了,我真为他们开心。上级还特地表扬了妈妈的经理,还分了一面锦旗给经理,可他们什么都没有得到。

  没错,我们身边有很多像他们这样默默无闻的人,只是没发现而已。人的美不单只在外表,更在于你的付出,手表就是这么一个例子,《没有人喝彩的工作》给了我这么一个道理。

一诺千金读后感 第17篇

  无论是童话寓言,还是历史名著,他们都是作者用心为我们编织的梦。他们也许很美好,也许很残酷,但精彩的内容都是我们不容错过的。比如说我所读的这本《上下五千年》,当你翻开第一页,就忍不住要读第二页,读了第二页,就不能不读第三页……

  捧出这部宝典,历史的文化,民族的精神在这里显现,面对着汹涌澎湃的历史浪涛,我们感受到了它的份量。从盘古开天辟地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五千年辉煌历史,有多少英雄豪杰流芳百世,在历史的柱石上刻下了深深的印记。

  你看,迎面走来的是三过家门而不入,为民造福的大禹,“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的屈原。这一边是金戈铁马,叱咤风云的汉武帝,那一边是英勇善战,令金军闻风丧胆的岳飞;成吉思汗横扫欧亚,郑成功调兵遣将收复中国台湾。当然也别忘了推翻清朝,领导辛亥革命的孙中山……

  在这部书中,我们了解了中华民族的起源、发展、融合、甚至屈辱的历史,也了解了无数仁人志士为了民族的兴亡,抛头颅洒热血的英雄事迹,在这部书中,五千年历史铸就的文化底蕴让我无比自豪。

  在这里,你可以找到大江东去的豪放,也可以听到磨损胸中万古刀的愤懑呐喊,有怒发冲冠的报国志,也有斗雪傲霜的一剪梅。

  中华五千年的历史,就是一幅幅发人深省的长长画卷。

一诺千金读后感 第18篇

  今天爸爸带我去丹尼斯买书。到了那儿,我看了一本有趣的书。名字叫------《淘气包马小跳》。书上说杜真子像个疯丫头,因为她到马小跳家住了几天就让马小跳难受的不得了。杜真子是个很有个性喜欢指挥马小跳的女孩,一到马小跳家就占着马小跳的卧室,把他的东西全都扔了出来。并对他说:“以后这个卧室就是我的了。”顺手写了张纸条贴在了屋门上,上面写着:“女孩儿的卧室男孩儿免进!”没办法,马小跳今晚只好睡到了沙发上。

  读完这一段,我觉得杜真子很没礼貌。更不幸的是杜真子又把她家养的会笑的猫带到了马小跳家里。那只猫有个特点,只要一见到自己讨厌的人,就会冷笑,耳朵一动一动的,挺吓人的。

一诺千金读后感 第19篇

  今个暑假,我看了芬兰著名女作家图韦·杨松的《魔法师的帽子》,里面说的故事可有趣啦!在一个春天的早晨,姆咪特罗尔在一座高山上捡到了一顶黑色圆筒帽——魔法师的神奇魔法帽,而把它带回家,谁也没有想到,这么小小的一顶帽子却可以把整个姆咪谷搞乱啦:它不但把姆咪特罗尔变成一个怪物,而且还把水变成甜甜的木梅汁;它把姆咪家变成一个大森林,把鸡蛋皮变成五朵会向前后左右上下的又会飞的小云彩 …… 一件又一件稀奇古怪和令人惊讶的事连连发生!全部都是这神奇的魔法帽的“功劳”。到最后,在魔法师的帮助下,姆咪谷才总算平静了来。

  在这众多的人物之中,我最喜欢可爱的小姆咪特罗尔。在他的身上,我发现了他的善良友爱和团结互助的好品质。他和小嗅嗅互相在对方的的心里埋下了友谊的种子,小小的种子已经开花结果了,他俩像亲兄弟一样,俗话说得好 : “多一个朋友,多一份力量。” 姆咪们十分团结友爱,他们也十分爱冒险,有一次他们出海钓鱼,钓到了一条几百斤的大鱼,正当大鱼准备把他们拉下海时,他们齐心协力反而把大鱼给拉了上来。他们的团结可以把所有的困难都消灭,他们十分团结,吵架完后又和好如初,真是团结有爱的一家人!

  还有另外一个人物赫木伦,我十分敬佩他做事情十分专注,虽然他看上去呆头呆脑的,为了研究植物,一路走一路研究植物,还把它们收集起来,然后走一下停一下地忘我地走进了哈蒂法特纳人的领地,甚至撞上哈蒂法特纳人的晴雨表才知道自己走错路了。但想一想,正是他这个全心全意专心致志地做好一件事情的精神,才使他成功地收集了许多植物标本。再回想一下我自己,真有点惭愧。在学习上,我老是容易开小差,不够用心,所以成绩老是提不上去。如果我在学习上也像他一样专心致志地投入,我想把我的成绩一下升高也不是难事。“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坚持就是胜利,我要向赫木伦学习,学习他那全心投入专心致志的精神。

一诺千金读后感 第20篇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这是一段真挚的情感。富豪朗和流浪汉丹佛之间的一切吸引了我,看了第一页就停不下来,最后我用一天时间读完了这本二十万的书。

  为了表达对妻子黛比的爱,朗在每个星期二和妻子一起去福利院为游民服务。黛比用微笑、用真诚,逐渐化解游民的敌意,换来游民的尊重。而朗也由原来的“被迫”转为自愿,在与游民的接触交流中,朗不仅发现了游民的另一面也发现了自己的另一面。比如他认为自己是一个高尚有爱心的成功人士:一个富豪每周雷打不动地为流浪汉服务,不图名,不图利, 难道不高尚吗?可是看似充满敌意,不懂感恩的“黑鬼”丹佛却似三年如一日,照顾另一个瘫痪在床的,85岁的“老黑鬼”,他的床单总有尿的痕迹,他的房间充满恶臭,而且“老黑鬼”总是骂骂咧咧,永远不会有说一句感谢的话。而这“老黑鬼”和丹佛非亲非故,丹佛做这一切,别人也并不知道。直到朗和丹佛真正了解彼此,他们成了朋友,永远的朋友。

  比起黛比、比起朗、比起丹佛、比起贝蒂……我便觉得自己的渺小。

  我父亲某些方面像极了丹佛,自私、狭隘、不懂感恩;常年酗酒、不爱惜自己的身体、没有责任感。跟他相处了几十年,我痛很他、讨厌他,恨不得早日拜托他。可是为了尽我作为他唯一的孩子的责任,在他年老时我不得不叫他和我住在一起。我也曾和黛比一样,希望父亲过上正常人的生活,帮他戒酒,周末带他去公园,带他去医院检查身体,告诉他保重自己的身体,别辜负美好的晚年生活。可是父亲却屡教不改,时不时和我闹别扭。为此我和父亲吵过、骂过、哭过、甚至几次找过心理咨询师。后来我便渐渐放弃,任其自生自灭。

  可是黛比她们却从不放弃,甚至想出更多的花样去沟通去融入,甚至是素不相识的流浪汉。

  感谢孩子,是她推荐的这本书。让我接受了一次心灵的洗礼,也让我相信,坚持就有奇迹。我会见证父亲发生奇迹的那一天。

  《世界上的另一个你》读后感

  读完这本书,我相信世界上有另一个你,他躲在一个你看不见、摸不着、想不到的远方,上帝会托梦给你,会授意给你,但需要你千辛万苦,不辞辛劳地去寻找,你们前世有未了的缘分,要在本世续写。不然的话,一个瘦弱的白人女士如何有那么大的力量用无条件的爱改变了一个高大的黑人流浪汉,而流浪汉最终改变了整个城市?

  一个从小生活在黑暗中的黑人,一个只知道在棉花田里给“主子”捡棉花的奴隶,因为受不了一年到头的劳作后仍然一无所有,从此跳上一辆远去的列车到一座陌生的城市当了一名流浪汉。为了生存,他犯过法,待过安哥拉监狱,多年无家可归,是黛比小姐一次又一次爱的召唤,一次又一次真诚的付出最终使他放下了自我保护,而接受了她,接受了她的先生。最终他们成了最好的朋友,彼此交换的是真情,是信任,是无以回报的爱!

  在黛比小姐爱的感召下,丹佛真心照顾一个年长于自己的流浪汉三年,却一直被他骂做“黑鬼”,因为他的内心是封闭的,这种封闭缘于本能的自我保护。“我凭什么相信你?你凭什么对我好?你到底图什么?” 三年的真心真情终于感化了一个内心已经石化的人。因为没有人是真正铁石心肠,人都有向上向善向美的本性,只看你的耐心够不够,你的爱真不真!

  我想到了这些年来我对学生的教育,一次、两次、三次对学生的说服或谈心教育不起作用的时候就急躁,就放弃,认为学生无可救药,从此不再找他,不再关注他。在黛比小姐面前,在丹佛面前,我对学生虚伪的爱一览无遗,我的爱并不是发自内心,而是带有某种目的,因为他捣乱了课堂,影响了心情,影响了班级成绩。刨除这些自私因素,我还会对学生好吗?我还会找学生谈心吗?我还会给他们补课吗?我不敢说,因为越是往下想我越是觉得汗颜。既然知道世上并没有真正的铁石心肠的人,每个人都有向上,向善,向美的本性,为什么不为了孩子的快乐和幸福而去教育孩子,继而使他们的成绩也有进一步的提高?

  我深深地反思!改变自己从想法开始,从小事开始,从细节开始,从今天开始。

一诺千金读后感 第21篇

  这个暑假,我读了塞万提斯的《堂吉诃德》,这本书给我讲了很多道理,也让我看见了十六世纪的西班牙的贵族直指反动腐朽的封建贵族和天主教会,下面我就带大家看看这本书。

  这本书讲的是:堂吉诃德看骑士小说看迷了,决定像骑士一样,用打抱不平的方法来改造社会,最后拿着武器、穿着盔甲,带着一个叫桑丘的农民,出门冒险。

  这本书的影响力太大了,以至于这部书出版后没有一个人在看骑士小说,如果人们看见了一匹瘦马,就会说:“这不是堂吉诃德的马吗?”这本书反映了当时的骑士制度,所以天主教会就特别狠塞万提斯,在《堂吉诃德》第一部发表后,塞万提斯并没有写第二部,而是从事了诗歌文学的创作,这时候,有人伪造了《堂吉诃德》第二部,这第二部和第一部完全不一样,竟然站在教会和封建贵族的立场上,把堂吉诃德写成了一个疯子,把桑丘写成了一个傻子,歪曲了整本书的事实。这让六十七岁、并患有水肿病的塞万提斯非常生气,他加快了创作,以表示对伪造者的抗议,只用了一年,《堂吉诃德》第二部就完成了。

  这本书揭露了西班牙封建贵族的假面具,塞万提斯特别憎恨封建贵族和教会,不幸的是他在一六一六年逝世于马德里,人们在他的墓前造了堂吉诃德和桑丘的雕像,以示纪念。

一诺千金读后感 第22篇

  《简爱》一文是由英国小说家夏洛蒂所写,用女主人公简·爱的视角以自叙方式讲述了一个受尽摧毁、凌辱的孤儿,如何在犹如儿童的人间地狱的孤儿院顽强地生存下去,成为一个独立、坚强、自尊、自信的女性的成长故事。

  简·爱是个孤儿,从小寄养在舅母家中,受尽百般欺凌。后来进了慈善学校洛伍德孤儿院,灵魂和肉体都经受了苦痛的折磨。也许正是这样才换回了简·爱无限的信心和坚强不屈的精神,她以顽强的意志以成绩优秀完成了学业。为了追求独立生活,她受聘在桑菲尔德庄园任家庭教师。故事的重点是身份低下的家庭教师简·爱与男主人罗切斯特之间历经磨难的爱情。这段爱情因男女主人公悬殊的社会地位和个性的差异而充满了激烈碰撞,也因两人志趣相同、真诚相爱而迸发出灿烂的火花。作者以简·爱鲜明独特的女性视角和叙事风格娓娓道来,真实而有艺术感染力。特别是简·爱的独特个性和思想,爱是一个不美的,矮小的女人,但她有顽强的自尊心。在打动身为贵族的男主人公的同时,也紧紧抓住了我们读者的心。

  简·爱作为爱情小说的女主人公是以前所未有的女性形象出现在这部十九世纪的文学作品中的。以往爱情故事的女主人公都是些美丽温柔、高贵贤淑的女子形象。而简·爱,她“贫穷,低微,不美,矮小”,但她拥有的一颗智慧、坚强、勇敢的心灵,使那些外在的美在这内在美面前黯然失色。更为可贵的是简·爱并不因为自己的贫穷和外貌而自卑,相反,她勇敢坚定:“我和你的灵魂是平等的。”“我跟你一样有灵魂,——也完全一样有一颗心!”“我现在不是凭习俗、常规,甚至也不是凭着血肉之躯跟你讲话——这是我的心灵在跟你的心灵说话,就仿佛我们都已离开了人世,两人一同站立在上帝的跟前,彼此平等——就像我们本来就是的那样!”也正因为此,简·爱敢于去爱一个社会阶层远远高于自己的男人,更敢于主动向对方表白自己的爱情——这在当时的社会是极其大胆的。幸福不再是某个人、某个阶层的专利,她属于芸芸众生的每一个人。只有两个相互对等的灵魂才能组成一份完整的爱情,所以简·爱坚持,自身的独立与追求爱情的完整是不能分离的。后来,简·爱含着悲痛离开了罗切斯特,也是基于同样的理由,她决不能允许自己和一个有妇之夫结合在一起。那会是一份不完整的爱。如果她继续留在罗切斯特的身边,那她也就不会还是原来那个独立、平等的简·爱了。如果说简·爱的这次离去是由于无法改变的现实而不得不做出的一次理性选择的话,那么她最后的归来则是她出于坚持感情的追求的又一次理性选择。

  在现实社会中,也同样有简·爱这样不屈不挠的人,不向困难低头,不屈服于不公平的待遇,永不放弃。《简·爱》的作者夏洛蒂·勃朗特也像书中的女人公一样有着坎坷的命运道路,夏洛蒂笔下的简·爱仿佛就是她自己的影子。我希望阳光下,鲜花里有更多的简爱走出来,不管是贫穷,还是富有;不管是美貌,还是相貌平庸,都有美好的心灵和充实的心胸,都能以独立的人格和坚强的个***。

一诺千金读后感 第23篇

  今天下午,我看了一个成语故事,故事的名字叫《狐假虎威》。

  森林里有只老虎。一天,老虎抓住了一只狐狸并要吃了它。狐狸骗老虎说自己是森林之王,还让老虎跟他在森林里走一趟。老虎发现小动物们看见它俩都吓跑了,就相信了狐狸的话,不敢再吃它了。

  故事里的`狐狸很狡猾、老虎很愚蠢。狐假虎威的意思是狐狸假借老虎的势力,比喻依仗别人的势力欺压人。

一诺千金读后感 第24篇

  寒假里,我阅读了《木屋下的守护者》,它让我认识了许多,也感受了许多。

  它是温暖的一本书:花斑猫体现出了浓厚的母爱;兰杰体现出了忠实的爱;它是无情的一本书:莫卡辛祖奶奶体现出了自私的恨;从针鱼脸身上体现出了无限的残忍。因此,它是五彩斑斓的一本书!

  一千年前,蛇妖是纯真的,十分善良。女儿被骗走的愤怒,使她不惜毁掉一切。因此,她被无情的关进了笼子里。

  一千年后,她复苏了!同一时间,小猫帕克的妈妈不幸死亡,于是,他独自开始寻找姐姐。

  最终,蛇妖选择了无私的爱——咬下了兰杰脖子上的铁链!

  爱,能为大家带来欢乐;而恨,则会给人们带来铭心刻骨的痛!因此,多爱吧,只要生活中多一点爱,世界就会变得更加温暖!

  点点滴滴的小事就构成了绚丽多彩的生活。掀开生活的宝册,也会寻找类似的繁星。

  当我舒服地看着围棋频道时,我就会想起——

  去年10月,我每每拿起遥控器时,总会觉得无奈:所有的动画片都是我看过无数遍的,于是,我就乱播了起来。

  不知怎的,我拨到了120,猛然一看,“天元围棋”。我高兴坏了,一蹦三吃高,终于找到一个心仪的节目了。可惜还未开通,所以,我心如刀绞,痛苦不堪,“嗖”地关上了电视机。这一幕,印进了姥姥的眼里。

  次日,当我再次拿起遥控器看“120”时,惊呆了:围棋频道开通了,“一定是姥姥开通的!”我高兴极了,立即向姥姥道谢,喜上眉梢。

  如今,我最喜欢的频道就是“天元围棋”了。因为,这不仅是一个围棋频道,还是一个爱的频道!它如同一股爱的暖流时时温暖着我的心房……

  这正如《木屋下的守护者》一样“只要生活中多一点爱,世界就会变得更加温暖!”

一诺千金读后感 第25篇

  这是我读的第一本毛姆的小说,也是他最著名的作品之一。前面一小半花了我快两星期的功夫,每天睡前看一段;后面一半却在两个晚上就看完了。毛姆确实是讲故事的高手,他罗嗦了小半本书,前面还写得跟论文似的,当你快没有兴趣的时候,突然来了个转变,发生了大事,于是你一路飞快地看了下去,还激动得不行。

  读完全书,我也没发现哪里提到月亮,哪里又提到六便士,不知道他为什么起这么个名,也许只是个名吧。实际上我对毛姆基本是只知道名字,刚才Google了一下才看了他的生平。又有说法说这本小说是以画家高更的生平为基础的,于是我又Google了一下高更,发现完全不是那么回事,虽然高更确实落魄过,确实跑到过塔希提岛,也确实画了很多原始生活的画。但小说本身确实和高更关系不是很大,没有高更这个人也完全没有关系,倒是毛姆在那里自言自语,自得其乐。

  先说一下大概的故事。作家先讲了番某画家如何如何优秀,他的画如何热卖,他的家人如何八卦等等。然后就讲“我”在伦敦,混一些文学类的日子过,认识一些人,其中一位是个证券经纪人的老婆,她自己不写,但热爱文学及文学男女青年,于是经常请他们吃饭。偶尔遇到她的丈夫,发现就是个标准的老实的职员类型的中年人,也不说话。然后他们去度假。这已经是小半本书了。

  当我正要看不下去的时候,突然间,这位老实的事业小成的职业中年突然跑掉了,抛弃了家庭,金钱,职业,什么都不要,跑去了巴黎。然后这位妻子就讲作家帮忙去巴黎找他。这位中年男子已经变了个人,完全不讲情理,对家庭社会这一套完全失去了兴趣,也完全不认为自己所为有什么不妥。他全部身心都在画画上,自称感受到了召唤,整个人受到某种力量的支使,而不再是他自己了。

  虽然“我”不认为他画得如何,另外一位二流画家却认为他画得很好,不世之作,于是老是借他钱,帮助他,他快病死了还请他到家里去养病。此人养病期间勾搭上人家二流画家的老婆,二流画家自己只好离家出走。三个月过去,突然间,二流画家的老婆自杀了,而他仍然没有任何表示,只是留下了一幅以这位可怜的女子为模特的画,二流画家深为拜服。他还明说,这位女子他根本不爱,只是需要一位模特,画完了,就没用了。

  后来他请“我”去看了三十来张画,“我”感受到他在其中的挣扎。然后数年间没有消息。后来他就成了名,死在塔希提岛上了。于是“我”就到这个地方,采访了一些人,了解到他在这个岛上的生活。他同土著女子结婚,生了孩子,住在茂密的丛林里,一直画画,后来生了麻风病,于是死掉了。

  从这位画家,书里叫斯德里克兰德的,出走巴黎并以一幅毫无人性的态度出现开始,毛姆实际上已经取代了传说的高更,不管高更自己是否真的经历过这个心灵历程,我想毛姆是经历过的,他把这些想法全写了出来。

  一开始的思路是人生没有意义,你必须尽可能活得有意义些。为此故,你可以牺牲你自己,这许多人可以做到,你可以牺牲其他人,这只有极少数人可以做到。书中画家表现得对这个问题完全没有概念,他已经根本不想这个问题,他自己的身体没有关系,别人的身体也一样没有关系,一切只为了他的画画。

  其次这个意义到底是什么,一个人怎么去探究它,如果能有所感悟又如何表现它?上面提到的“我”看出他在挣扎,便是在此处挣扎。这位斯德里克兰德已经有所感悟,并且在他的画上有所表现,但画风仍然不统一,没有一个完善的思路,也就是他还不知道如何精确地表达这种突破,以及他是否可能去表达这些,以及是否他根本就没有能力去表达。

  到后来在塔希岛上,毛姆开始转向思考如何生活去达成这个意义,以及是否一定要走这种六亲不认的道路。他举了一位正要获得提升的外科医生的例子,他在亚历山大城突然觉得像回了家,于是放弃一切,住在埃及当一名低下的海关检疫员,但也从来不后悔,感觉自己活得很好;又有一位农民,他在太平洋小岛上开辟了自己的农场,盖了自己的房子,生了孩子,只等着自己儿子长大接班,他也很快乐。

  在前面,毛姆讲究的是突破人性的枷锁,似乎只要突破这些后天的束缚,人就得获得生活的自由;但我感觉到在后面毛姆自己突然对这个结论变得不自信起来,转而描述了其他一些只是听从内心召唤但并不反驳人性的例子。而在此之前的巴黎段落里,作家甚至借画家之口说了许多对女性甚为不恭的话,似乎女性都是在把杰出的男人往人性的火坑里拉,甚至于二流画家的老婆也是在此举毫无成功希望的情况下才自杀的。

  实际上毛姆在靠戏剧成名后的第一部小说就叫《人生的枷锁》,这似乎成了他一贯的主题。单就这本小说而言,我不认为他对这个问题解析得很成功,但这仍旧是一本很好的书。

  毛姆确实是讲故事的好手,其实挺无聊简单的事也被他讲得高潮迭起,没有什么曲折的情节也显得很有内容。说起来大段的内容是他自己在说,既不是故事,也不是背景,夹杂了各种心理哲学社会的描写,但仍然不失有趣。毛姆生前就极受欢迎,但似乎也因为这个原因,他不受评论家的喜欢,就好像伟大就不能畅销一样,而毛姆卖书的钱可以在法国买别墅并住到纳粹入侵。但毛姆自己说他是二流作家里的一等人物,也真是谦虚了,他虽然不一定是最好的,但说是一流应该没有问题。

一诺千金读后感 第26篇

  《战争与和平》故事以1812年俄国卫国战役为中间,反映了1805年至1820年的严重事件,包含奥斯特利茨大战、波罗底诺会战、莫斯科大火、拿破仑败退等。经过对四大家庭以及安德烈、皮埃尔、娜塔莎在战役与和平环境中的思维和举动的描绘,展示了其时俄国社会的面貌。

  俄罗斯作家列夫?托尔斯泰是世界上简直无人能与之比美的无穷作家。他的文学创作,不只数量众多,并且体裁丰厚,被誉为19世纪俄罗斯社会日子的百科全书,象一面镜子真实地反映了那个时期俄罗斯社会日子的全部对立和无穷的社会变化。

  假如说当我手捧《战争与和平》这本书时,是怀着敬重的心情的话,那么,当我读完《战争与和平》这本书时,我的心却久久不能平静。由于,在此之前,关于俄罗斯大作家列夫?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我已经听说不少,今日,当我完好地学习了《战争与和平》这部小说后,对小说及其作者有了更深的了解。

  领会最深的是,这部小说人物形象十分明显、赋有个性。如安得烈性格内向,毅力坚决,有较强的社会活动能力;彼埃尔心直口快,易动感情,缺少实践活动能力,更侧重于品德抱负的寻求;女主人公娜塔莎则是个情感丰厚,生气勃勃,酷爱大自然,挨近公民,具有民族气质的女性。他们在保卫祖国的战役中得到了训练和生长,这几个首要人物形象都具有较高的了解价值和审美价值。而以库拉金为代表的宫廷贵族的贪婪、虚伪和蜕化的个性,也被光秃秃地描写出来,并进行了无情的鞭挞。

  《战争与和平》以保尔康斯基、别祖霍夫、罗斯托夫、华西里四大贵族家庭在战役与和平年代里的日子为情节头绪,生动地展示了1805年至1820年间,俄奥联军同法军在奥斯特里茨的会战、法军侵略俄国、莫斯科大火、拿破仑戎行败退等一系列严重历史事件,体现了兵士们的爱国主义和英雄主义精力,讴歌了俄国人同仇敌慨精力和公民力气的无穷胜利。场面壮丽,构造明白,具有强烈时代感。

  我觉得,《战争与和平》这样的小说,对我来说,虽然有点艰深而新鲜,但经过这次学习,我对这样的世界名著有了开始的了解和学习愿望。

一诺千金读后感 第27篇

  在离群的岁月中,一个纽约男孩磁石一样的被山林吸引,在山中度过了一段陶渊明所言的“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山气日夕佳,飞鸟相与还”的山居生活。

  亲近自然,是人人常言而践者无多的一个理念。黄金周式的旅游,热热闹闹地去,热热闹闹地回,我不热衷。在我眼里,唯有热爱自然,感受自然——“像一条小小的沉默的鱼,潜身在潜身在碧绿的海底”而自得其乐,像山姆观池水漾波,听百鸟啁啾一样,才是亲近自然呵!

  何谓充实?《山居岁月》中,山姆在山中抓贻贝、捕河虾、做果酱、制椒盐,其魅力引得我心随目动,向往如此美妙的山居生活。这样的生活淡泊而非无志,像梭罗一样,带着广博的使命,孤独、自由、简单,却乐此不疲。

  现今的人每天都在奔波忙碌,追奢求华,工作节奏鼓点似的紧凑,那也是一种充实,但那种充实是机械的,是无趣的。虽然太白曾言:“金樽清酒斗十千,玉盘珍馐值万钱。”但天天沉溺于斯,怎能不令人食之寡味,百无聊赖呢?可惜啊,他们已经忘却这个世界还有别样的生活方式,他们是难以体会到清净无求无争的那种山野之趣的。

  为了图方便,我们时常依靠一些省事、省时、省力的代劳工具。而山姆呢?他在山中找回了“扒去城市外衣”的自己,当人们把祖先的生存技巧弃如鸡肋时,山姆却择而用之,“我进山时只有一把斧子、火刀火种、一捆线和四十美元。”显而易见,他以此为乐:挖草根、制鹿皮门、造树屋等等,不过度索取于自然,而学会适者生存,用双手开拓出一片奇迹。

  走进《山居岁月》,走进山姆的山居生活,我才骤然惊觉我们与生养我们的大自然距离变得那么似近却远,我们在以为自己“得到”的同时,也不知不觉地在失去什么!

  啊!山姆,在阅读《山居岁月》的同时,我深深佩服你那“奇异”的双手,向往着你那闲云野鹤的生活,向往着葛博礼家族的那一片土地。我深深地爱上了那深山野岭中的奇迹,幻想着某一天,也会有一方土地属于我。若有此时,在耕耘的同时,我一定会想到:在一个遥远的地方,曾有一个男孩,他长于市,却居于野,沐于溪,憩于树,他是我一世的榜样!到那时候,我必将种树满山,让蓝天重归,让鸟兽繁衍,让我的足迹与大自然和谐融合!

一诺千金读后感 第28篇

  读了王安石先生的《伤仲永》,我的感触很深,方仲永这个天才,竟然会最终变为一个普通人,我们对他的遭遇仅仅只有惋惜和同情吗?恐怕还应有一些对方仲永父亲和县人的批评吧,他们为了自己的一些小利益却为社会损失了一个人才。这对社会造成的危害,难道比自己的利益更重要吗?王安石写这片文章的目的应当不只是这个,还有对天才的看法。

  天才,顾名思义:从上天那里得到了才华的人。天才,当然比普通人要优秀很多,只要稍加教育,学习,就能成为一个社会难得的人才。但为什么方仲永最终成为了一个普通人。甚至连普通人都不如呢?这是因为他没有接受后天的教育,没有进步,只是原地踏步,而别人却都在努力奋斗,不断进步,最终他只有被超过。天生的才能固然很重要,但后天的教育也是必不可少的,如果缺乏后天的教育,在好的才能也会被荒废。反之,一个普通人,经过自己的不断努力,可能也会对社会做出很大贡献。

  要得到进步,就应当勤奋地学习。古人说:“业精于勤”.勤学是成功之母。勤能补拙。近乎智,古今中外的成功者,哪一个是不经历勤奋的学习就得到成就,得到世人的赞扬和敬佩的呢?王献之“用尽三缸水,一点像羲之”,最终成为大书法家。法国文学家福楼拜的书房窗临塞纳河,因灯光彻夜透明,被船夫当作渔灯,他对天才的认识“天才无非是长久的忍耐,努力吧!”最终他成为了一代大文豪。他们都并非是天生聪慧。他们的才能也不一定比方仲永优秀,他们的成功来源与他们的耐心和勤奋。

  天才在于日积月累,聪明在于勤学不辍。一个人,天资再高,如果不勤奋学习,必干不成大事业。甚至养活自己都很困难;一个人,天资一般,如果能勤奋学习,刻苦用功,必出成果。勤学是成功里一个不可缺少的内容。或许我们并不是天才,但让我们现在做起,努力、勤奋地学习,必能干出一番大事业。

一诺千金读后感 第29篇

  在这一个假期中,我读了老舍先生的《四世同堂》,合上书本的那一瞬,觉得自己好像还置身于那充满了血腥风雨的北平,仿佛亲身经历了那些一个又一个的悲剧故事……

  《四世同堂》这本书主要讲述的是抗日战争时期,北平沦陷后的畸形世态中,日寇铁蹄下广大平民的悲惨遭遇。那一派古老,宁静的生活被打破后的惶恐与不安,接露了日本军国主义所犯下的残暴罪行,反映出百姓们面对强敌愤而反抗的英勇无畏,弘扬了中华人民伟大的爱国主义精神和高尚的民族气节。

  在《四世同堂》中,老舍先生运用其朴素而简单的语言,为我们刻画了一个又一个悲剧场面,体现了日本军国主义的残忍与变态,激起了我们的同情与愤怒。在这一本书中,老舍先生刻画了一个又一个鲜明的人物形象。有年过半百,只想平平安安过日子的祁老人;又被日本人还得家破人亡,想要报仇的钱老人;也有为了升官发财,而当了卖国贼的冠晓荷……这些许许多多的人,都带给我们了深刻的印象。还有很多很多的人,每个人都有着不同的特征,也有着各自不同的`命运。但是老舍先生始终让我们相信恶有恶报,善有善报。

  书中还重点描写的就是汉奸,在老舍的笔下他们的行为不禁让人咬牙切齿,而对于他们的死又让人觉得无法痛快。比如冠晓荷,一直为日本人做事,甚至还被日本人称为良民,最终却被日本人活埋。比如大赤包,一直相信日本人,甚至被关在监狱中还幻想能够出去,然而最后却惨死在狱中。这些人的悲惨命运都让我们明白了日寇的残忍,在他们那血淋淋的屠刀下,犯下了无数的滔天罪行,那一幕幕血腥的场景,让我们无法忘却。

  今天是一个崭新的时代,中华民族变强大了,它已经不再是那个任人宰割的中国了。我们要勿忘国耻,振兴中华,只有这样才能防止类似的事件再次发生,只有这样才能使中国繁荣昌盛,只有这样才能报效祖国!

一诺千金读后感 第30篇

  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它的题目是《疯娘》。读完后,我的心不禁深深地颤动,我哭了,为伟大的母爱而感动。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一位疯子,她有时候会当众小便,常受到别人打骂和欺负。

  因为当时作者的爸爸还没有娶妻,所以把疯子给娶了进来,做了媳妇,一年后,疯娘就生下了一个儿子,也就是作者。

  疯娘别的一概不知,但如果有谁欺负特儿子,她一定会挺身而出。有一次,她去送伞,看见别人在打她儿子,疯娘就像一位大侠似地飞跑进去,一把抓住那人,把他拖到屋外,扔进了学校门口的水池里,然后一脸漠然地走开了。

  作者上高中的时候,疯娘常常给儿子送饭菜,20多公里的山路,亏她牢牢地记了下来,风雨无阻,也真是个奇迹。可见凡是为他儿子做的,她一点儿也不疯。

  有一次,疯娘又给儿子送饭菜,她沿着山路走,看见一株野桃,就摘了几个,一起送给儿子。儿子看到桃子,表扬了疯娘,疯娘笑了。回去的路上,她为了再给儿子摘野桃,掉下山谷,当大家找到她时,只见她静静地躺在谷底,旁边是一些散落的桃子, 她手里还紧紧篡着一个,身上的血早凝固成了黑色。

  看到这里,我的泪水不由自主地滑了下来。像疯娘这样的母亲,即使神志不清,但只要与儿子有关的事总是不含糊的,哪怕要了她的生命。这就是母爱,母爱是多么感人,多么伟大啊!

  这让我想到了我的妈妈,虽然她有时会打我,但她心里是非常爱我的。

  记得有一天下大雨,爸爸没来接我们。妈妈就自己开摩托车回家。我乘在摩托车上。为了不让我的鞋子被雨打湿,妈妈让我把脚放在摩托车的踏板上,她的双脚放在外面为我挡雨。到家时,我的鞋子没淋湿,而她的两只裤管和鞋子却湿了。当时我真感动。我学习不好,妈妈会打我,但是,她打我是为我好,打我时她自己也常常会流泪,我知道打在我身上,痛在她心里。

  疯娘、妈妈,还有天下所有的母亲,用她们博大的胸怀弹奏出一篇篇最动人,最圣洁的音韵。母爱又像一泓清泉,滋润着我们幼小的心田。感谢母亲!

一诺千金读后感 第31篇

  《战风车》讲述了堂吉诃德将风车认作巨人,并与它们战斗,最后被刮倒在地的故事。塑造出它集合的脱离现实、沉迷与幻想、敢于冒险的可悲、可叹、可笑又可敬的形象。

  从堂吉诃德的话语中,表现了他有多么可笑“你们这些没胆量的下流东西!不要跑!来跟你们厮杀的只是单枪匹马的战士!”

  现在,很多人沉迷于网络,他们用自己的零花钱在网吧上网,玩打打杀杀的游戏,不但浪费了时间,还让学习退步。

  近似荒诞的堂吉诃德的形象告诉我们:在人生的道路中,不能沉迷于幻想,脱离实际,而要从实际出发,才不至于贻笑大方。

一诺千金读后感 第32篇

  近来,单位订阅了新书籍——《工作重在到位》。单从这本书的字面理解:工作不只是要做好,重要的是要到位,但如何才能到位呢?

  透过认真阅读后,我找到了答案。书中提出的观点对我们在工作中树立良好的心态和方法,注意工作细节,提高工作质量,减少工作失误有着重要的作用,让我们在工作、学习、为人处事等方面不断的对照自己,审视自己,发现不足,重新认识。

  我们都明白,事(工作)无巨细之分,关键看你怎样去对待这件事(工作)。在人事教育科这么重要岗位上,我更就应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做好自己本职工作,增强工作职责心,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树立“节奏要快,标准要高、工作要实、状态要好”的目标,做到严谨细致,精益求精。

  一、加强学习,以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学习是提高一个人工作潜力的主要途径。干教育工作就是不断学习,提高自己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潜力,做到未雨绸缪,心中有数,这样,工作才会得心应手,到达最佳效果。

  二、要有良好的工作心态。树立强烈的工作职责意识,做任何事情,都认认真真,脚踏实地地做好。要树立“工作为重”的职责心态,“必须到位”的称职心态和“我要到位”的主动心态。

  三、提高工作质量,做到尽善尽美。缺少提前谋划,懒得多想,不思考的.现象会使工作效果大打折扣,而且也容易养成惰性,这样恶性循环,影响工作。要想使工作做到尽善尽美,就要做好谋划,并在工作中及时解决发现或是存在的问题,那么,工作就无可挑剔。

  在今后工作中,我要以用心的心态努力工作。只有工作到位了,才能使自己有更大的发展。从小事做起,坚决抛弃浮躁、工作不思考、不细致、不到位的不良思想,重新塑造一个崭新的自我。

一诺千金读后感 第33篇

  我读了《格林童话》这本书,书中有一个《灰姑娘》的故事。灰姑娘的妈妈死后,他的爸爸给她娶了一个后妈,后妈有两个女儿,她们虽然很美丽,但心却很坏。灰姑娘是一个可怜的小女孩,她美丽可爱,心地善良。

  读了这个故事后,使我懂得了,人不能看外表,还要有一颗善良的心,心美的人才能得到大家的帮助。我们遇到困难都要自己克服,学习也一样,才能取得好的成绩。

  我读了《格林童话》这本书,书中有一个《灰姑娘》的故事。灰姑娘的妈妈死后,他的爸爸给她娶了一个后妈,后妈有两个女儿,她们虽然很美丽,但心却很坏。灰姑娘是一个可怜的小女孩,她美丽可爱,心地善良。

  读了这个故事后,使我懂得了,人不能看外表,还要有一颗善良的心,心美的人才能得到大家的帮助。我们遇到困难都要自己克服,学习也一样,才能取得好的成绩。

一诺千金读后感 第34篇

  一个拥有疯狂骑士梦的乡村富地主,带着一个纯真的梦想,一身简朴得引人发笑的戎装,一个单纯善良的侍从,踏上了困难的骑士之路。

  这是西班牙最后的一个骑士。

  一路上,他都被称为疯子。他没有丧气,似乎毫不知情,将现实世界中的一切魔法化。

  他是以失败告终的,但我认为,他成功了。因为在他临终时,他醒悟了,骑士道应该结束了,他当初决定闯天下的决定不是对的。骑士小说也应日趋衰落,以至彻底灭亡。

  我十分地感动,感动于堂吉诃德那单纯的维护和平的决心,感动于他的善良,感动于他的勇敢。

  也许我永远也会铭记,堂吉诃德带我的教训与带给我的鼓励。

  在看这本书的时候,我的心绪由着主人公的心情上下起伏,仿佛身临其境。它没有《_》的美伦美奂;没有《三国演义》的震奋人心,没有《红楼梦》的千式百样。但是,它带给我的比任何一本书都多,比任何一本书都好,比任何一本书都受益。

  我很深刻的一首诗上的一句话:“人世的愿望皆落空,许诺的是安逸,得到的却是阴影,尘烟和梦花”。也许,我们盼望很多东西,不过相反,我们得不到很多东西,谁也愿意人生一路顺风,但是,不免有坎坷磨难。

  很多事情都不能如我们所愿,这个乡坤贵族堂吉诃德也希望自己可以平定灾难,但是,此时的他正被骑士小说的梦幻思想所感染,他带给人们与带给自己更多的是失望,困难与伤心。

  他以心待人,但是又怎样呢?公爵不断地捉弄他,把他当作一个笑柄。他却不知情,依然一心一意,天真地满足人们的要求,但是总是弄巧成拙。

  他没有错,书分有好书坏书,骑士小说对人们的帮助不大,反有危害;而塞万堤斯这本《堂吉诃德》就对我有很大帮助。他学习了骑士小说中那种愚昧的思想,但是他的本性是善良的,他是个大好人。

  桑乔(堂吉诃德)的侍从也让我感触很深,书上的一句话:侍从比比皆是,唯他忠实无华。在磨难中,他和他的主人成为了真正的好朋友,也变的稍有文采,学会了思考问题。

  他相信堂吉诃德会给他一个海岛总督,我想这不是愚蠢,这是善良,他用善良的心给了孤独的主人陪伴,他用他的忠诚伴随主人度过一个个难关。

  他也如他所愿,公爵让他做了1个月,也许他被耍了,被骗了,但是也圆了他的梦想。

  在生活中,我们对待朋友要将心比心,好朋友总是有的,知己总会找到的。

  我明白,冲动并不能做出好的成绩,反而会害了自己,结果往往与愿望想反,要成功需要努力,需要正确的思想与恰当的方法。而这本书告诉我们的肯定不止这些,留由读者慢慢体会。

一诺千金读后感 第35篇

  暑假期间,我读了一本《爱丽丝漫游奇境》童话书。这本书里的情节深深的吸引了我,让我对它爱不释手。

  主人公爱丽丝是一个纯真的小女孩,她美丽、善良又爱幻想。

  故事发生在一个烈日炎炎的下午,爱丽丝在河边和姐姐读书,突然,一只离奇的兔子跑了过来,爱丽丝追赶这只兔子的时候,和那只兔子一起掉进了一个洞里。那个洞深处是一个不可思议的童话王国。于是,我和爱丽丝一起开始了一次前所未有的冒险。

  在这个国度里,爱丽丝时儿变大,时儿变小,有一次竟掉进了自己眼泪汇成的池塘里。她还遇到了爱说教的公爵夫人、会隐身的柴郡猫、会跳舞的素甲鱼和鹰头狮,还有总是喊着要砍别人头的扑克牌王后…… 爱丽丝参加了一个有趣又疯狂的茶话会、一场古怪的槌球赛和一场审判。直到最后和王后吵架时,爱丽丝才醒来 ―― 原来自己做了一个奇怪的梦。

  读完这本书,我为书中新奇有趣的事情感到好玩,假如我也能和她一起去那神奇的幻境游玩该多好啊!晚上,我也做了一梦,梦见自己和爱丽丝一起走在神奇的地方,我看到了揣着怀表的白兔,看到了参加茶话会的小动物们,还和他们一起进行”会议式赛跑“…… 后来,扑克牌国王和王后举行了一个欢迎宴会,宴会上的蛋糕居然是用各种五颜六色的树叶做成的,不过这次王后没有再说”杀头“这样的话……

  当我从梦中醒来,我多么希望在我生活国度里,每天都有新奇有趣的事情,没有写不完的作业、背不完的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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