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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脑使用管理规定

2024-06-24 09:36:02文秘写作

电脑使用管理规定(精选33篇)

电脑使用管理规定 第1篇

  为提高现代化办公实效,规范公司电脑的使用管理,确保电脑以及网络资源高效安全地用于工作,特制本规定。

  一、总则

  第一条 公司电脑以及网络资源仅为办公所配置,员工不得从事无关使用。

  第二条 公司内部由专人负责电脑的维护、维修等各项工作,公司

  员工对所使用的电脑有管理、维护的责任与义务。

  第三条 公司电脑已全部建档立案,并进行了合理的使用定位,任

  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自挪用、调换、外借和移动电脑。

  二、电脑使用与管理

  第四条 电脑的操作系统、网络IP地址的配置均由电脑管理员统

  一安装、设置,各部门及个人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增删软件或更改各项设置。

  第五条 不得将任何与工作、业务等相关的文件存放在C盘系统目

  录、根目录、桌面、我的文档中,未按规定保存文件造成文件丢失的,后果自负。

  第六条 电脑上不得存放有影响和破坏公司电脑网络正常运行的

  软件,如:(黑客程序,网络抢带宽软件,网络代理服务器软件、带病毒的文件、电影及不健康的文件等)。同时要求定期给电脑进行杀毒操作,如发现存在此类文件,管理员可以在不通知所有者的情况下无条件的完全删除,删除操作中引起的数据丢失和系统出现错误等由此类文件所有者负责。

  第七条 严禁使用公司电脑玩游戏、看在线电影,和使用通讯软件

  上的娱乐功能一经发现一律罚款200元,再次发现者将立即予以开除。

  第八条 不得私自拆卸电脑及外设,更不得私自更换电脑机箱内的

  硬件设备,如有发现,一律由行政办进行严肃的处罚及处理。

  第九条 任何人不得因私挪用公司的信息设备、网络资源、更不能破坏电脑网

  络设备,对有破坏者将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并予以开除

  第十条 具有上网权限的员工不得在公司电脑上浏览无关网站、不得下载娱乐

  软件或影音文件。

  第十一条 任何人不得在工作时发起与工作无关的QQ群等多人对话、网络会议、

  广播信息等,更不能在多人对话的情况下,发表、讨论、

  诽谤有损公司员工及公司利益的言论。

  三、电脑安全及维护

  第十二条 各部门应定期备份工作文档、数据、图纸等文件,对重

  要的或涉及公司机密的数据文件需要在两人或者负责人

  监督下进行备份操作,并且由各部门负责人保存。员工

  未经许可,不得为他人(包括离职员工)复制公司内部

  任何数据资料。对于严重构成有损公司利益、造成公司

  经济损失的行为,将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或刑事责任。

  第十三条 使用者应该经常整理电脑文件,以保持电脑文件的整齐,

  建议每月要进行电脑硬盘碎片整理操作。

  第十四条 员工应该保持电脑周围环境的清洁,键盘,鼠标机箱,显示器等不应

  堆积灰尘,应该每日清理。

  第十五条 遇到突然停电时,必须等待3分钟后才能再次开启电脑

  电源,以免造成电脑主电路板损坏,如有UPS电源供电

  的,在突然断电后的12分钟内必须关闭电脑电源,以免

  UPS电源损坏。

  第十八条 应将机箱放在空气容易流通的地方,室温应维持在28度左右,以确

  保电脑正常运行。电脑的机箱上不允许堆放杂物。

  第十九条 如遇电脑故障,需填写“电脑维修申请单”并交由行政办,统一调派

  专人维修。维修完成后由使用人验收并签字。如碰到有

  硬件损坏要更

  换的,由电脑管理员写出情况说明并加上使用者的购买

  申请,然后交

  行政办。

  第二十条 如电脑出现问题,没有及时报修,或因使用者操作不当

  所引起的电脑相关损坏,由该电脑的使用者负责赔偿或

  交由行政办处理。

  第二十一条 公司鼓励员工使用电脑,在不影响电脑使用者及正常工

  作的情况下,鼓励不会使用电脑的员工,在经管理员的指导下学习电脑知识。

  五、附则

  本规定由行政办、电脑管理员以及各部负责人共同监督、执行。

  沈阳天龙混凝土有限公司

  20xx年10月8日

电脑使用管理规定 第2篇

  为提高现代化办公实效,规范公司电脑的使用管理,确保电脑以及网络资源高效安全地用于工作,特制本规定。

  一、总则

  第1条 公司电脑以及网络资源仅为办公所配置,员工不得从事无关使用。

  第2条 公司员工对所使用的电脑有管理、维护的责任与义务。

  第3条 公司电脑已全部建档立案,并进行了合理的使用定位,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自挪用、调换、外借和移动电脑。

  二、电脑使用与管理

  第1条 电脑的操作系统、网络IP地址的配置,WIFI分配。均已统一安装、设置,各部门及个人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增删软件或更改各项设置。

  第2条 不得将任何与工作、业务等相关的文件存放在C盘系统目录、根目录、桌面、我的文档中,未按规定保存文件造成文件丢失的,后果自负。

  第3条 电脑上不得存放有影响和破坏公司电脑网络正常运行的软件,如:(黑客程序,网络抢带宽软件,网络代理服务器软件、带病毒的文件、电影及不健康的文件等)。同时要求定期给电脑进行杀毒操作,如发现存在此类文件,各部负责人可以在不通知所有者的情况下无条件的完全删除,删除操作中引起的数据丢失和系统出现错误等由此类文件所有者负责。

  第4条 严禁使用公司电脑玩游戏、看在线电影,看淘宝,炒股票和使用通讯软件上的娱乐功能,发现第一次警告,第二次发现一律罚款500元,再次发现者将立即予以开除。

  第5条 不得私自拆卸电脑及外设,更不得私自更换电脑机箱内的硬件设备,如有发现,一律由行政办进行严肃的处罚及处理。

  第6条 任何人不得因私挪用公司的信息设备、网络资源、更不能破坏电脑网络设备,对有破坏者将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并予以开除。

  第7条 员工不得在公司电脑上浏览无关网站、不得下载娱乐软件或影音文件。

  第8条 任何人不得在工作时发起与工作无关的QQ群等多人对话、网络会议、广播信息等,更不能在多人对话的情况下,发表、讨论、诽谤有损公司员工及公司利益的言论。

  三、电脑安全及维护

  各部门应定期备份工作文档、数据、图纸等文件,对重要的或涉及公司机密的数据文件需要在两人或者负责人监督下进行备份操作,并且由各部门负责人保存。员工未经许可,不得为他人(包括离职员工)复制公司内部任何数据资料。对于严重构成有损公司利益、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行为,将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或刑事责任。

  五、附则

  本规定由行政办、以及各部负责人共同监督、执行。

电脑使用管理规定 第3篇

  为提高现代化办公实效,规范公司电脑的使用管理,确保电脑以及网络资源高效安全地用于工作,特制本规定。

  电脑使用与管理:

  第1条 电脑的操作系统、网络IP地址的配置,WIFI分配。均已统一安装、设置,各部门及个人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增删软件或更改各项设置。

  第2条 不得将任何未备份与工作、业务等相关的文件存放在C盘系统目录、根目录、桌面、我的文档中,如果常用文件,可建立快捷方式放在桌面使用。公司电脑统一安排D盘系统目录下装软件以及驱动等,E,F盘系统目录下放置数据、文件等。

  第3条 电脑上不得存放有影响和破坏公司电脑网络正常运行的软件,如:(黑客程序,网络抢带宽软件,网络代理服务器软件、带病毒的文件、电影及不健康的文件等)。同时要求定期给电脑进行杀毒操作,如发现存在此类文件,各部负责人可以在不通知所有者的情况下无条件的完全删除。

  第4条 不得随意增加、删改计算机主要设备的驱动程序,不得随意增加、删除计算机主要备的驱动程序,不得自行修改计算机IP地址。

  第5条 严禁使用公司电脑玩游戏、看在线电影,看淘宝,炒股票和使用通讯软件上的娱乐功能。

  第6条 不得私自拆卸电脑及外设,更不得私自更换电脑机箱内的硬件设备。

  第7条 任何人不得因私挪用公司的信息设备、网络资源、更不能破坏电脑网络设备。

  第8条 员工不得在公司电脑上浏览无关网站、不得下载娱乐软件或影音文件。

  第9条 任何人不得在工作时发起与工作无关的QQ群等多人对话、网络会议、广播信息等。

  第10条 QQ使用规定:QQ工具只能用来联系与工作有关的事宜,包括文件的传输、相关单位和人员的沟通联系、信息的发布等,禁止利用QQ工具同与工作无关的人员聊天,传输文件等。

  第11条 不得将来历不明的软件装入机器运行,防止染上

  第12条 无论是本公司,还是外公司人员,凡与本部门无关人员,严禁上机操作。各部门及个人在未经允许下,不得打开其他部门或个人的邮件,更不得打开来历不明的邮件及附件。

  第13条 员工离开座位超过半小时需关闭显示器,以延长显示器的使用寿命和节约用电,下班后需按正确方法关机,并关闭电源,关好门窗,方可离开

电脑使用管理规定 第4篇

  一、目的

  干部后备队是公司根据战略发展需要而组建的后备干部培养、储备资源池。为规范干部后备队的管理,明确干部后备队选拔标准、选拔程序和培养方法,为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提供合格的后备干部,特制订此管理办法。

  二、定义

  干部后备队分管理三级后备队、管理四级干部后备队、管理五级干部后备队、员工干部预备队四层进行培养,其中:

  管理三级干部后备队:从优秀员工中选拔进入华为大学培养,是三级管理者的候选资源池成员;

  管理四级干部后备队:从优秀的三级管理者和优秀的跨部门团队核心成员中选拔进入华为大学培养,是四级管理者的候选资源池成员;

  管理五级干部后备队:从优秀的四级管理者和优秀的重量级跨部门团队核心成员中选拔进入华为大学培养,是五级管理者的候选资源池成员;

  员工干部预备队:是指在培训各环节以及上岗试用过程中持续表现优秀,并经过各培训组织部门综合考察评价选拔出来的优秀员工。员工干部预备队选拔出来,重点是对这些优秀新员工进行跟踪考察和牵引,促进他们在岗位工作中快速成长,公司对员工干部预备队不安排专门的管理技能培训。

  三、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及华为各全资子公司。

  四、干部后备选拔

  1、选拔基本原则

  公司从如下员工或干部中选拔干部后备队员:

  1) 符合公司干部四象限原则,绩效优良、有责任感和使命感、敬业与奉献、对公司忠诚、品德优秀并具备一定任职资格的中外员工和干部;

  2) 优秀特招人才参照上述标准可以直接选拔到相应层级干部后备队进行培养;

  3) 品德作为后备队员选拔的一票否决条件。

  2、选拔组织

  干部后备队选拔组织工作,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和华为大学联合组织。各业务体系管理团队对本体系干部后备队选拔工作集体负责,各业务体系管理团队主任是本体系干部后备队选拔组织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体系选拔组织工作过程和选拔结果负责。各业务体系干部部作为本体系干部后备队选拔执行机构,负责本体系具体选拔工作组织落实。公司人力资源部和华为大学对业务体系选拔工作要提供培训支持。公司各级管理者要本着对公司负责的态度,积极参与公司干部后备队的选拔推荐工作。

  3、选拔标准

  1) 管理三级干部后备队选拔标准:

  a、品德优秀且诚信档案无不良记录;

  、绩效一贯优良,绩效评价在本业务体系内横向排名前25%;

  c、任职资格为2级普通等以上,劳动态度优良;

  d、优先从优秀一线团队中选拔后行备队员;

  e、符合上述标准参加过A培的员工优先考虑。

  2) 管理四级干部后备队选拔标准:

  a、原则上担任管理三级岗位(含跨部门团队核心成员)1年以上;

  、品德优秀且诚信档案无不良记录;

  c、绩效一贯优良,绩效评价在本业务体系内横向排名前25%;

  d、任职资格为管理三级普通等或职业等;

  e、团队组织氛围好者优先;

  f、关键事件表现突出者优先。

  3) 管理五级干部后备队选拔标准:

  a、担任管理四级岗位(含重量级跨部门团队核心成员)3年以上;

  、品德优秀且诚信档案无不良记录,勇于承担责任与压力;

  c、部门绩效一贯良好,部门绩效评价在本业务体系内排名前25%;

  d、任职资格为管理四级普通等或职业等;

  e、具有不断自我批判的精神和面向未来的战略性思考能力。

  4) 员工干部预备队选拔标准:

  a、上进心强,品德优秀;

  、入职培训各环节表现优秀;

  c、上岗适应能力强,工作投入,认真负责,绩效结果好;

  d、自愿前往一线艰苦地区长期工作与锻炼;

  e、有管理方面的关键行为表现与潜力。

  4、选拔程序

  1) 管理三级干部后备队选拔程序:

  根据管理三级干部后备队选拔标准,由两名三级管理者共同推荐(每个推荐者需独立给出推荐评价意见),经干部部对推荐名单和推荐资料进行审查,报上一级管理团队评议通过后,将名单交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进行资格与程序审查,合格后入选管理三级干部后备队。

  2) 管理四级干部后备队选拔程序:

  根据管理四级干部后备队选拔标准,由两名四级管理者共同推荐(每个推荐者需独立给出推荐评价意见),经干部部对推荐名单和推荐资料进行审查,报上一级管理团队评议通过后,将名单交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入选管理四级干部后备队。

  3) 管理五级干部后备队选拔程序:

  根据管理五级干部后备队选拔标准,由两名五级管理者成员共同推荐(每个推荐者需独立给出推荐评价意见),经公司人力资源部对推荐名单和推荐材料进行审查,报公司人力资源委员会评议,合格后入选管理五级干部后备队。同时推荐者要签名承诺对被推荐者三年的表现承担连带责任。

  4) 员工干部预备队选拔程序:

  根据新员工培训期间的综合表现以及上岗工作过程中的表现,由华为大学、各培训实习机构以及各干部部定期选拔。

  5、选拔周期

  1) 各层级管理干部后备队和员工干部预备队:每年选拔一次,每半年复核一次;

  2) 干部后备队是一个动态的资源池,培养过程中不断有人转出或筛选出资源池;新干部后

  备队员可以不断补充进池,但各级干部后备队总体规模根据岗位配置需求保持相对稳定。

  五、干部后备队培养

  1、培养原则

  1) 公司对干部后备队的培养采取培训和岗位实战锻炼相结合、培训与工作实践不断循环的

  原则;

  2) 华为大学负责通过培训对干部后备队进行培养,重在提高后备干部的素质、能力、团队

  领导力,更重要的是要培养后备干部掌握科学的学习与工作方法;

  3) 各业务部门负责在工作实践中培养锻炼后备干部,重点要培训考察后备干部的责任心、

  使命感、敬业精神与献身精神、业务能务与绩效贡献。

  2、培养组织

  1) 华为大学对整体培养方案和培养过程负责,包括培养体系的规划、设计与组织实施,过

  程评价、过程记录和档案记录;

  2) 业务部门负责在实践中培养与考察干部,包括后备干部的岗位锻炼与考察、周边(或跨

  部门)锻炼与考察、艰苦环境或挑战项目的锻炼与考察等;

  3) 公司人力资源部任职资格管理部为干部后备队管理在人力资源部的接口,华为大学重大

  项目部为干部后备队在华为大学的接口,负责干部后备队培养全过程管理,并负责为各业务部门提供干部后备队培养信息记录和过程文档,干部任职资格管理部门为干部后备队工作在各业务体系的日常工作接口部门。

  六、干部后备队考察、评价与任用

  1、考察与评价原则

  干部后备队在整个培养阶段的综合评价由华为大学学员鉴定中心负责,综合评价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华为大学培训期间的考察与评价由华为大学负责,考察与评价的重点是看后备队员对相关知识和技能的掌握情况以及表现出来的领导潜质等;

  2)干部后备队在业务部门承担本职岗位锻炼时的考察与评价由各业务部门负责,各业务部门所在干部部负责周边考察与评价,考察与评价的重点是绩效、任职能力、劳动态度等方面;

  3)干部后备队在参加跨部门项目锻炼时的考察与评价由所在的跨部门项目组织部门负责,考察评价的重点是岗位适应能力、合作性、劳动态度等方面;

  4) 对干部后备队的品德考察贯穿整个培养过程,干部后备队的品德考察由公司组织干部部

  负责。

  2、干部后备队淘汰

  干部后备队培养过程始终贯穿淘汰机制,对干部后备队的淘汰和动态筛选相结合的机制进行,规则如下:

  1) 培养过程中触及公司规定的高压线者直接淘汰出资源池;

  2) 培养各阶段考核和考察达不到标准者直接筛选出资源池;

  3) 培养周期结束后综合评价排名末尾5%者直接筛选出资源池。

  3、任用原则

  1)华为大学学员鉴定中心根据综合评价的结果,对学员综合表现进行排序,作为公司选拔任用干部的决策依据;

  2)原则上新提拔的干部必须从相应层级的干部后备资源池中选拔。

  七、职责分工

  干部后备队的管理由公司人力资源委员会总体负责,公司人力资源部和华为大学负责具体的组织实施工作,各业务体系干部部负责具体的落实执行。具体工作分工如下:

  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干部后备队的选拔标准、选拔程序等政策文件的制订,选拔工作的组织发动,三、四级干部后备队选拔程序的审查与五级后备队资格审查等工作;

  华为大学:负责干部后备队培养方案制订、培训组织实施、培养过程的考察与评价以及干部后备队档案管理等;

  公司组织干部部:负责干部后备队思想品德考察评价与干部后备队监察;

  各业务体系干部部:负责本业务体系干部后备队的选拔组织、推荐名单与推荐资料审查、岗位锻炼的组织实施与考察等;

  各业务部门:负责本部门干部后备队的选拔提名、办公会议评议、岗位培养以及干部任用提名等。

  八、办法自颁发之日起开始实施,解释权在公司人力资源部与华为大学,修订及废止权在公司人力资源委员会。

电脑使用管理规定 第5篇

  一目的

  为加强劳动纪律,保证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精神,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管理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 考勤打卡管理

  1、管理部门

  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考勤管理,负责指纹采集、考勤统计工作,并监督考勤制度的执行情况。部门考勤员做好本部门考勤系统维护、员工的排班、异常考勤登记汇总、核实考勤等工作。

  2、考勤员制度

  在分管领导及部门负责人的监督管理下,各部门自行组织内部考勤工作,并指定考勤员一名,如有更换部门考勤员必须告知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负责各部门考勤员的培训。每月28号之前,考勤员必须把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签字确认的下月排班表及当月考勤记录表提交至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对考勤记录与指纹打卡等情况进行核实。

  部门考勤员为考勤结果第一责任人,部门负责人为第二责任人。设臵考勤员奖励基金,标准为:50元/月,在月度工资中体现。

  3、工作时间

  (1)标准工作时制,即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轮

  班制部门员工实际休息时间,以部门实际排班为准。

  (2)行政班制工作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不需轮班的岗位都按行政班制执行。

  (3)轮班制工作时间: 白班(9:00-17:00)

  中班(17:00-01:00)

  夜班(01:00-09:00)

  (4)市场管理部轮班岗位工作时间:

  白班(8:00-16:00)

  中班(16:00-24:00)

  晚班(24:00-08:00)

  4、考勤方式

  4.1员工实行指纹打卡考勤管理。

  行政班制员工每日打卡四次,指纹打卡统计的有效时段为上午上班7:30-10:00,中午下班11:45-12:40,下午上班12:50-13:30,下午下班16:00-19:00。

  轮班制的员工按照实际上下班的规定时间打卡,有效打卡统计时间控制在上班时间点前2小时后1小时,下班时间点前1小时后2小时。

  注:以上指纹打卡的有效时段是系统可统计识别的考勤打卡和结果,而非正常的上下班时间段。

  4.2员工打卡异常需及时到部门考勤员处填写《员工月度打卡异常登记表》进行备案。《员工月度打卡异常登记表》详见附件一。

  4.3外出办事不能到公司打卡的员工,原则上必须于事前告知部门负责人并到部门考勤员处填写《员工月度异常考勤登记表》进行备案,如有特殊情况可事后到部门考勤员处补备案手续。无相关记录将作旷工处理。《员工月度异常考勤登记表》详见附件二。

  4.4员工因公至外地出差无法登记考勤的,必须在出差前填报OA《出差申请表》;如因事情紧急而未申报的,则必须在出差回公司48小时内补办手续,作为考勤依据。

  4.5突发病假或者事假必须于上班前,致电本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及以上人员需报直接上级领导)请假及告知人力资源部,在请假后一周内(特殊情况依据病情及治疗等确定时间)提供医院出具的有效病假证明(病假条、病历、收费单、检查单等),办理请病假手续。

  5、考勤规定

  5.1员工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无故串岗脱岗;员工不能自行调班,调班必须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同意,否则按旷工论处。(原则上每人每月调班不得超过3次)。

  5.2在当月绩效考核中员工指纹打卡记录每漏打、迟到或早退一次扣3分,每月漏打卡超过3次,扣10分,即考勤结果与绩效成绩挂钩。《员工月度绩效考核表》详见附件三。

  5.3员工在未履行相关请假手续的情况下,每月迟到、早退半小时以内超过3次将通报批评;单次迟到或早退超过半个小时视为旷工半天,超过半天视为旷工一天,扣发相应工资及各种补贴。

  5.4员工旷工时间一年以内累计超过3天的,按公司规定作除名处理。

  5.5在未按照考勤制度的规定办理请假手续而一次缺勤超过3天的人员视为自动离职,并按严重违反公司管理规章制度给予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罚。

  5.6每月末员工本人必须与部门考勤员核实确认自己当月考勤结果。考勤弄虚作假的,按旷工处罚相应责任人,情节严重者,公司给予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罚。

  5.7本规定自20xx年6月1日起执行,解释权属人力资源部。

电脑使用管理规定 第6篇

  一、宿舍住宿人员及工作人员不得擅自改、加装、拆卸室内供电设施。

  二、寝室内或寝室之间禁止私拉、乱接电源和宽带网线。

  三、宿舍内除允许使用的电脑、电视、收录机、手机充电器、台灯、空调外,禁止其它一切使用大功率电器的行为,凡宿舍存放电磁炉、热得快、电饭煲等器具,视为使用处理,除没收器具外,并处以50—200元的罚款。

  四、当宿舍内的灯具、插座等用电设施发生故障时,应立即报告宿舍管理员,由维修人员及时修理,其他人员不得自行拆修,否则发生故障后果自负。

  五、为充分并合理使用资源,真正做到需求者使用,使用者付费,特拟订电费收取方法如下:

  1、计费方式:公司春秋两季(3、4、5、9、10、11月)补贴电费每月60度、夏冬两季(6、7、8、12、1、2月)补贴每月150度一个房间, 超出电费价格按当地工业用电最低费用标准收取0.8元/度;超支电费由住宿人员按住宿天数平均承担,每月月度30日为电费结算日;

  计费公式:

  宿舍每天个人超支电费=本月超支总电费/宿舍全部人员住宿天数 个人当月超支电费=宿舍每天个人超支电费*本人当月入住天数

  2、收取办法:超支电费每月将在员工薪资中扣除。

电脑使用管理规定 第7篇

  为加强对空调的使用管理,确保空调安全运行,更好地为广大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本着正确使用、安全管理、节能降耗的原则,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一、空调使用实行“部门专人负责制”,由部门指定现场责任人全权管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空调使用的条件

  1、使用空调时应根据室外实际温度进行开启,即夏季室外最高气温达到30℃以上,方可开启空调制冷,制冷温度设置不应低于26℃;冬季室外气温低于5℃以下的,方可开启空调制热,制热温度设置不应高于20℃。

  2、使用空调时,应先关闭门窗,坚决杜绝开窗使用空调现象。

  3、办公人员离开或办公区无人预计一个小时以上的,应关闭空调,严禁室内长时间无人情况下开启空调。

  4、下班要提前30分钟关闭空调。

  三、空调使用的安全规定

  1、夏季雷雨天气应立即关闭空调,切断电源,以免遭受雷击。

  2、空调使用中不得随意改变风叶方向,不得覆盖出风口,因为人为因素造成空调设备或遥控器损坏的,所发生的维修费用由损坏人承担。

  3、注意用电安全,发现电路或空调故障要及时停止使用并向办公室报修,不得强行使用。

  4、长时间不用空调,应将插头拔下,将遥控器内电池取出,同时做好室内和室外机的保洁工作。

  5、定期清洗消毒过滤网,保持空调卫生干净

  四、空调室内严格禁止以下不文明行为

  五、违反本规定的处罚

  1、凡有违反上述“空调使用的条件”开启空调的(特殊情况事先经批准的除外),给与现场责任人罚款30元/次。

  2、凡有违反上述“空调使用的安全规定”的处以罚款50元/次。

  3、凡有上述任一不文明行为的处以罚款30元/次。

  4、凡发现私自拆装空调、挪动空调、开启空调外壳等情况的,给与违规操作者罚款50元/次,若无人承认违规操作的,由现场责任人承担监督管理不力责任。

电脑使用管理规定 第8篇

  1. 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货梯使用管理,进一步加强对货梯安全检查工作和对公司财产、人员安全管理,结合物业有关货梯使用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员工货梯的使用

  3. 使用管理

  3.4即日起,各部门正常上班时间使用货梯需提前4小时由部门直接联系物业使用,非上班时间使用货梯;

  3.4 非上班时间使用货梯需提前1-2天申请,系统上填写《货梯使用申请》,经部门领导审批,行政部门备案后,由前台联系物业方可开通货梯;

  3.1货梯由物业专业人员操作管理,物业对于使用货梯提供无偿服务和有偿服务两种; 无偿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3:00-17:30;有偿服务时间:非正常上班时间,每小时收费40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

  3.5大型货物(集装箱、仪器设备、家具、大批量货物)需从货梯运送,小型货物(快递、小推车可装货物)可从客梯运送;

  3.6货梯只限于载运货物,运货时允许送货人员(最多2人)跟随货物上下货梯,货物出电梯门后请随手按关门按钮关上货梯,以便其他楼层使用;

  3.7运送货物时尽量避开高峰期,运送过程中由物业派人进行监管;

  3.8不得随意开启,不得损坏电梯及公共设备,不得载运未经妥善封闭包装的液态物体、扬尘物体和易燃易爆物品,对违反本通知的行为予以严肃处理,如有特殊情况,需报物业公司批准,并采取安全保护措施,派专人监督装运;

  3.9行政部门负责货梯使用费用的结算,每月前台将根据物业提供的货梯有偿服务使用记录与各部门提交的使用申请进行核对,具体结算金额根据实际使用时间支付物业;

  3.10各部门不得私自联系物业开通使用货梯;行政部没有备案申请单的,费用一概不予结算,各部门自行承担。

  3.11如有特殊紧急情况,请及时联系行政部处理,牢记行政部人员通讯方式。

  4. 本《办法》即日起执行。

电脑使用管理规定 第9篇

  一、目的:

  为加强对门卫室卫生的管理,保持办公场所的整齐、清洁,维护政府部门的形象,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二、具体要求:

  1、门卫室内,均须保持整洁,不得堆积发臭或有碍卫生之垃圾、污垢或碎屑。随时保持无纸屑、积尘、烟头、痰渍、口香糖等渣滓。

  2、门卫室内,每天进行清扫,清扫工作由当晚值班人员负责。每周一全体人员进行大扫除。

  3、门卫室内,严禁随地吐痰,禁止吸烟。

  4、垃圾、污物、废弃物等的清除,必须合乎卫生要求,放置于所规定的场所或箱子内,不得随意乱倒堆积。

  5、门卫室内摆放文件柜、办公桌、饮水机、电脑等办公设施,应规范、合理、整齐并随时保持清洁。

  6、办公桌台面严禁堆放杂物并随时保持整洁、无尘。

  7、门卫室墙面、门窗应保持无灰尘、蛛网,墙面、门窗严禁张贴与工作无关的纸张及印刷品。

  8、门卫室门口及窗外不得丢弃废纸、烟头、倾倒剩茶和吐痰。

  三、检查方式:

  将采取不定期不定时抽查的方式,对检查不合格的值班人员进行处罚。

  四、奖罚措施:

  1、卫生检查不合格的,对卫生值班人员每人每次罚款人民币10元。

  2、发现在门卫室吸烟的,每人每次罚款人民币30元。

  3、一个月内卫生检查合格的,奖全队300元。?

  五、本考核细则由马屿镇综治办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马屿综治办研究后再作决定。

  六、本考核细则自20xx年5月1日开始实施。

电脑使用管理规定 第10篇

  1 总则

  1.1 为适应分公司信息化发展要求,充分利用信息资源为生产、经营、管理和决策服务,保证各类信息合理、有序流动,保证信息安全,遵循总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2 信息资源是分公司的重要资产,是企业进行生产、经营、管理和决策的重要基础,必须加强管理,使信息的采集传输、日常维护、信息平台建设、信息整合、信息共享各方面,以股份公司信息化建设“五统一”原则为指导,不断提高信息资源的管理和使用水平。

  1.3 本管理办法所涵盖的信息资源范畴,主要是指分公司内部有关生产经营管理方面的信息(以下称内部信息)。[cjh1] 管理的对象主要是由信息系统形成的信息、使用计算机编制的信息、专业系统采集的原始信息等,包括各类文本信息、数据库信息、web页面信息、图形图像信息、多媒体信息等;印刷品作为信息的主要载体之一,尽可能进行电子化的处理,也纳入信息资源管理之内。

  2 管理体系

  2.1 分公司信息资源管理体系依照信息化管理“一个整体,两个层次;归口管理,分工负责”的方针建立,信息中心归口管理,各业务部门专业管理。

  2.2 分公司信息工作领导小组是分公司信息资源管理体系的最高层次,负责审定分公司有关信息资源管理的规章、制度、办法,负责审核有关标准、规范、重要需求等。

  2.3 信息中心是分公司信息资源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信息资源的组织、协调、采购、服务等日常管理工作,主持信息平台、信息整合等系统建设工作,负责有关技术支持工作。信息资源管理业务工作接受股份公司信息系统管理部的指导。

  2.4 各级业务部门既是信息资源的使用单位,也是专业信息资源的主要管理单位,负责本部门业务范围内有关信息资源的日常管理工作,协同信息中心全面开展信息资源的管理工作。

  3 内部信息的管理

  3.1 信息中心负责分公司内部信息的管理,组织各业务部门进行内部信息的需求分析,各业务部门依据业务职责提出各种内部信息需求,并分别按本部门形成和管理的信息(下称“部门内自管信息”)、需要其他部门提供的信息分别汇总,确定信息内容、信息提供时间和信息提供方式等。需要其他部门提供的重要信息由分公司信息工作领导小组予以审核确认。

  3.2 信息中心组织汇总各业务部门需要其他部门提供的信息,并进行归类,对各部门需要其他部门提供的信息归纳为部门间共享信息(下称“部门间共享信息”),理顺信息来源和信息使用渠道,并分别反馈给各部门核对认可。

  3.3 部门间共享信息源由信息中心协调信息需求部门落实,实施信息共享,消除信息只滞留在部门或个人的现象,任何个人和部门无权独占信息资源。

  3.4 各级下属单位的内部信息除供本单位内部使用外,按要求及时提供给上级相关部门及领导。

  4 外购信息的管理

  5 信息整合和统一信息平台

  5.1 信息整合是对分散在各部门的信息资源进行物理或逻辑的集中存储、整理、分类、分级和发布,并提供相应的授权访问,从而发挥信息资源的最大效用。信息整合的主要内容包括各部门确认的结构化信息、非结构化信息及web页面信息。

  5.2 建立统一信息平台是实施信息整合、进行有效信息资源管理的基本策略。统一信息平台是各部门发布、访问、共享信息资源的工作平台。信息中心负责建立统一信息平台,将各部门内自管信息、部门间共享信息、外购信息全部接入信息平台,并实施信息整合。各部门有责任支持和配合统一信息平台的建设工作。

  5.3 统一信息平台的建设除包含针对结构化数据的数据整合和非结构化数据的内容整合外,还包含应用系统的应用整合和业务流程的业务整合。统一信息平台的建设首先要完成数据整合和内容整合工作,提供信息集成和管理、个性化信息服务、针对互联网和企业内部网的信息搜索功能等。

  5.4 信息中心负责统一信息平台的运行和维护,及时实施信息整合、信息分发等处理,保证信息的畅通交流和充分共享。

  6 信息的分级和授权

  6.1 根据信息本身在生产、经营和管理中的重要性,结合有关保密规定,按部门内自管信息、部门间共享信息、外购信息分别制定信息分级标准。

  6.2 部门内自管信息按a1、a2、a3三级分级。a1级信息提供给本部门所有人员访问;a2级信息提供给相关处(科)室人员访问;a3级信息提供给相关处(科)室负责人和部门负责人访问。

  6.3 部门间共享信息按b1、b2、b3、b4四级分级。b1级信息提供给相关部门所有人员访问;b2级信息提供给相关部门相关处(科)室人员访问;b3级信息提供给相关部门相关处(科)室负责人和部门负责人访问;b4级信息提供给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公司负责人访问。

  6.4 外购信息分级主要考虑和外部信息公司所签合同,按c1、c2二级分级。c1级信息在分公司范围内使用;c2级信息在本单位内使用。

  6.5 按以上信息分级标准对各类信息进行分级,并形成信息的分级属性。部门内自管信息由本部门实施分级,部门间共享信息和外购信息由信息中心会同有关业务部门实施分级,并由信息工作领导小组确认。

  6.6 依据部门管理职责和个人岗位职责,结合信息分级属性,对部门和个人进行信息授权,保证信息准确送达和安全使用。个人的信息授权列表由部门负责人审查。

  6.7 个人岗位或职责发生变动后,必须及时更改信息授权,避免信息授权不当的风险,并报信息中心备案。

  7 信息资源的安全

  7.1 为保证信息资源的安全,分别建立相应安全控制策略:管理员权限管理策略、用户权限管理策略、信息资源授权策略、信息资源存储安全策略、信息资源传输安全策略等。

  7.2 管理员权限管理策略,根据统一信息平台系统管理的不同功能,建立相应的管理员角色,包括系统管理员、负责用户管理的管理员组、负责信息资源目录管理的管理员组,以及相应的二级管理员组。

  7.3 用户权限管理策略,普通用户可以查看被授权的信息,并能将自己的信息与其他特定的用户或用

  户组进行共享。只有负责用户管理的管理员组有权完全管理和维护系统的用户信息,相应的二级管理员操作文件 zsgz-94-2200-04.04 共4页 第3页

  只能管理和维护所管部门的用户信息,用户可以维护自身的用户信息。

  7.4 信息资源授权策略,对于普通受控信息采用用户组共享方式授权或针对单个用户直接授权的方式,对于高度受控信息只能采用针对单个用户直接授权的方式。

  7.5 信息资源存储安全策略,根据信息资源不同的安全级别和对访问效率的不同要求,对信息资源的存储进行非加密存储、部分加密存储或者完全加密存储。

  7.6 信息资源传输安全策略,根据信息资源不同的安全级别和对访问效率的不同要求,对信息资源的传输进行非加密传输、部分加密传输或者完全加密传输。

  8 内部网站管理

  8.1 内部网站为满足企业内部信息共享和保密的需求而建立的公用信息平台,主要用于发布企业内部生产经营管理信息及有关市场、经济信息。

  8.2 内部网站目前仍是分公司内部共享信息的平台,现阶段须按建设统一信息平台的要求加强管理,待条件成熟,逐步向统一信息平台过渡。内部网站在技术及内容上必须考虑与统一信息平台的兼容。信息中心负责分公司内部网站的管理,负责统一规划,负责网站的设计,根据分公司公用信息平台、网络安全管理规定及信息保密规定监督、考核网站的建设和运行,并提供技术支持,实现对内部网站的统一管理,保障内部网站的运行安全。

  8.3 内部网站信息资源管理,遵循信息共享和信息安全兼顾的原则,保证信息及时准确,保证使用安全可靠。发布的信息内容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得违反国家、股份公司及分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

  8.4 内部网站要加强信息安全管理,严格内容发布程序和访问权限控制,同时做到内外网严格分离,防止未经授权的非法访问。

  8.5 内部网站在满足分公司信息使用的同时,须对总部有关部门提供必要的访问通道和链接,保证总部能够及时了解分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 8.6 内部网站上的信息发布需经各业务部门业务领导、保密领导小组确认,内部网站的信息,未经授权,禁止对外披露、发布。擅自对外泄漏内部信息,影响企业经营业务或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严肃追查,并对相关责任人员或部门追究其违纪责任。

  9 源信息的维护

  9.1 分公司各单位内自管信息由各单位负责源信息的维护,信息管理部门予以必要的配合和支持。

  9.2 部门间共享信息由信息提供部负责源信息的维护,按要求适时更新信息,保证共享信息的时效性。信息中心予以配合和督促,并与企管部共同负责信息共享的监督与考核。

  9.3 各源信息维护部门在维护信息时应标明信息的类别、级别等必要标识。

  9.4 信息中心根据相关管理制度组织源信息上网共享和加密,并对源信息的更新维护进行监管和考核。

  10 信息质量管理

  10.1 为了保证信息资源管理的科学性,保证信息的提供的准确、及时性、便于利用,符合安全、保密要求,必须建立、健全信息质量反馈制度,以保证分公司信息资源的质量。信息中心是信息质量的考核单位,各业务部门有义务监督其它业务部门所提供信息的质量是否符合准确、及时和规范性要求,将信息质量反馈也纳入各部门信息考核当中。

  10.2 信息中心负责组织有关信息质量反馈意见的收集,信息使用部门负责提出关于信息准确性、时效操作文件 zsgz-94-2200-04.04 共4页 第4页

  性和一致性的意见,由信息中心汇总并分别送达各信息提供部门,协助和督促信息提供部门不断提高共享信息的质量,同时不断完善信息平台的性能和功能,并定期检查跟踪反馈记录。

  11 附则

  11.1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11.2 本办法由分公司信息中心负责解释

电脑使用管理规定 第11篇

  一、检查工作

  1、查鼓风机系统是否工作正常;

  2、查排烟系统是否通畅,工作正常;

  3、查阀门开关是否牢固,密闭;

  4、查炉内是否通风顺畅;

  5、查燃气开关是否操作灵活。

  二、准备工作

  1、操作人员在岗,要严肃认真;

  2、所需工作(打火机、点火棒)齐备。

  三、操作步骤

  (一)点火

  1、打开鼓风机电源开关;

  2、打开排烟机系统开关;

  3、打开炉内门;

  4、将打火机点着后,将点棒喷嘴对着打火机火头,缓慢开启点火开关,将点火棒点着。

  5、调节好点火棒上火焰,将点火棒伸进炉内燃烧器中,缓慢开启燃气开关,点着炉内明火。

  6、取出点火棒,搁置在固定位置,并掉点火开关。

  7、调节鼓风阀门,将火焰调至所需状态,并闭炉门。(灶具工作中,根据所需火焰调节风门,即用既开,不用则关)。

  (二)熄火

  1、工作时,调节空气阀门和燃气开关。

  2、工作结束熄火,先关燃气阀门,后关空气阀门,最后关停鼓风机电源开关。

  四、注意事项

  1、燃气设施的安装必须符合燃气规范要求,系统试压合格,具备鼓风和排烟设施且保证工作正常,排烟通畅,方可点火使用。

  2、点火前必须对管道设施、气表、灶具进行置换,排出空气,并注意炉内通风,防止存有燃气,点火时发生燃爆。

  3、使用前做好五个检查:

  (1)查鼓风机系统是否工作正常;

  (2)查排烟系统是否通畅,工作正常;

  (3)查阀门开关是否牢固,密闭;

  (4)查炉内是否通风顺畅;

  (5)查燃气开关是否操作灵活。重点检查阀门连接点有无漏气,一旦漏气,应立即报告,并暂停使用。

  4、点火时要严肃认真。严禁气等火,只能火等气,严禁拿着点火棒开玩笑,防止伤人和燃爆。

  5、平时使用时,应随用随开,严禁违反操作规程操作,注意点火棒喷嘴及燃气管道和灶具的清洁。

  6、严禁燃气设备运行时操作人员离岗,造成干烧和燃气泄漏而引发事故

  看了

电脑使用管理规定 第12篇

  1. 目的

  为规范公司软件、程序的管理,确保开发、使用、变更等过程得以受控,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范。

  2.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公司所有自主开发、外购、客供软件、程序的管理。(如无特别说明,本规范内“软件”包含软件、程序)

  3. 软件分类:

  3.1产品源程序:

  由研发部软件开发工程师编写,实现产品功能的烧录文件。

  3.2 ATE测试软件及测试程序:

  是指由信息技术部负责编写的配套ATE硬件使用的产品测试软件平台,及在此平台下针对不同型号产品编写的测试程序。

  3.3 设备应用程序:

  是指工程部在设备操作系统下针对不同产品型号编写的对应程序(ATE除外)。如:打码程序、贴片程序、SPI检测程序、AOI检测程序、分板程序、回流焊程序、X-Ray测试程序等。

  3.4管理应用软件:

  是指企业使用的电子化管理工具或系统平台。如:ERP系统、品质管理系统、SPC系统、生产报表系统、电子看板系统、绩效管理系统、项目管理系统等

  3.5办公软件:Windows、office、Coremail、PDM、AutoCAD、杀毒软件等。

  4、职责定义:

  原则上公司各部门均可依据自身需求提出软件申请,由技术部门进行开发,交由使用部门进行管理,异常无法解决时,可向技术部门寻求技术支援。具体定义如下: 4.1 需求提出部门:依据公司或者部门的实际情况,提出软件需求申请。软件需求多由软件使用部门提出,但也可以由其它部门提出。

  4.2使用/管理部门:对提出的申请进行评估,确定需求后向开发部门发起正式申请;在软件验收合格后负责日常的管理、维护等;当异常时且无法解决时,及时向开发部门反馈,并要求协助处理。

  4.3开发部门:对于使用/管理部门提出的申请进行评估,确定执行方案,并最终完成软件开发;开发部门也负责后期的技术支援。

  4.4监控部门:负责对软件验收完成后的使用过程进行监控,确保不出现使用错误,维规操作,使用非法软件及机密软件外流等。

  5.软件管理规范:

  5.1软件申请、开发、使用管理流程

  5.2开发管理

  当申请部门提出软件需求申请后,软件开发部门技术评审、立项管理、及软件编写、完成及后期调试、受控、验收的过程。详见《软件开发管理规范》 5.3命名管理:

  软件命名一般要求具有使用对像、功能说明、版本说明。各软件命名规则具体如下: 5.31产品源程序:

  命各规则:工程代号(客户型号)-版本_年月日.文件格式,

  如:22W6006(M040)-A_xx1212.SENC表示的意思是:客户型号为M040,工程代号22W6006,软件版本A,生产日期(xx年12月12日),烧录的软件格式为SENC。关于产品源程序命名规则详见《软件命名规则》

  5.32 ATE测试软件:使用对像+功能说明+版本号,如:飞斯卡尔单片机烧录软件V1.0 5.33 ATE测试程序:

  命各规则:公司名-----工程代码-----产品型号-----程序版本-----机器代码 如:-1204020(M066401)-A-AT 表示:蓝微产品M066401ATE测试程序A版。详见《设备程序编写命名规范》 5.34 设备应用程序:

  命各规则:公司名-----工程代码-----产品型号-----PCB(A面)----机器代码 如:-1204020(M066401)-01-J,表示:蓝微产品M066401 A面贴片程序。详见《设备程序编写命名规范》

  5.35管理程应用软件:软名+版本号,如:SPC V1.0版。 5.36办公软件:软件名+版本号,如:Excel 20xx版。 5.4受控管理:

  软件在完成试用验收合格后,需要完成受控,才能给到相应部门进行使用。各软件的受控要求、受控流程略有不同,具体如下:

  5.41产品源程序受控:新编写的产品源程序及变更的产品源程序均可按照软件受控(变更)流程进行受控。

  5.42 ATE测试软件及测试程序受控:

  4.421 ATE测试软件受控流程:参照软件受控(变更)流程进行。

  4.422 ATE测试程序:参照软件受控(变更)流程进行。

  5.43设备应用程序受控:

  设备应用程序:如打码软件、贴片程序、AOI检测程序、分板程序、回流焊程序等 不做单独受控要求,但需要保证与SOP程序各称、版本保持一致。

  5.44 办公软件受控:

  办公软件,一般是外购软件,以不违返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为前提,不做具体受控要求。 5.5软件变更:

  5.51 4M变更管理:产品源程序、测试软件变更必须进行4M变更管理。

  5.52 软件升级管理:软件升级之后,版本号需要有相应的升级;对于未进行版本管理的设备应用程序需要《设备程序变更履历表》进行记录,同时旧的软件必须及时归档,不可与新程序同时存在,以确保新程序的唯一正确性。 5.6软件使用权限:

  5.61使用范围:公司现有软件仅限公司内部使用,不得私自复制、出售给外部人员使用,一经查实,将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5.62软件使用权限:未经授权,不得盗用他人权限使用软件。

  5.63限制型软件使用:不得在公司电脑、设备上传播、使用病毒软件、攻击型软件或者与工作无关的软件,如游戏软件、视频软件等。

  6.记录表格

  1.软件开发管理规范 2.软件命名规则 3. 软件受控(变更)流程 4.设备程序编写命名规范 5. 软件版本履历表 6.设备程序变更履历表

电脑使用管理规定 第13篇

  1.目的

  为加强公司各类车辆进出公司管理,使各类车辆进出、停放等更加有序,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适应范围

  公司内部与外来所有车辆(包括摩托车和自行车) 细 则:

  1.货车进出规定

  1.1部门派空车外出提货,须按程序签《派车申请单》,出公司大门时同保安员核对车牌号、签发时间,并打开车厢查看,确认无误后才准放行;

  1.2 委外加工发货车辆,必须严格按程序签《放行条》,须有货物发出部门的发出人签字确认,保安员核对车牌号、货物情况、签发时间,确认无误后才准放行;

  1.3 部门用车,空车提货等同部门提出申请,行政部审核同意后,车辆出大门时保安员按程序开车厢查看、放行;

  2.外来货车进出规定

  快递公司车辆等进厂时按程序登记,一般情况下,小快件的配送车辆不准进厂;出厂也同样必须要有《放行条》才准带货物出厂,如果是较晚发货的,发货部门必须签好《放行条》并注明情况交到保安室。

  3.公司内部员工摩托车、自行车进出规定

  3.1 摩托车、自行车进出大门必须下车推行,否则保安员不准其进出,违者乐捐50元;

  3.2 除早、中、晚集中上下班时间,公司大门自动门可以开启,除此外只有货车小车进出才准许开启自动大门。节假日,自行车、摩托车与员工进出只准许开侧门,不准随意开启自动大门;

  4.所有进出公司的车辆(货车、小车、摩托车)在公司内行驶速度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外来的货车、摩托车等也必须遵守此规定,此内容由保安严格监督执行。初次发现进行口头警告,如再现经发现则由保安员上报行政部,行政部严肃做出处理。

  5.车辆停放规定

  5.1公司货车回公司不装、卸货时除非特殊原因,否则只能停在产品展示与客户体验中心南侧停车场上;

  5.2 公司内的小车,包括外来的各小车只能停放在产品展示与客户体验中心南侧停车场上,不准随意在公司其它地方停放,不准进入展示车间东侧道闸以北区域;

  5.3 公司内员工的摩托车、自行车只能在产品展示与客户体验中心南侧相应停车区集中停放,不准随意停放在公司其它位置,由当班保安监督执行,一经发现行政部将进行处理;

  5.4 外来货车等车辆如发现随意停放的,保安员要进行指引,规劝。

  6.进出车辆检查规定

  6.1 所有外来办事车辆(货车、小车、摩托车)不得进入公司。

  6.2除停在停车场上在保安视线范围内,没有进入车间、仓库范围内的车辆外,其它所有车辆(货车、小车)都必须按此规定的程序进行检查,否则不准外出公司。

  7.《派车申请单》、《放行条》见下,此规定由保安员严格执行。

  8. 已发放通行证的公司车辆,需将通行证放在车辆玻璃右侧,可不必按照此规定执行。

电脑使用管理规定 第14篇

  一、营业员工作职责

  营业员是专卖店的窗口,是塑造雅戈尔服务形象的代表。

  1、严格执行专卖店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店内的日常工作。

  2、熟悉产品知识,掌握销售技巧,热情报务、礼貌待人;注意销售动态,及时反馈顾客需求,努力扩大销售。

  3、严格执行公司关于销货单的管理规定,正确、规范开具商品销货单。

  4、对于退货及折扣销售的业务,严格按照店主的规定执行,不私自打折、不套取折扣。

  二、营业员的仪容仪表

  1、头发:梳理整齐大方,不留奇异发型。

  2、化妆:宜淡雅。

  3、指甲:不留长指甲,不涂有色指甲油。

  4、着装:工作时须穿制服,保持服饰整洁,不将袖子卷起或内衣领外露。

  5、工作鞋:上班时穿黑色素面鞋,夏季不穿露趾鞋。

  三、营业员的行为规范

  1、站

  营业员应时刻保持站立姿势,精神饱满,面带微笑,抬头挺胸,仪态自然大方,对距离专柜5米以内的每一位顾客都应点头示意,在征询顾客购买意图后,站在专柜样衣的左侧或右侧一手臂距离为顾客介绍产品。

  在店内没有顾客时,应保证有一位营业员站立在店门口,时刻保持迎接顾客。

  2、说

  营业员应当先于顾客开口讲话,掌握主动权。讲解时态度真诚,语调清晰温和,目光热情自然。注意力集中在顾客身上,认真解答顾客咨询。

  3、做

  每天早班营业员要求提前半小时到达工作岗位,将产品展示柜台擦拭干净,保证无灰土、无污迹,光亮整洁如新。营业前、营业空闲时做好地面、门窗、服务设施卫生及商品整理等工作。

  4、笑

  微笑是一种不出声的语言,营业员诚挚的微笑会拉近与顾客的距离。工作态度耐心细致,不厌其烦,把每一位顾客当作自己的亲友去对待。

  熟练每项促销技巧,在顾客大量围在柜台前的时候,要应付自如,能够做到“送一答二照顾三”即:送走第一批顾客的同时,回答第二批顾客提出的问题,同时照顾第三批到专柜前来咨询的顾客。

  四、销售过程中的日常用语

  “您好,欢迎光临雅戈尔专卖店!”

  “谢谢您的光临,再见!”

  “对不起,这个型号的产品(或某款商品)比较畅销,现在缺货,麻烦您预约登记一下,我们尽快联系货源,到货后立即通知您。”

  五、营业员的纪律规定

  1、营业场所“五不要”

  1)不要在营业场所放置私人物品;

  2)不要着工作服从正门进出;

  3)不要挪用包装物自用或随意送人;

  4)不要在工作时间内,在本店内购买私人商品;

  5)不要抢购、预留限购的促销商品或处理商品。

  2、营业服务“十不准”

  1)不准迟到早退和擅离岗位;

  2)不准在营业场所内吃零食和酒后上岗;

  3)不准聚众扎堆聊天、打闹、嬉笑或与亲友长谈;

  4)不准冷淡、怠慢顾客;

  5)与准与顾客争吵、谩骂和侵犯人身权利;

  6)不准在店内看书报、干私活、上网、玩游戏、非工作原因接打手机或固定电话;

  7)不准擅自私用商品,私分商品或代售私人物品;

  8)不准自已经手购买本柜商品;

  9)不准徇私舞弊,损公肥私,收取好处;

  10)不准挪用营业款和套用票卷。

电脑使用管理规定 第15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xx〕3号)和有关问答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党组织要教育党员不断增强党性观念,自觉按照规定交纳党费。要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实现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第二章 党费收缴

  第三条 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和活的部分。

  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税后”是指: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各项收入之和扣除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的余额。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津贴补贴是指:根据国家关于规范津贴补贴的有关规定,对各地各单位普遍发放的规范津贴补贴(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

  对于只有部分单位或特殊岗位享有的津贴补贴,如:特殊岗位津贴和补贴(法院检察院办案津贴、审计补贴、纪检监察办案人员补贴、公安值勤岗位津贴、密码人员岗位津贴、信访岗位津贴、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的政府特殊津贴等)、改革性补贴(住房公积金、住房提租补贴、通讯补贴、交通补贴等),以及社会保险类补贴、伤残人员抚恤金等,不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

  第四条 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第五条 企业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和活的部分作为交纳党费的计算基数,交纳党费的比例参照第四条规定执行。

  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是指:企业内职工定期普遍发放的基本工资、岗位(职务)工资、技能工资、岗位(职务)津贴补贴。活的部分是指:企业内职工定期普遍发放的奖金和绩效工资。

  对于只有特殊岗位发放的津贴补贴(如: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的政府特殊津贴,高空、高温作业和有害、有毒等岗位发放的保健类补贴)、以及社会保障类补贴、住房补贴、加班补贴、误餐补贴、表彰奖励完成某项工程项目有功人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等,不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

  第六条 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年终兑现绩效薪酬的当月按本月实际领取薪酬的总数为计算基数,交纳党费的比例参照第四条规定执行。

  第七条 不按月取得收入的个体经营者、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主、民办非企业单位出资人、自由职业者等人员中的党员要自觉、主动申报上季度月平均纯收入,作为交纳党费的计算基数,交纳党费的比例参照第四条规定执行。

  第八条 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离退休费总额包括:离退休时计发的基本离退休费和离退休后

  历次按国家规定增加的基本离退休费之和,以及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补贴(即:根据国家关于规范津贴补贴的有关规定,各地各单位离退休人员普遍发放的补贴,相当于在职人员的规范津贴补贴)。

  对于只有部分离退休人员享受的补贴(不同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补贴、离休干部护理费等)、改革性补贴(住房提租补贴、住宅电话补贴、交通补贴等)、伤残人员抚恤金等,不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

  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养老金包括:基本养老金(包括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企业年金和统筹外养老金。

  第九条 农民党员中,从事农牧渔业生产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5元;领取定额补贴的村干部党员,参照第三条、第四条规定交纳党费;外出务工经商和承包集体林地、果园、鱼塘等经营项目的农民党员,要自觉、主动申报月平均纯收入,交纳党费的比例参照第四条规定执行。

  第十条 学生党员、下岗失业的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

  第十一条 流动党员外出期间交纳党费标准:对在流入地就业的流动党员,参照第三条、

  第四条规定执行;对未就业的流动党员,其中,有固定收入的,仍按其原交纳党费的标准执行,没有固定收入的,每月交纳党费0.5元。

  第十二条 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党支部研究,报上一级党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

  第十三条 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第十四条 党员一般应当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的党支部交纳党费。通常情况下,先由党员本人将党费交给党小组长,再由党小组长交给支部组织委员,然后由组织委员集中上交上级党委。

  第十五条 持《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党员,外出期间可以持证向流入地党组织交纳党费。由流出地党组织在流入地建立党组织并进行管理的流动党员,外出期间一般应向在流入地建立的党组织交纳党费;由流出地党组织委托流入地党组织管理的流动党员,外出期间一般应向流入地党组织交纳党费。因外出地点变动频繁而未能落实接收组织关系单位的流动党员,可向流出地党组织交纳党费,也可在落实接收组织关系单位后,向流入地党组织补交党费。对于尚未落实就业去向,按有关规定将党员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就读学校党组织的学生党员,仍向原就读学校党组织交纳党费,其交纳党费的数额,按在校学生党员交纳党费标准执行。

  流动党员返回原居住地或原单位后,原所在党支部应及时查验其《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记载的党费交纳情况。

  第十六条 党员工资收入发生变化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第十七条 党员自愿多交党费不限。自愿一次交纳1000元以上(含1000元)的党费,全部上缴中央;自愿一次交纳500元以上(含500元),1000元以下(不含1000元)的党费,全部上缴省委。具体办法是:由党员所在基层党委代收,通过省辖市委组织部,省直机关工委、省委教育工委、省国资委党委等汇交省委组织部党费账户,并提供该党员的简要情况,需汇交中央的由省委组织部转汇中央组织部,然后由中央组织部或省委组织部开具收据,并转交本人或其亲属

  第十八条 党员应当增强党员意识,主动按月交纳党费。遇到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纳一次党费,也可以委托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党费。补交党费的时间一般不超过6个月。

  第十九条 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第二十条 党组织应当按照规定收缴党员党费,不得垫交或扣缴党员党费,不得要求党员交纳规定以外的各种名目的“特殊党费”。

  第二十一条 各级党委上交和留存党费的比例:以党员全年实交的党费总额为基数,各省辖市党委,每年上交省委20% (包括上交中央5%),留存80%;省直机关工委、省委教育工委、省国资委党委,省消防部队、警卫局党委,上交省委30%(包括上交中央5%),留存70%。铁路、民航系统党的关系在地方的党委,每年按照全年党员实交党费总数的10%向所在地方党委上缴党费。中国人民银行的地市级分支机构和中央其他金融机构的省级分支机构党委,每年按本地本系统党员全年实交党费总数的5%向所在地方党委上缴党费,其他派出机构和下属单位党委不再向地方党委上缴党费。

  上缴省委的党费应于次年2月底前一次性汇入省委组织部党费账户,不得少缴或拖延。 第二十二条 县(市、区)委和基层党委可以留存党费。县(市、区)委留存党费比例、可以留存党费的基层党委及其留存比例,由各省辖市委,省直机关工委、省委教育工委、省国资委党委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确定,留存比例应当向基层倾斜。

  第二十三条 基层党组织及有党费留成单位党委,向上级党组织缴纳党费,应通过银行汇入上级党费账户,不要直接缴纳现金。

  第三章 党费使用

  第二十四条 使用党费应当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 第二十五条 使用党费要向农村、街道社区和其他有困难的基层党组织倾斜。

  第二十六条 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上缴的党费可按50%比例,定期下拨给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作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开展活动的费用。

  第二十七条 非公经济党组织中党员交纳的党费可大部分或全部返还给非公经济党组织,作为非公经济党组织开展活动的费用。

  第二十八条 党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其具体使用范围包括:(1)培训党员;(2)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3)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4)补助生活困难党员;(5)补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党员和修缮因灾受损的基层党员教育设施。

  第二十九条 使用和下拨党费,必须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个人或者少数人说了算。 第三十条 每项党费支出,都要坚持先审批、后使用的原则,批件齐全,手续完备。要有书面使用申请报告或填写党费使用审批单,经主管党费的处(科)室审查提出意见,按规定程序报批同意后,方能使用。

  第三十一条 请求下拨党费的请示,应当向上一级党组织提出,不得越级申请。上级党组织下拨的党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四章 党费管理

  第三十二条 各级党委组织部门是代同级党委统一管理党费的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党费管理工作的领导,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规定管好、用好党费。各级组织部门、有留成党费的基层党委主要负责人要经常过问党费工作,分管负责人对党费工作负领导责任,职能处(科)室负责人对党费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三十三条 党费的具体管理工作由各级党委组织部门承担党员教育管理的内设机构承办,具体财务工作由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内设财务机构或者同级党委的财务机构代办。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实行会计、出纳分设。

  第三十四条 党费会计核算和会计档案管理,参照财政部制定的《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执行。党费帐薄、凭证、报表等党费会计资料要按规定立卷建档,妥善保管。要认真做好机构改革和党组织设置调整中党费档案的移交、清收工作。

  第三十五条 党费应当以党委或党委组织部门的名义单独设立银行账户,不允许将党费与其它经费混存混放,不得用党费账户办理非党费存汇业务。党费必须存入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不得存入其它银

  行或者非银行金融机构。党费利息是党费收入的一部分,不得挪作他用。依法保障党费安全,不得利用党费账户从事经济活动,不得将党费用于购买国债以外的投资。

  第三十六条 各级党组织要选派思想政治素质好、党性强、作风正,有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够坚持原则并懂得一定财务知识的同志从事党费管理工作。要保持党费管理工作人员的相对稳定。要加强对党费管理工作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对新接管党费管理工作人员,要坚持先培训,后上岗。

  第三十七条 党费管理人员工作变动,必须严格按照党费管理有关规定和财务制度办理党费帐薄移交手续,并由主管领导亲自监交,由移交人、接替人、监交人在移交清册上签字(盖章)。新接管人员必须继续使用移交的帐薄,连续记帐,不得自立新帐。

  第三十八条 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情况要作为党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党的基层委员会和各级地方委员会应当在党员大会或者党的代表大会上,向大会报告(或者书面报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接受党员或者党的代表大会代表的审议和监督。各级地方党委组织部门应当每年向同级党委和上级党委组织部门报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同时向下级党组织通报。党支部应当每年向党员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包括每名党员实际交纳党费情况。

  第三十九条 各省辖市委组织部,省直机关工委、省委教育工委、省国资委党委每年2月底前就上年度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向省委组织部提交书面报告。县(市、区)委组织部及有留存党费的基层党委要于每年1月底前向上一级党组织提交书面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年度党费收缴、使用和结存的数额;党费开支的主要项目及数额;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中的经验、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的意见和建议等。

  第四十条 各级党委组织部门每年要检查一次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情况,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在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中坚持原则、忠于职守,做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对工作责任心不强,违反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依法处理。

  第五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 本实施细则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电脑使用管理规定 第16篇

  为规范员工就餐行为,塑造文明、和谐、清洁的生活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1、讲究文明卫生,保持食堂清洁,不随地吐痰、乱丢垃圾,食堂之内禁止抽烟。

  2、就餐时请有序排队,不准拥挤、插队,不准协助他人插队和一人打多份,违者罚款20元/人。

  3、就餐时须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嬉戏,碗、筷、匙不得故作撞击声,影响他人就餐,不得使用不文明用语、做不雅动作等有损公司形象的行为。

  4、员工就餐以吃饱为原则,厉行节约,饭吃多少盛多少,不允许剩饭、剩菜,避免浪费,如发现故意浪费食物者将严肃处理。

  5、爱护食堂桌椅、餐具等财物,如有损坏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6、公司实行刷卡就餐制,员工一律刷卡就餐,员工休息期间饭卡不得借给他人使用,违反者罚款处理,刷卡时请告知食堂工作人员,如遇特殊情况立即告知工作人员及时解决,不能及时解决的饭后解决,不得与食堂工作人员争吵,甚至辱骂。

  7、外来人员就餐由接待部门到总经办领取餐券就餐,员工不得私自带领外人进食堂就餐。

  8、饭后须各自整理桌面,食物残渣倒入指定的桶内,禁止将剩菜剩饭带出食堂,餐具用完后一律交回“饭盘回收处”,餐具回收时要轻拿轻放,未经允许携带食堂餐具出食堂区域范围者,作偷盗论处。

  9、食堂管理员及食堂员工负责监督、检查就餐情况,发现违纪现象应及时制止。对屡教不改者,视情节给予处理。

  10、为了您有一个良好的用餐环境,请各位员工自觉遵守员工就餐管理规定。

  总经办

  20xx年3月8日

电脑使用管理规定 第17篇

  1、叉车司机应严格执行出车前检查的规定:确认机油、水位、传动、制动系统及仪表读数正常,方能作业;如发现问题及时交维修厂处理。

  2、由于叉车司机,不按公司叉车保养、使用规定,造成的车辆维修费,由叉车司机承担50%,并罚款100元/次。

  3、叉车水箱开锅,必须待水温冷却后,方可开盖加水,避免开水烧伤。

  4、叉车司机必须了解公司路况,在行驶过程中遇到通道、路口、拐弯、下坡、掉头时,应立即减速,并注意避让来往行人、车辆。

  5、为保证安全,禁止叉车在园区内高速行驶;经劝阻无效者,管理者有权进行处罚。

  6、严禁在叉车加油、检查蓄电池的时候吸烟,违者罚款100元/次。

  7、叉车行驶时,除驾驶室外,任何部位不得承载人员,如发现上述情况,罚款100元/次。

  8、严禁穿拖鞋驾车;严禁酒后驾车,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驾驶员承担,如发现上述情况罚款100元/次,二次免职。

  9、不得超载作业,驾驶员应在叉货前,核实货物重量(特别是异形货物),如超出叉车荷载重量,应及时向上级汇报,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10、未经部门主管副总批准,不得将叉车借予他人使用,违者双方各罚款100元/次。

  11、非工作需要,不得将叉车驶出作业区域,违者罚款100元/次。

电脑使用管理规定 第18篇

  (1)操作机械传动的断路器(开关)或隔离开关(刀闸)时,应戴绝缘手套。没有机械传动的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和跌落式熔断器(保险),应使用合格的绝缘棒进行操作。雨天操作应使用有防雨罩的绝缘棒,并戴绝缘手套。

  (2)杆塔、配电变压器和避雷器的接地电阻测量工作,可以在线路和设备带电的情况下进行。解开或恢复配电变压器和避雷器的接地引线时,应戴绝缘手套。严禁直接接触与地断开的接地线。

  (3)电缆的试验过程中,更换试验引线时,应先对设备充分放电。作业人员应戴好绝缘手套。

电脑使用管理规定 第19篇

  一、证件种类

  1公司资质证件:包括且不限于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法人代表证、注册建造师证、企业审计报告、合同业绩等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及电子版扫描件,以下通称资质证件。

  二、证件保管

  1 企业证件由经营部部统一管理,资质证件的年度检审、变更、换证等事务,由经营部负责及时办理。经营部必须建立企业证件登记台帐。记载证件名称、数量、批准时间、批准部门、证书经营范围、有效时间、年检时间。

  2 严禁任何人擅自拷贝资质证件电子版、复印资质证件,更不得涂改、出租、出借、伪造、转让或出卖资质证件,违反上述规定者,追究其当事人责任,严肃处理。

  三、证件使用

  1 建立企业证书借用使用登记表。

  2 资质证书外出参加经营活动时,经营部须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并须随时随身携带公司资质证件,因工作需要确有不便的,经公司主要领导授权后借出。

  3 内部使用:在公司招投标经营活动中需使用资质证件的,须经公司主要领导授权后,由经营部安排专人负责办理。 使用流程:申请使用-领导授权-专人负责。

  4 外部合作使用:有外部公司及个人要求与我公司合作使用资质证件进行投标经营活动的,由其公司或个人联络本公司一名担保人,请示公司主要领导并得到授权后,填写《公司证件使用登记表》

  后,由经营部安排专人负责办理。 使用流程:申请使用-联络担保-领导授权-使用登记-专人负责。

  5 经营活动中出具的资质证件复印件上,须写明“仅供工程投标活动使用”等相关信息;经营活动中携带印鉴的,无论任何理由,不得在空白纸页上加盖。

  6 经营部使用的计算机上须设置密码,以防止泄露资料。无论任何理由,不得将资质证件电子扫描件等相关资料上传网络或拷贝给任何公司及个人。

电脑使用管理规定 第20篇

  公司为方便每位员工的正常联络工作,给每位办公室人员配备电话一台,且没有设置长话限制。为保证公司正常联络通讯,节约公司电话费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 公司电话只可用于处理工作上的事务,原则上不允许处理私人事务。如有紧急情况需拨打时,经主管批准后方可拨打市内电话。

  二、 不允许使用公司电话拨打私人长途电话。

  三、 业务人员尽可能使用电子邮件和客人联系沟通,如遇紧急情况向业务经理汇报或批准后方可拨打国际长途电话。

  四、 办公室人员应及时接听电话,一般铃响不超过3声。如受话人员不能接听,离其座位最近的人员应主动代为接听电话,做好电话记录,不应置之不理。

  五、 拨打电话时应言简意赅,把问题集中说清楚,避免反复拨打电话,严禁长时间占用电话线路。天有与天之行之间通话应尽可能使用台式手机。

  六、 每月定时打印电话清单交行政部审核。行政部对于发生的大额通讯费用应予以核查,对于长时间占用电话处理私人事务者将予以经济处罚。

  七、 办公室人员应定期清洁自己座位上的电话机,一旦发现电话线路发生故障,应及时报修。

  江苏天有贸易有限公司

电脑使用管理规定 第21篇

  一、局机关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和调度,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调度用车。

  办公室应认真履行职责,从严把关,确保工作用车(优先保证局领导公务用车),杜绝不合理用车。

  要经常提醒、教育驾驶员安全行车,定期安排车辆保养,及时排除故障,保持车况良好。

  二、为方便管理、合理调度,除紧急情况外,在岛内用车时,应提前半天通知办公室。

  如需要出岛,应提前1天通知办公室。

  三、车辆原则上不能私用和外借。

  单位职工如遇特殊情况需用车,办公室可酌情安排。

  如确有必要外借的,1天以内由办公室主任决定,1天以上须经局领导同意。

  并进行出车登记。

  四、驾驶员须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和单位各项制度。

  对于不守纪律和制度、不服从办公室统一管理、以及未经主管人员安排而擅自出车的,给予必要的教育和处罚,屡教不改或情节严重的,固定职工予以行政处分,临时工予以辞退。

  五、除特殊情况并经办公室领导同意外,车辆夜间不得在外过夜,驾驶员须将车辆停放回单位车库内。

  如不遵守,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六、驾驶员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严禁疲劳驾驶和酒后驾车,确保安全。

  平时对车辆要勤检查、勤保养,保持车容整洁、车况良好。

  七、发现故障,驾驶员须及时报告车管员,车管员须及时向办公室有关负责人汇报。

  车辆维修、设备更换和增添须经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同意,司机不得自行决定(特殊情况除外,但事后应及时报告)。

  办公室要认真选择车辆维修单位,车辆修理完毕后,须由车管员和驾驶员对修理项目进行仔细的验收。

  验收合格的,方能结算有关费用。

  八、在全市尚未统一指定公务用车加油点前,由办公室根据油料质量、价格,及加油站所处地点,逐步实行定点加油制度。

  驾驶员在发现油料不足时,要及时加油,尽量减少途中加油次数。

  九、实行车辆行车里程,油料消耗月报制度。

  驾驶员每月底要将里程表数字、油料消耗量报给车管员,由车管员负责统计、考核并及时向办公室有关负责人汇报。

  十、实行公务车辆保险政府采购制度。

电脑使用管理规定 第22篇

  一、垃圾清运时间:早上9:00前,下午16:00之后。

  二、垃圾清运方式:社区居民小区每天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片区进行清运,每天清运一次。

  三、垃圾清运人员管理:

  (一)必须着环卫服装,配备好清运工具(清洁车、铲子、钉耙、扫帚等)。

  (二)清运质量必须达到要求,保证清运干净,不留积存垃圾。若当天未清运完毕,必须加班清运。

  (三)清运人员注意自身安全。备好防暑药、雨具和口罩、手套等。

  四、垃圾清运处置地点管理:垃圾处置地点必须进行消毒处理,保证周边居民的生产生活不受影响。

  五、垃圾清运车辆维护:

  (一)每天下班后对所有清运车辆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护。确保第二天能正常使用。

  (二)清运车辆定期进行保养,确保车况良好。

  (三)清运车辆每周必须清洗一次,确保车辆清洁。

电脑使用管理规定 第23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发展规章制度制定与管理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提高建章立制的质量,依据公司章程,参照二〇xx年七月二十四日控股集团印发的《控股集团规章制度制定与管理规定(试行)》,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规章制度,是指公司针对生产、经营、技术、劳动、管理等各项活动所制定的管理规范的总称。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规章制度的制定计划、起草、审核、颁布、解释、修改、备案和废止等相关活动。

  第四条制定规章制度,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坚持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订的原则,法律、法规已经明确规定的原则上不作重复规定;

  (二)坚持从企业实际出发,符合企业改革和发展总体目标; (三)坚持适度超前的原则,推动公司现代企业制度的建设和创新; (四)注意制度间的协调性,避免各项制度之间冲突和遗漏;

  (五)遵循“长远规划、年度计划、适时修订、定期清理、统一规范”的原则。

  第五条制定规章制度的要求。

  (一)全面性:全面性既要包括制度范围的全面性,也包含制度本身的全面性;

  (二)准确性:规章制度用语应当准确、简洁,条文内容应当明确、具体;

  (三)可操作性:具有操作的相关流程,明确相关工作的负责部门和责任岗位;

  (四)实际性:切合企业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 (五)稳定性:能在一定范围内稳定适用一定时间; (六)服务性:制度本身应体现服务企业发展的需求。

  第二章规章制度建设组织管理

  第六条公司董事会、总经理和总经理办公会分别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规章制度的审核、批准、修订和废止权。

  第七条公司综合管理部是规章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规章制度体系的编制工作;

  (二)负责组织拟定规章制度制定的年度计划;

  (三)根据规划督促、检查、协助各部门起草规章制度草案; (四)起草或组织起草公司综合性规章制度; (五)负责规章制度草案规范的审核;

  (六)组织规章制度草案论证、修改、定稿、报送、文字审核等工作; (七)负责收集规章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修改和废止有关规章制度的建议;

  (八)负责规章制度的编号、保管、存档工作; (九)联系律师进行规章制度的法律审核。

  第八条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总经理办公会与董事会的衔接,其主要职责是:

  (一)依据公司章程提出经总经理办公会批准的`规章制度是否需要董事会审议的建议。

  (二)将需要审议的规章制度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三章制度建设规划与年度计划

  第九条公司综合管理部根据业务管理需要制定公司规章制度体系的整体制订规划,整体规划每年滚动调整。

  第十条公司各部门根据规章制度体系整体规划,制订本部门规章制度年度计划。

  第十一条公司综合管理部对各部门提出的规章制度年度计划进行协调和审核,编制公司规章制度制订或修订年度计划。第十二条公司部门主管副总经理可临时提议并由总经理办公会决定将某些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列入年度计划。

  第四章规章制度的起草

  第十三条起草规章制度应注意规章制度彼此之间的协调和衔接,并就规章制度之间对同一事项的不同具体规定在上报时做出专门说明。

  第十四条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业务的规章制度,由相关部门组成联合起草小组起草,综合管理部协助。

  第十五条规章制度的起草,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一)收集资料,掌握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其他企业的相关规定;

  (二)调查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措施;

  (三)撰写草案;

  (四)将草案送相关部门、控股公司征求意见。涉及员工利益的,还需征求员工代表意见。被征求意见部门或个人应认真填写《发展规章制度征求意见表》(见附件一);

  (五)汇总意见,修改草案,填写《发展规章制度审批表》(见附件二);

  第十六条规章制度一般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目的:清晰简洁说明本制度控制的活动和内容。

  (二)适用范围:明确规章制度所涉及的有关部门(单位)、人员、事项和活动。

  (三)职责:规定实施本制度的部门(单位)或人员的责任和权限。

  (四)制度规范的内容、要求与程序,对相应经济活动的约束与要求。

  (五)相应活动、事项的详细流程,附相关的工作流程图。

  (六)支持性文件和相关记录、图表,包括与本制度相关的支持性文件、规定,各种应保留的相关记录、表格、单据等。

  (七)违反规定的相关责任。

  (八)制度的实行时间及有效期限。

  第十七条规章制度篇章结构排列可根据内容多少分为章、条、款、项、目结构表达,内容简单的也可直接以条的方式表达。章、条的序号用中文数字依次表述;款不编序号;项的序号用中文数字加括号依次表述;目的序号用阿拉伯数字依次表述。

  第十八条被征求意见的部门应认真研读,对制度草案提出意见。征求意见的部门应将各部门的意见存档备查。

  第十九条规章制度起草部门在广泛采纳多方意见,修改完善规章制度草案后,报部门主管副总经理审核。

  第五章审查、批准

  第二十条规章制度草案经起草部门主管副总经理审核后,起草部门填写规章制度审批表(见附件一),经起草部门负责人和主管副总经理签字后,将草案及审批表送综合管理部审查。

  第二十一条综合管理部对规章制度草案进行下列审查:

  (一)与公司现行规章制度是否协调;

  (二)草案结构、条款是否符合规章制度的要求和技术规范;

  (三)是否切合企业实际和体现权责利对等原则;

  (四)提交公司法律顾问进行法律审核。

  第二十二条经审查符合要求的,由综合管理部报本部门主管副总经理审核,并报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后下发实行,须董事会审批的基本

电脑使用管理规定 第24篇

  第1章 总则

  第1条 目的

  为了处理公司在节假日及工作时间外的一些事务,除主管人员坚守岗位外,公司需另外安排员工值班。

  第2条 值班处理事项

  1.突发事件。

  2.管理、监督保安人员及值勤员工。

  3.预防突发事件、火灾、盗窃及其他突发事项。

  4.治安管理。

  5.公司临时交办的其他事宜。

  第3条 值班时间

  1.工作日值班

  周一至周五每日下班时到次日上午上班时。

  2.休息休假日值班

  实行轮班制,日班上午8:00至下午5:00,夜班下午5:00至次日上午8:00(可根据公司办公时间的调整而变更)。

  第4条 各部门根据业务情况自行安排本部门员工值班,并于月底公布次月值班表。

  第2章 值班纪律管理

  第5条 值班室是公司的重要岗位部门,值班人员的工作状态直接影响到公司的安全和工作秩序,

  第6条 值班人员应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第7条 值班人员应自觉保持值班室的环境卫生。

  第8条 值班人员应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值班室。

  第9条 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在电话铃响三声之内接听电话。

  第10条 任何值班人员不得使用值班室电话拨打或接听私人电话。

  第11条 值班人员遇有特殊情况需换班或代班者,必须经值班主管同意,否则责任自负。

  第12条 值班人员按规定时间交接班,不得迟到、早退,并在交班前写好值班记录,以便分清责任。

  第3章 值班事项处理

  第13条 值班人员遇事可先行处理,事后再报告。如遇其职权范围以外的事情,应立即通报并请示主管。

  第14条 值班人员遇到重大、紧急事情时,应及时向上级业务指挥部门和公司领导汇报与请示,以便及时处理并在第一时间通知相关负责人。

  第15条 值班人员应将值班时所处理的事项填写“报告表”,并于交班后送主管领导检查。

  第16条 值班人员收到信件时应分别按下列方式处理。

  1.属于职权范围内的,可即时处理。

  2.非职权所及的,视其性质立即联系有关部门负责人处理。

  3. 对于密件或限时信件,应立即原封保管,于上班时呈送有关领导。

  第4章 值班津贴与奖惩

  第17条 值班人员可领取值班津贴。具体数额参照《公司值班人员津贴费用规定》。

  第18条 如果值班人员在遇到紧急事件时处理得当,公司可视其情节给予嘉奖。嘉奖分为书面表扬和物质奖励两个等级。奖励办法参见《公司值班人员津贴费用规定》。

  第19条 值班人员在值班时间内如擅离职守,公司应给予处分,造成重大损失者,应从重论处。

  第20条 值班人员因病或其他原因不能值班的,应先请假或请其他员工代理并呈交领导批准,出差时亦同。代理值班人员应负一切责任。

  第5章 附则

  第21条 本制度由行政部负责制定和解释,并报总经理审核批准。

  第22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每年修订一次。

电脑使用管理规定 第25篇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生产值班管理,明确值班管理职责,及时处理值班过程中发生的突发事件,实现机关干部二十四小时管生产,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分公司机关干部值班管理。

  第三条 分公司机关干部参加生产值班工作,分公司领导任总值班,部室主任或副主任为值班长。

  第四条 总值班值班期间全面负责分公司各项生产安全管理工作,具有重大生产运行、应急突发事件初期决策权。

  第五条 值班长负责值班人员的管理,负责处理和协调值班期间发生的各类生产问题。

  第六条 分公司生产运行部负责制定干部值班制度,编制机关干部值班表,明确各级值班人员的工作职责,组织落实并进行监督考核。

  第七条 值班时间安排,工作日为当日17:00至次日8:00,节假日为当日8:00至次日8:00。

  第八条 值班人员工作日18:30前到分公司生产指挥中心签到,节假日期间早8:00到生产指挥中心签到。

  第九条 值班干部值班期间应坚守岗位,要求在办公室值宿,不得参与值班工作无关活动,有事不能值班应向值班长请假,值班期间禁止饮酒,外出查岗通知生产指挥中心做好记录,同时要保证通讯畅通。

  第十条 干部值班工作内容:

  1、掌握生产运行情况,进行岗位劳动纪律监督、检查,协调处理各种突发事件。

  2、值班人员18:30至19:00到分公司生产指挥中心组织各大队级单位值班干部进行视频报到。

  3、值班长负责组织值班人员查岗并且填写《干部值班记录》

  4、负责落实值班期间上级下达的各项临时性工作。

  5、负责值班期间车辆回场和交通安全监管工作。

  第十一条 值班期间夜查车辆由生产准备大队负责安排(17: 00至次日8:00),每天晚上18:30到生产指挥中心报到,值班领导和值班长用车为值班期间临时用车。

电脑使用管理规定 第26篇

  第一条 为加强外地来京人员户籍管理,保障外地来京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首都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和《北京市外地来京务工经商人员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无本市常住户口,从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来京暂住的人员(以下简称外地来京人员)。

  第三条 本市各级公安机关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外地来京人员的户籍管理工作。

  第四条 居(村)民委员会和雇用、留宿外地来京人员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协助公安机关做好外地来京人员的户籍管理工作。

  在外地来京人员较多的地区,公安机关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设立户籍协管员,协助公安机关对外地来京人员进行户籍管理工作。

  第五条 本市对外地来京人员实行暂住登记和《暂住证》制度。

  《暂住证》是外地来京人员在本市临时居住的合法证明。对未取得《暂住证》的外地来京人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其出租房屋或者提供经营场所;劳动行政机关不予核发《外来人员就业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予办理营业执照。

  《暂住证》由市公安局统一印制。

  第六条 各级公安机关应当通过户籍管理对外地来京人员规模进行控制。对外地来京人员相对集中的地区,应当采取有效的疏导措施,使暂住在该地区的外地来京人员的数量,不超过外地来京人员所占当地常住人口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区、县人民政府确定。

  第七条 外地来京人员到达本市后,必须在3日内按下列规定申报暂住登记。其中,年满16周岁,在本市暂住时间拟超过1个月的或者拟在本市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的外地来京人员,应当在办理暂住登记的同时申领《暂住证》。

  (一)暂住在本市居民或者农民户内的人员,由户主带领或者由本人持户主的户口簿,向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申领《暂住证》;

  (二)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和建筑工地、工棚内的人员,由留住单位向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申领《暂住证》;

  (三)暂住在出租房内的人员,由房主带领或者由本人持房主的户口簿和《房屋租赁许可证》、《房屋租赁安全合格证》,向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申领《暂住证》;

  (四)暂住在宾馆、饭店、招待所等旅馆业单位的人员,由店方进行住宿登记;对其中应当申领《暂住证》的人员,由店方或者本人向公安机关申领《暂住证》。

  第八条

  外地来京人员申报暂住登记、申领《暂住证》,应当提交以下证件或者证明材料:

  (一)居民身份证或者原籍乡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二)育龄妇女应当提交原籍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主管机关出具的婚育状况证明。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暂住证》:

  (一)无合法有效身份证明或者无固定住所的人员;

  (二)育龄妇女无原籍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主管机关出具的婚育状况证明的;

  (三)乞讨、街头卖艺人员;

  (四)从事相面、算卦等封建迷信活动的人员;

  (五)无照行医人员;

  (六)制作、贩卖假冒伪劣商品、倒卖各种票证、非法刻制印章的人员;

  (七)其他从事危害社会秩序或者公共安全活动的人员。

  已办理《暂住证》的人员中,有前款第(二)至第(七)项行为之一的,公安机关应当立即吊销其《暂住证》。

  第十条 对各项证件和证明材料齐备、符合条件的外地来京人员,暂住地的公安派出所应当自受理申领之日起10日内核发《暂住证》。

  对拟在本市从事务工经商活动的外地来京人员,应当在《暂住证》上注明系来京务工经商。《暂住证》上未予注明的,劳动行政机关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予办理《外来人员就业证》和营业执照。

  第十一条 《暂住证》有效期最长为1年,逾期作废。《暂住证》有效期满后仍需暂住本市的外地来京人员,应当在期满前10日内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重新办理《暂住证》。

  第十二条 外地来京人员在《暂住证》有效期内变更暂住地址的,应当持《暂住证》到原发证机关办理迁出登记,并向新暂住地的公安派出所办理迁入登记。

  第十三条 外地来京人员离开本市,应当向暂住地的公安派出所办理注销登记;已领取《暂住证》的,应当将《暂住证》交回公安派出所。

  第十四条 外地来京人员遗失《暂住证》的,应当及时向暂住地公安机关报告,按照规定重新补办。

  第十五条 《暂住证》由外地来京人员随身携带,以备查验。

  第十六条 外地来京人员办理暂住登记、申领《暂住证》或者办理《暂住证》变更登记,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工本费和手续费。

  第十七条 雇用、留宿外地来京人员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与所在地公安机关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承担以下治安责任:

  (一)对外地来京人员进行遵纪守法的宣传教育;

  (二)带领或者督促外地来京人员及时申报暂住登记、申领《暂住证》,离京时注销暂住户口;

  (三)不得留宿逾期未申报暂住登记、未申领《暂住证》的人员;

  (四)

  (五)按规定向公安派出所报告外地来京人员变动情况;

  (六)发现外地来京人员有违法犯罪活动的,应当及时制止,并报告公安机关。

  第十八条 对违反本规定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一)外地来京人员不按规定办理暂住登记、申领《暂住证》或者变更登记的,责令补办,并处以50元以下罚款;

  (二)外地来京人员拒绝、阻碍执行公务的公安人员查验《暂住证》的,处以200元以下罚款或者处以15日以下拘留;

  (三)外地来京人员冒领、冒用、转借、转让、涂改《暂住证》的,处以50元以下罚款;伪造、买卖《暂住证》的,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有非法所得的,予以没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对向无《暂住证》的外地来京务工经商人员出租房屋的单位和个人,责令改正,并按照每留住1人处以月租金3倍以下的罚款;有非法所得的,没收其非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房屋租赁安全合格证》;

  (五)对招用无《暂住证》的外地来京人员或者为其提供经营场所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每招用或者容留1人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第十九条 港、澳、合同胞和华侨来京暂住的户籍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本规定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自1995年7月15日起施行。1985年11月26日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暂住人口户口管理的规定》和《市公安局实施〈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暂住人口户口管理的规定〉的细则》同时废止。

电脑使用管理规定 第27篇

  第一条 总则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本着公平竞争,公正管理的原则,进一步贯彻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工作流程、明确岗位职责,公司根据各部门之间协作事项与工作流程,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第二条 公司奖惩制度本着“奖惩结合,有功必奖,有过必罚”的原则,与员工岗位职责挂钩,与公司经济效益相结合。

  第三条 适用范围本奖惩制度,贯穿于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中,公司所有员工须自觉遵守并相互进行监督。

  第四条 奖励或处罚方式

  1、处罚方式现金处罚(从当月工资中扣除并通报)。

  2、奖励方式公司实行红包奖励制度,根据各部门的阶段工作考核情况,随时或年底发放。

  第五条 员工奖励主要有通报表扬和奖金奖励,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部门提名;

  2、办公室、本部门审核;

  3、总经理办公会议会审;

  4、总经理批准;

  第六条 处罚办法,员工如果损害公司利益,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以下处罚

  1、通报批评;

  2、经济处罚;

  3、降级;

  4、辞退。

  第七条 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励

  1、完成本部工作计划指标,创造较大经济效益;

  2、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设,被公司采纳,并取得一定效益的;

  3、节假日经常加班,并取得显著效果者。

  4、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者;

  5、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工作绩效突出者。

  6、堵住公司的经济漏洞,并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者。

  7、其他对公司做出贡献者,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八条 员工有下列行为的应给与通报批评并作处罚。

  1、迟到、早退一次罚款30元;

  2、在工作时间嬉戏、擅离工作岗位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罚款30元;

  3、轻微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造成损失的罚款50元;

  4、工作时间串岗,妨碍他人工作罚款30元;

  5、不按要求打扫卫生罚款30元;

  6、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告、中伤他人、制造事端者罚款100元;

  7、遗失经营管理之重要文件、物品或工具罚款50元;

  8、不按时参加公司的会议培训罚款30元;

  9、不配合各部门工作的罚款100元;

  10、部门经理及主管责任人对本部门制度的宣贯、执行和监督负直接责任,对部门人员奖励或处罚承担200%责任,即同时按对员工奖励、处罚数的200%的比例奖励、处罚本部门经理及主管负责人;

  11、若被处罚员工屡教不改,重复同样错误,或不听劝阻,不服从管理者,则上级主管人员或制度执行部门有权力对其进行加倍处罚直至停职处理,造成后果的,由被处罚当事人承担后果与损失;

  12、凡是部门经理或主管发现问题不及时纠正,或包庇下属、隐瞒事实者,与责任当事人处以同等处罚;

  13、工作流程中每一流程责任人要对前面各个流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现上一流程有问题,有权拒绝继续进行下一道流程,并有权向所属部门主管或经理提出申诉或向公司进行投诉。若未对上一道流程进行检查,或发现问题但未提出或解决,则所发生一切后果与损失,由本人及所在部门承担,处罚100元;

  2.、各员工之间应互相监督、检查,发现隐瞒、包庇问题或知情不报,并造成损失的罚款100元;

  15、完不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任务,罚款100元;

  16、有制度的参照员工管理制度,没有成文制度可参考的,由总经理召开行政人事管理会议决定。

  第九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以降级、辞退或开除处分,对处以辞退、开除处分的员工,公司不予任何经济补偿,并按其给公司造成的损失情况酌情赔偿公司损失

  1.于受聘时虚报资料,使本公司误信而遭受损害;

  2.违反《劳动合同》或工作要求情节严重;

  3.蓄意损坏公司或他人财物;

  4.故意泄漏公司机密,把公司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户索取回扣介绍费,致使公司蒙受损害;

  5.拒不执行总经理或部门领导决定,干扰他人工作的;

  6.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财,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7.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

  8.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尚未达到刑事处罚的;

  9.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10.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11.旷工或从事其它兼职的;

  12.散布谣言,损害公司声誉,组织、煽动怠工,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挟领导,扰乱公司秩序的;

  13.违反公司规定屡教不改的;

  2..因工作需要调派工作,无故拒绝接受的;

  15.因行为不当,失信于公司的;

  16.其它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为,导致严重后果的;

  第十条 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一条 员工行为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责任人除按上条 规定承担应负的责任外,按实际损失情况赔偿公司损失;

  第十二条 公司领导职工发现员工犯有各项《制度》规定的行为时,应及时向办公室报告;员工也可检举、揭发任何人的违纪违章行为,要求处理。

  第十三条 办公室接到报告、检举、揭发,立即报总经理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完毕,办公室提出《处理意见书》呈报总经理批准,交有关部门执行并通知受处分人。

  第十四条 给予员工处罚,应当慎重决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一定会议讨论,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允许受处罚人进行申辩。

  第十五条 调查、审批员工处罚的时间,从证实员工犯错误之日起,开除处罚不得超过30天,其他处罚不得超过15天。

  第十六条 员工对所受惩罚存异议者,应于处分决定形成后3日内陈述理由申辩,并以申辩后之核定作为公司最后之决定,当事者不得再存异议。

  第十七条 受处分的员工,在处罚事项未了结之前不得调离公司(公司宣布辞退、开除的除外)。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办公室制定,经总经理核准后公布施行,修正时亦同。

电脑使用管理规定 第28篇

  为了规范中小学教师外出学习、培训、考察管理,完善教师培训学习管理制度,维护教师培养、培训的公正与公平,做到有序、有效培养教师,遵照教体局和纪委纪检组联席会议要求,现对大武口区教师外出学习、培训、考察作如下规定:

  一、教师外出学习、培训、考察的原则

  1.区级以上政府部门或教育主管部门下发通知或指令参加学习、培训、考察的领导和教师,经学校或教体局同意方可参加。

  2.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或各类研讨会,涉及到领导和学科教师,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按计划派出。

  3.因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必须派出培训、参赛、参会或考察学习的领导和教师,由学校依据有关规定或经学校研究推荐、教体局批准后方可参加。

  4.对一些民间性质的学术团体组织的会议或活动,未经教体局批准,学校不得派教师参加;非学术性团体组织的活动,学校一律不得参加。

  5.同一名教师一年之内最多只能参加一次省外的培训、学习或考察,省内(市外)的培训学习每年最多不得超过两次。

  二、外出培训、学习、考察的有关程序

  1.通知:由教体局负责培训学习的部门将有关文件下发学校,学校按照文件要求通知年级组、学科组推荐参加培训人选。

  2.推荐:参加培训学员推荐要本着公正公平的原则,保证让绝大多数教师有外出培训学习的机会,推荐学习人员不能徇私舞弊,要明确外出培训学习的目标和方向,要坚持为学校发展、为教师发展服务的原则。

  3.审批:对年级组、学科组推荐的外出培训、学习、考察人选,学校要召开校务会议研究确定,并进行公示,然后由学校上报教体局审批。校领导外出学习须由教体局推荐和审批。

  4.请假:外出学习、培训、考察的教师在教体局审核同意后,由学校调整课程,并妥善做好交接工作,并在学校填写请假条。校领导外出学习需到教体局和组织部履行请假手续。

  5.备案:学校对于外出参加各级培训学习的教师要进行登记,并上报教研室备案,做到教师外出培训有据可查,避免重复外出或多次外出。

  三、外出培训、学习、考察返校后的有关工作

  1.销假:外出培训、学习、考察归来的教师要及时到学校或有关部门销假。

  2.学习反馈:凡外出学习、培训(学历培训除外)、考察归来的教师,回校后必须在一周内向教研组或学校上交学习报告,并进行讲座,几人同时参加同一活动,可推荐一人进行主讲。所有外出培训的教师回校后都要撰写3000字左右的学习报告(心得体会或调研报告、专题报告、学习总结),学校要对教师的学习报告进行审阅并及时存档,同时将学习报告上报教研室备案。

  3.经费报销:外出学习、培训费用在完成学习报告和讲座后,才能按照财务规定予以报销。

  四、外出人员注意事项

  1.外出学习人员代表学校,要注意个人形象,不能做有损于学校名誉的事。

  2.外出学习人员以提升专业素养为目标,必须严格遵守学习纪律和要求,不得中途或提前离开。

  3.外出学习时应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多与外地教师交流,掌握最新信息,要积极参与交流活动,发表自己的见解,最大限度的提高学习效果。

  4.学习活动结束后要立即返校,不得延长时间,耽误工作。凡不按时返回,经核查,将按旷工处理。

  5.外出学习人员要重视人身安全和财物安全,确保旅途平安。

  五、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以前相关制度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电脑使用管理规定 第29篇

  为了正确行使权力,避免工作失误,根据民政部、公安部对印章使用和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村实际,现对村委会公章的使用管理制定本制度:

  一、公章的制发

  村民委员会公章一律由乡人民政府负责制发。公章要妥善保管,如有遗失要及时向制发机关报告并申请补发,由制发机关登记后办理补发。使用已作废公章的,按私刻公章行为处理。

  二、公章的使用

  (一)下列事项须由村委会主任签署意见后印章保管人方可加盖公章:

  1、各种责任状、年、季、月(临时)报表;

  2、各类请示、申请、报告、合同(协议)文书;

  3、村民建房申请、民政救助要求;

  4、上级政府部门、机关单位、村外单位及企业和个人须使用村民委员会印章的各种文书、报表、证明材料等。

  (二)下列事项印章保管人可直接加盖公章:

  1、证明村民年龄、文化、民族、职业、婚姻状况等基本情况的;

  2、村民要求参加各类专业技能培训的申请;

  3、村民户籍迁移、出具死亡证明书等,保管公章人员应本着高度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给予办理。

  (三)凡涉及贷款、重大工程项目发包、担保等重大问题使用村委会公章时,应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参加的会议表决通过后

  方可盖章。如有违规行为的,保管公章人员有权阻止或拒盖公章

  三、公章的保管及责任追究

  (一)村民委员会公章由专人保管。

  1、印章保管人使用村民委员会印章时,须逐一认真登记用印时间、用印事由、审批人、并签注用印人姓名;

  2、印章保管人应不询私情、坚持原则、不得利用公章图谋私利;

  3、印章保管人私自用印,出于个人目的,尚未造成集体损失和不良后果的,视情形给予批评、教育;造成集体损失和不良后果的,印章保管人应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责任;

  4、私用印章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5、不准非保管公章人员擅自随身携带公章外出,不准将公章随意托人代管、代盖,未经同意,不得将公章带离办公场所,不准在空白纸上盖公章;

  6、不得借机吃、拿、卡、要,违者按规定予以撤换和处理。

  (二)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经济合作组织负责人原则上不得直接保管和使用公章。

电脑使用管理规定 第30篇

  为加强空调的安全使用与管理,切实贯彻节约用电,降低能耗,按需使用原则,也为更科学合理地使用学校空调设备,延长使用寿命,切实保障空调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为教育教学服务,给全校师生提供一个安全、舒适的工作和学习环境,现对本校各教室、办公室、宿舍的空调使用作出如下规定:

  一、学校空调使用由各班班主任、办公室负责人负责,并指定专人管理。严格保证空调的日常使用与管理;一旦发现空调使用异常,请勿自行拆机,应及时汇报总务处。

  二、空调使用条件:

  1、夏季:室内温度在30℃以上,可使用空调,空调温度应设 在26℃以上。

  2、冬季:室内温度在5℃以下,可使用空调,空调温度应设定在25℃以下.

  3、如情况特殊需经学校同意。

  三、使用注意事项:

  1、空调使用时,应注意门窗关闭,拉下遮阳窗帘。

  2、夏季雷雨时,立即拔下空调插头,以免遭雷击导致空调损坏。

  3、遥控器由各班、各办公室专人负责保管,并负责空调温度调节,空调使用中不得随意改变风叶方向或打开机壳等。若人为因素造

  4、空调需按使用说明规定进行操作,如发生非人为故障应及时向总务处报修,不得自行拆卸,否则责任自负。

  5、各处室人员要经常检查空调使用情况,同时做到人走关闭空调,并保持室内机清洁。办公室较长时间无人时应关闭空调,放学下班前必须关闭空调

  6、全体住宿生要节约用电,安全用电。不得随意开启空调外壳,不得私自拆装空调及空调开关,也不得随意在空调线路上乱接线,如造成损失由当事人承担,并进行严肃处理。

  8、宿舍空调一旦出现故障,寝室长应及时报告宿舍管理老师,由总务处请专人维修。总务处应经常对全校的空调线路、开关、接线盒等设施设备进行常规检查,发现故障及时修理。

  9、学期结束交宿舍管理老师处统一管理,新学期由宿舍管理老师处统一发放。

  10、提高安全用电、节约用电的意识,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浪费和安全隐患。

  11、学期结束,遥控器上交保管室。

  绵阳中学英才学校

电脑使用管理规定 第31篇

  一、全厅所有公车一律实行入库封存。根据我厅实际情况,全厅公车封存地点设省委大院、省政府二院和厅机关南院三处地方。上下班交通车一律停放机关南院。省就业培训中心、省劳动人事学校公车就地封存。

  二、全厅所有公车钥匙一律上缴集中保管。其中,南院公车钥匙集中保管由徐文华负责,北院由徐电宇负责。有公车的厅属单位由各单位综合处(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

  三、节假日期间,严禁公车私用。

  四、确因公务需要使用公车的,要严格审批程序。由公车使用人填写“节假日公车使用派车单”,所在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报请分管厅长审批同意,方可派车。厅属各单位确因公需要使用公车,必须经主要负责人批准。

  五、节假日期间,厅后勤服务中心将加强对全厅公车入库情况的检查。凡违反上述规定私自用车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电脑使用管理规定 第32篇

  为加强公司厂区夜间安全保卫工作,使公司财产不受损失,现特制定本制度。

  1、 夜间值班人员包括后勤管理人员、安监部保卫人员、以及其他夜间值班人员;

  2、 夜间值班人员承担夜间公司厂区所有财产的安全保卫工作,保证厂区不发生物品被盗、损坏或其它物品流失现象和火灾等危害公司利益事件;

  3、 后勤管理人员作为夜间值班的主要领导,负责夜间厂区的管理工作,负责夜间非生产值班人员的检查和调度,确保夜间值班人员无违犯劳动纪律现象,对夜间出现的违纪现象负主要的管理责任,对出现的物品被盗、流失现象负有领导和直接的工作责任;

  4、 保安人员作为主要的公司安全保卫人员,对出现的物品被盗、

  流失现象及非生产区域的火灾险情负有主要的工作责任; 5、 其他夜间上班生产人员,对本部门物品流失、损坏、被盗负有主要责任,对就近区域物品流失、损坏、根据情况负有相应责任;

  6、 值班人员应加强工作责任心,增强夜间巡视的力度,所有夜间值班人员必须每2小时围绕非生产区巡检一次(具体路线见保安人员制度)保安人员夜间不得打盹睡觉;

  7、 值班人员应该严守值班时间,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在值班时若遇紧急事务,须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离开。因故离开半小时以上者须在值班日志上做出书面说明。

  8、 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打扫值班室内卫生,保持物品整洁、完好。

  9、 所有值班人员须按规定严格履行值班任务,强化责任意识,忠于职守,尽职尽责,要加强巡视、巡查,做好防盗、防火、防灾等工作,尤其加强对重点部位的监管,杜绝脱岗、睡岗。

  10、 后勤管理人员值班期间要检查公司保安人员、运行人员工作纪律状况,公司各功能区消防设施是否完好,照明、空调、饮水机、计算机复印传真机等办公电器是否关闭,门窗是否锁好。

  11、 值班人员要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尤其要做好存在问题及问题处理情况的交接,保证工作连续性。

  12、 值班期间发生突发事件必须及时处理,重要情况请示公司领导,必要时立即向有关部门汇报。

  13、 值班人员在岗期间不准饮酒,不准容留非本单位人员逗留、下棋、玩扑克,甚至留宿等。

电脑使用管理规定 第33篇

  一. 适用范围:工业园区各经营体及职能部门

  二. 目的:准确及时掌握人员出勤情况

  三. 实施细则:

  1. 考勤卡仅限本人使用,任何人不得代替别人刷卡。如发现代刷卡现象,刷卡人与代刷卡人各负激励100元。

  2. 所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刷卡规定,上下班按时刷卡。上班未刷卡按迟到论处,负激励当事人10元/次。下班未刷卡,按旷工论处,负激励当事人50元/次。

  3. 忘记刷卡一律按旷工论处, 负激励当事人50元/次。

  4. 各经营体员工必须到指定的刷卡机进行刷卡,不得擅自到非本部门刷卡机上刷卡。否则,因违反操作规程而导致的无刷卡记录,责任自负。

  5. 所有人员因工作需要外出而不能正常刷卡的,必须向部门负责人递交申请,并严格按照申请表中的内容认真填写,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方可外出。申请单必须在当日填写,不得事后补办,外出时及返回时必须刷卡。申请单每月必须与考勤一同上缴部门考勤员处留存,月终与工资核算表一同上缴总裁办,以便复审及核对。

  6. 所有人员若无书面申请或申请未经领导确认外出的,一律按旷工论处,负激励当事人50元/次。

  7. 新入厂员工进厂5日内,必须办理考勤卡。否则,将对各部门考勤员进行负激励10元/位。

  8. 各部门考勤员每月应不定期对刷卡情况进行数据采集,并排查员工迟到、早退、请假情况,月终进行工资兑现。如发现一次弄虚作假及因此而引起的投诉,经落实情况属实后,将对责任人进行50-200元/次。

  四. 正常考勤时间:

  1. 白班:早8:10以前—16:30以后

  夜班:19:40以前—次日8:00以后

  注:正常考勤时间如有变动,将随时更改并通知各经营体及管理部门。

  本规定自20xx年12月1日起执行。

  总裁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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