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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违拆违工作方案

2023-10-28 15:06:02策划方案

控违拆违工作方案(实用3篇)

控违拆违工作方案 第1篇

  20xx年,区查违办在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市查违办的精心指导下,坚持“控制源头、快速处置、协同配合、齐抓共管、综合治理、依法追责”的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提升队伍形象、加大查处力度,查违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现将我办的查违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xx年取得工作成效。

  (一)查违控违案件处置情况

  今年受理市长热线、市数字城管、市作风办、区作风办等各类投诉件 482起,全部按时回复并进行了有效处置。通过定期巡查、整改、自拆与集中强制拆除等方式,我办累计拆除各类违法建构(筑)物324处,面积约115861.5平方米。新增违法建184处,面积约20027.5平方米,(二)存量违法建设清理整治四年行动计划工作情况

  按照市查违办《关于城区存量违法建设清理整治四年行动计划》,20xx年对城区105平方里存量违法建设调查摸底,存量违法建设5108处,面积754906平方米。根据郴州市查违的实际情况,20xx年重新对城区59.6平方里内存量违法建设调查摸底分类认定共1640处,面积217683.6平方米,其中:立即拆除248处,面积46601平方米;暂缓拆除898处,面积100798平方米;处罚后补办手续494处,面积70284.6平方米。目前已经拆除76处,面积3356平方米。市城区主次干道专项整治任务168处,已经拆除整改109处,面积13448平方米。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责任到位

  重视查违网络建设,层层落实责任,实行定人员、定责任、定管理范围,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逐步形成了上下联动、齐心协力的查违工作格局,基本实现了镇、街道办事处、社区(村)查违控违工作全覆盖。明确了责任领导,明确了专门班子,对辖区内的违法建设进行了巡查上报,形成了社区(村)镇(街道)区查违办市查违办一条自下而上的信息反馈链。

  (二)多措并举,控拆到位

  一是加大巡查防控力度,坚持日常巡查不放松,采取划片分区,责任到人等方式,坚持每天上午、下午各巡查一次,不给违法建房户留有任何时间空档。

  二是加大行政强拆力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程序,积极稳妥做好行政强制拆除工作,对不听劝阻,顶风抢建行为,组织力量强制拆除。对商业小区开展30次专项拆违整治行动,在保利苏仙林语、碧桂园等小区组织12次违建业主集中座谈会宣传违建法律法规。

  三是加大重点项目拆违清障力度。为顺利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我办积极加强重点项目的协调服务工作,积极介入、主动作为,对东关隧道、城东新区开发建设以及棚户区改造项目,加大拆违工作力度,做到拆建结合,美化环境,确保重点工程顺利推进。

  今年以来,共巡查600多次,控违覆盖率达100%,巡查发现新增违法建设 184 处,现场处置 184 起,按照“零增长”目标做好控违工作。

  (三)营造氛围,宣传到位

  加强宣传教育,利用执法巡逻车广播宣传《城乡规划法》,在各小区内悬挂查违宣传标语横幅67条,今年还印制了1万份《违法建设法律法规宣传单》,对违建户细致地宣讲违法建设的法律法规政策,禁止违法建设行为。

  针对违法建设行为,一是坚持疏导先行,攻心为上。改变一味强拆的做法,拆违行动前,镇、街道人员提前上门做好法律政策宣讲,向违建户主发放自行拆除通知书,预留充足时间清理财物,取得违建户主的理解和支持,使不少违建户能够自行拆除违法建设;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带头自拆,配合强拆,形成强大的自拆强拆氛围,以点带面,打开工作局面。二是坚持一个标准,保持公正执法。所有违法建设一律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做到即查即拆,不搞任何特殊照顾,不搞变相执法,做到以人为本,人性执法。

  (四)长效管理,保障到位

  一是落实属地监管机制。区查违办与镇、街道各签订了查违控违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并把查违、控违、拆违工作列入到年度重点工作绩效考核。二是健全制度落实责任。完善《大队长、中队长工作职责》、《巡查制度》、《工作考核制度》、《请销假制度》、《奖惩制度》、《考勤制度》等规范队伍建设的措施,进一步提高了队伍的综合素质和行政执法能力。

  三、存在的问题

  (一)巡查网络没能有效运转。主要是基层干部思想认识由差距,镇、村、组各级干部对查违工作的重要性不够深刻,查违积极性不高,查违责任落实不到位,查违网络联系不畅。

  (二)私房违建有反弹趋势。责任主体单位对辖区内私房抢建违建监管不到位,控制不力。主要体现在城区私房违法加建、抢建、搭棚及重点项目征迁区域范围内的村民个人建房、宅基地拆旧建新等现象任然存在。

  (三)商业小区违规装修、改建、扩建情况突出。一是小区别墅违规装修改建行为普遍存在,主要表现在扩建、挖掘地下室、封闭露台加层,搭建阳光房。二是小区高层电梯房违规装修,占用消防通道,破坏消防门,楼顶住户利用楼顶造型框架违规封闭公共平台、加建、扩建、搭建阳光棚等情况非常严重,责任主体单位对小区违建行为巡查控管不到位,现场处置不力。

  (四)查违工作经费保障不到位。中心城区存量违法建设数量大、涉及面广加上成因复杂,拆除时间紧、任务重、需要大量经费保障;由于查违办工作经费未纳入财政预算,各办事处查违经费也未纳入财政预算,无法保障查违拆违工作正常运行,影响了查违办和各责任主体单位的工作积极性。

  (五)执法程序不规范。各镇、街道普遍存在执法文书填写不规范的现象,如:文书内容填写不准确,表达不规范,与法律依据条款不相符。各镇、街道要加强同执法支队、区法制办对接,进一步规范执法文书。

  (六)部门联动配合力度不足。相关责任部门之间缺乏积极、有效的沟通、配合、协作机制。执法主体单位主动性不强,工作合力未见成效,各部门要打破部门界限,积极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查违拆违,杜绝违建行为。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巡查控新增。加大日常巡查和现场处置力度,严控私房和商业小区新增违法建设,继续巩固查违成果,在依法拆除存量违法建设的同时,围绕城市建设查违,围绕重点项目建设查违,围绕群众来电、来访问题查违,围绕各级领导督查督办案件查违,继续保持对各类违法建设的高压势态,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

  (二)加强存量违法建设拆除力度。我区存量违法建设定性为拆除的.1146处(立即拆除248处),目前拆除76处,剩余处1070处未完成,其中苏仙岭街道拆除任务596处,已完成56处;南塔街道拆除任务139处,已完成18处;观山洞街道拆除任务108处,已完成2处。白鹿洞街道拆除任务294处,卜里坪街道拆除任务13处。20xx年我办将督促各责任主体单位对照任务按照计划加快存量违法建设拆除工作进度。

  (三)加强宣传教育工作。一年来,我办虽然做了较多的宣传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没有把宣传工作做好做实。20xx年我办会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制定一个具体有整体性、前瞻性的宣传工作方案,多层面、多方位、多渠道开展查违控违执法宣传工作,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作重点宣传,并且督促镇、街道开展查违控违宣传工作,让政策法规宣传普及到乡镇、街道、社区(村、组),深入到群众心中。提高公众对违法建设查处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和理解,为有效防范和控制违法建设行为的发生营造强大的舆论氛围。

控违拆违工作方案 第2篇

  一、指导原则

  贯彻落实岳阳市“铁腕控建、铁腕拆违、铁腕查处”的指示精神,按照科学规划、严格管理、依法行政、从严治建、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确保控违范围内“新增违法建设为零,存量违建逐年递减”,为临湘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良好的城市环境。

  二、组织机构

  1、成立市控违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龚卫国同志任组长,孙志诚、杨林彬、李冬赐、张安平、韩新根同志任副组长,李孟阳、廖小林、沈洪波、程威生、方晓宏、汤四维、方觉、张歆、李斌、李炎利、周琦、葛建、刘乔新、余浩、蒋永生、沈道平、方炎柏、蒋立建、吴平南、余祥忠、余望君、刘小文、刘科、吴天星、尹建新、刘庆明、冯奇、袁胤、李珊梅等同志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张安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斌、蒋永生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2、成立市人民政府控违办公室。由李斌同志任主任,余望君、余生虎同志任副主任。控违办公室设市政府城管办,隶属市政府办统一管理。

  3、成立临湘市查处违法建设专案组。市监察局、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房产局、市规划局确定专人,根据市控违办移交的案件,按职责权限分工依法进行查处。市财政安排专项工作经费。

  4、成立控违执法大队。将市建设局原综合执法大队整体移交给市规划局管理,名称变更为临湘市控违执法大队(以下简称控违大队)。控违大队暂定40人,人员主要由原市建设局综合执法大队与原市规划局监察中队为主组成。

  5、乡镇(街道办事处)和村(社区)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相关乡镇(街道办事处)控违工作领导小组由乡镇长(主任)任组长,分管负责人、纪检书记任副组长;村(社区)控违工作由书记任组长。

  三、控违范围

  1、城市规划区。控制范围50平方公里,具体范围:

  ①长安街道办事处所有村、社区(居委会);

  ②五里牌乡的火炬村、坝头村、新群村(毛屋组、胜利组、辉煌组、张家组)、小沅村(丁家组、刘家组、黄板组)、新球村、车坪村(青山组)、新庄村(毛畈组、月形组、蒋家组、官畈组);

  ③城南乡的王禾村、栗楠村、大岭村(挨山组、新屋组、青龙组、建屋组、油榨组、港背组)、联合村(划船组、蒋家组);

  ④白云镇的麻塘居委会、张牌村、水井村、集庄村、杨田村、毛湾村(易家组、张沈组、塘坎组、毛湾组、昌坡组、罗家组)、灰山村(张家组)、台上村(曹房组、台上组、谢家组);

  ⑤规划区范围内的“小三场”(即示范茶场、园艺场、种猪种鸡场)。

  2、工业园区。控制范围为:

  ①儒溪化工园区7.1平方公里;

  ②三湾工业园区4平方公里;

  ③海螺水泥厂周边。

  四、控违对象

  1、在控违范围内非法侵占、买卖土地建房,非法挖山毁林建房,违规翻修旧房;

  2、为牟取政府征地拆迁补偿在在建项目规划用地内非法抢建;

  3、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进行违法建设;

  4、擅自改变建筑物使用性质及其用地性质进行违法建设;

  5、未经许可擅自进行临时建设或在临时使用的土地上建设永久性建筑物;

  6、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其它违法建设的行为。

  五、工作职责

  1、市控违工作领导小组和控违办公室主要职责是受市委、市政府的委托,负责协调和指导控违各部门单位之间的工作,监督控违责任单位的工作落实,督查控违责任单位的工作成效,考核控违责任单位的工作完成情况,研究控违方面的重大事项,制订相关规定;

  2、市规划部门(控违大队)负责违法建设的行政监督检查工作和控违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面的巡查与具体执法,做好接听举报和处理情况登记,建立违法建设台帐。组织开展控违方面的.各项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协助查处涉及违法建设的案件。对违法建设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取证、组织听证、作出行政处罚和拆除决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工作;

  3、市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土地使用权证的核发;查处非法占用、非法买卖、非法转让、非法租赁土地的行为;经控违职能部门确认的违法建设在征地拆迁时不予任何补偿;

  4、市建设部门负责施工许可和建筑施工队伍的管理工作;查处无资质的建筑队伍和违规施工行为,确保按许可内容施工;

  5、市房地产管理部门负责房屋产权发证、查处无资质房地产开发行为,对经控违职能部门确认的违法建设在实施房屋征收时不予补偿,对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或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权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内容的违法建筑,不得核发房屋所有权证。私房发证应依照法律法规和市政府相关政策与规划、建设、国土资源等部门配合进行;

  6、市公安部门负责维护拆违现场的治安秩序,依法查处妨碍、阻挠控违工作的违法犯罪行为;负责依法办理控违工作中发现的非法经营、偷漏税款等犯罪案件;负责集体土地上户籍迁入把关和控违中的有关户籍确认工作;

  7、市消防部门负责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与整顿,积极配合市控违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影响消防安全的违法建设依法进行查处;

  8、市组织、纪检监察机关负责对违法建设所涉及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民团体及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违纪案件的问责和查处,监督各部门单位和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9、市检察院负责对控违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和查办;

  10、市政法、部门负责控违工作中的社会稳定,加强对非正常上访、越级上访群体的教育和监管;

  11、市政府法制部门负责对控违、拆违工作适用法律依据、法律程序等法律业务方面的审核把关;

  12、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考评办负责对控违各相关乡镇(街道办事处)、各相关职能单位督查和考评考核;

  13、市工商、食品药品监督、卫生、环境保护等部门不得为利用违法建设或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做营业场所的企业或个人核发执照及相应的许可证件;

  14、市供水、供电、供气等部门和单位不得对违法建(构)筑物供水、供电、供气;

  15、市委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应当加强对控违工作的宣传报道和舆论监督,及时将控违有关情况通过市本级媒体予以公开;

  16、有关乡镇(街道办事处)是辖区内违法建设的巡查工作和组织拆除违法建筑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宣传《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全市关于控违的文件、会议精神;督促村(社区)落实控违工作责任;及时准确上报辖区内的控违工作情况;做好辖区拆违行动的协调、配合和维护稳定工作;协助组织、监察、规划、国土等部门对违法违规建设案件的查处和处理;负责控违相关的其它工作;

  17、村(社区)负责违法建设的属地监控,是本辖区违法建设巡查工作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精神宣传的责任主体。村(社区)、组干部包片、包户责任到人,担负控违工作的信息收集和报告、联络、监督职责,及时报告违法建设有关情况和举报情况;负责入户宣传《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全市关于控违的文件、会议精神;协助组织、监察、规划、国土等部门对违法违规建设案件的查处和的处理;加强对违建户主思想教育转化工作,及时消除矛盾,维护稳定。

    六、工作措施

  1、切实加大巡查力度。一是村(社区)建立巡查日志制度,做到每日有详细记录。如发现新产生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应及时向乡镇(街道办事处)报告。乡镇(街道办事处)接到报告后,1小时内委派人员到现场了解详细情况,并将情况向市控违执法大队报告。乡镇(街道办事处)每周应以文字形式向市控违办和控违执法大队报告市辖区内一周内控违工作动态;二是控违执法大队负责对控违范围内的违法建设情况进行不间断巡查;发现违法建设后,应于1小时内向市控违办报告,并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三是制订举报奖励制度,凡举报违法建设和相关人员,经查属实的,给予举报人物质奖励,并严格为其保密;四是各村(社区)在重要地段设立标牌,公布控违责任网络图和举报电话。

  2、及时开展拆除行动。凡发现并报告有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的,属地乡镇(街道办事处)和村(社区)行政主要负责人必须及时赶赴现场,督促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户自觉拆除违法建(构)筑物并恢复土地原状;如当事人不予配合需要市控违执法大队协助拆除违法建(构)筑物的,由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书面向市政府控违办报告,市政府控违办接到报告后,指派市控违执法大队及相关单位到达现场,以属地乡镇(街道办事处)为主体,市控违执法大队等单位配合,依法从快拆除,该乡镇(街道办事处)行政一把手必须在现场指挥拆除行动,拆除行动发生的经费及其他责任由该乡镇(街道办事处)承担。拆除违法建设必须连其地下基础彻底拆除并恢复原状。

  3、联合制止违法行为。市供电、供水、供气部门在接到办理临时用水、用电、用气申请时,必须凭规划、国土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件方可受理;受理以后必须将申请人、申请地点、申请时间等情况同时书面抄报市政府控违办和控违执法大队;凡市政府控违办或控违执法大队认定为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的,供电、供水、供气部门必须立即断电、断水、断气;凡市供电、供水、供气部门在接到办理正式用水、用电、用气手续和申请开户的,申请人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规划证、国土证和房产证等证件,上述部门方可受理。凡不具备上述证件的,一律不得办理开户手续并供水、供气、供电。

  4、严厉查处“涉违”案件。违法建设专案组将严肃查处下列行为:

  ①各级党委、政府及其派出机构的责任人员在控违信息报告、配合拆除、维护稳定中失职渎职的;

  ②辖区范围内新建违法建设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的;

  ③规划、国土资源、房产等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批准项目建设的;

  ④执法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授权执法队员失职渎职的;

  ⑤村(社区)基层党组织、村(居)自治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责任人员对辖区内违法建设监管不力、对拆除行动配合不力的;

  ⑥企业、事业单位责任人员涉及违法建设的;

  ⑦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及其家属参与违法建设的。

  以上行为,由专案组及各相关职能单位,按案件处理权限依法查处。

控违拆违工作方案 第3篇

  一、工作原则

  1、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各村是“双违”监管工作的第一道防线,对辖区查违控违拆违工作负总责。

  2、坚持部门联动原则。机关各站办所与查违控违拆违管理部门在“双违”工作中应全力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提高工作效率。

  3、坚持防拆结合原则。进一步强化主动防控理念,加大巡查力度,坚决遏制新发“双违”。加强防违控违前置管理,落实村委快速反应机制,对新发“双违”做到发现一处、查处一处、拆除一处。

  4、坚持严管重罚原则。建立“双违”工作责任制,落实相关责任追究制度,从严从重追究导致“双违”失控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顶风违建或阻碍查违控违拆违工作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追究其党纪、政纪责任。

  二、工作措施

  1、 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枣林镇已于20xx年11月22日组织召开辖区动员大会,各村要不折不扣贯彻好会议精神,加大政策宣传,将此项工作深入到每个角落,每个群众。

  2、加大违建拆除力度。按照“摸清总量、逐步减量”的目标,对“双违”进行排查摸底,分类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分批次列出拆除清单和处罚清单,分别按要求依法处罚到位或依法强制拆除。

  3、实行网格化管理制度。各村要实行网格化管理,建立组单元巡查网络,要将“双违”工作责任落实到点到人,确保第一时间处置到位。

  4、加强考核管理力度。将“双违”工作纳入“三治三调”考核评价机制,对于拆除一宗违法用地的给予奖励5分,发现一宗新增违法用地的给予扣除5分。

  5、建立违建申报拆除制度。本实施方案前对已建成的存量违建,权属党员干部的,党员干部必须主动向区查违办报告,并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

  三、职责分工

  (一)国土所职责

  1、巡查辖区内违法用地行为,及时书面报告镇政府。

  2、负责查处违法用地形成的违法建设。

  3、协助规划所、执法队查处违法建筑工作, 提供涉案土地权属、土地性质、土地红线等在内的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及依据提供。

  (二)规划所:负责牵头开展查控打击、拆除联合行动,对是否影响公共安全,是否符合城乡规划进行审核。

  (三)供水、供电等公共服务部门:严格执行有关管理规定,对未能提供合法用地、建设等手续的,不予供水、供电及提供电信、有线电视等公共服务。

  (四)农业办:负责组织对违法农用地的拆违复耕及宅基地办理工作。

  (五)派出所:负责依法配合本镇范围内“两违”联合执法,维护现场秩序和周边交通秩序,防止突发性事件发生;对有阻碍执法行为的当事人依法作出治安处罚,对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司法所:负责对本镇内联合执法工作提供相关的法律意见和建议。

  (七)执法队:负责配合开展查控打击、拆除联合行动。

  (八)各村委会:做好相关政策的宣传工作,并对辖区内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要做到及时发现,及时上报,主动配合政府开展拆违控违联合执法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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