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考点应急处置方案(实用3篇)
高考考点应急处置方案 第1篇
一、工作目标
专项行动从4月份开始,至12月底结束。通过开展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专项行动,采取多种方式方法,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预防溺水的安全教育,完善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着力解决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以不发生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溺水事故为目标,确保全镇各中小学校学生生命安全。
二、职责分工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列纳入重要议事议程,落实监管责任,各司其职,负责辖区内中小学生溺水预防和处置工作,突出抓好暑假、周末、节假日学生离校、留守儿童远离父母等薄弱环节的监管。
(一)中小学校要督促指导防溺水教育、宣传、管理工作,加强对中小学生防溺水“六不”纪律教育,通过校园广播、墙绘、板报等形式加强防溺水宣传,扎实开展“6个1行动”(即一封致家长的信、一次家访、一次家长会、一张家校联系卡、一次电话回访、一张责任书)。
(二)综治办要充分发挥网格员作用,组织网格员进村入户开展中小学生防溺水宣传工作,落实日常巡查制度,强化对重点及危险水域的定点监管和流动巡查,建立健全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网格化管理体系。
(三)派出所要将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列入公共安全防范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工作指导,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四)民政办要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机制,协助开展中小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
(五)国土规划环保安监所要加强对闭坑矿山的监督管理,对矿山开采留下的深水坑等涉水危险隐患要设置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要加强建筑施工监管,督促建筑施工企业落实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及时督促施工企业回填危险水池、水坑等,严禁中小学生擅自进入施工作业区。
(六)水利站要做好重点水域溺水事件多发区的警示标志设置和安全监督管理,加强河长日常安全巡查,对标落实安全防护。
(七)文化站要协助上级文旅部门加强对辖区景区的安全管理,在涉水区域设置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配置简易的救生设施设备。
(八)卫生院要与中小学联合开展呛水自救、应急知识和技能培训,及时做好中小学生溺水医疗救治工作。
(九)共青团要发挥好团组织和少先队、青年志愿者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中小学生防溺宣传教育活动。
(十)妇联要将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纳入关爱留守儿童活动中,组织开展中小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
(十一)各村(社区)要对辖区内山塘、河流、积水坑等易溺水区域进行排查,并设置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安排专人加强放学后、节假日等重点时段值守和巡防。加强对群众的宣传教育,督促家长切实担负起监护责任。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宣传,形成氛围。各村(社区)要集中开展防范中小学生溺水知识的宣传,通过入户发放倡议书、与家长签订承诺书,以及利用农村气象大喇叭等宣传方式,加强家长和学生的防溺水相关知识。
(二)加强排查,严格管理。各村(社区)要组织人员对本行政区域内山塘、水库等重点区域(水域)进行防溺水安全隐患排查,完善警示标志、防护设施,配置简易的应急救护设施,原则上每两个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排查。加强对易溺水时段、易溺水水域的巡逻管理。
(三)加强履职,协调联动。各村(社区)、各职能部门和中小学校要领导到位,部署到位,按县预防学生溺水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职责,主动研究职责范围内预防学生溺水工作,把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纳入当前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落实联席会议布置的工作任务,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互通信息,加强协协同配合,早安排、早行动、早落实,齐抓共管防范学生溺水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智能部门、各村、各中小学校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防溺水工作,履行工作职责,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推进、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二)加强督促检查。要加大对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督促整治存在的安全隐患,要把开展预防溺水工作作为本级政府的重要工作之一,列入日常工作当中。
(三)严格责任追究。各有关部门、各责任人要认真履行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职责,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四)落实及时上报制度。各村、各学校、各包村干部要将开展防溺水工作情况及时上报镇党委、政府。
高考考点应急处置方案 第2篇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
(一)完善工作机制。强化政治担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完善成人高考联席会议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教育行政部门、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的职责任务,狠抓关键环节,层层压实责任,研判本地区10月新冠肺炎疫情情况,统筹做好成人高考疫情防控和组考工作。
(二)强化协调和衔接沟通。各考点学校要认真制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落实考点考场的防疫措施;城区教育均衡发展中心协调卫生健康、公安、保密等相关部门开展考点卫生防疫和考试安全联合检查,存在问题要限时整改,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建立健全健康管理机制
(一)对所有考生进行健康状况监测。
1、所有考生应在考前14天申领“广西健康码”,并自我健康观察14天,每天进行健康状况监测。
2、对考前考生身体状况异常和监测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须经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等逐一专业评估,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依据专业评估建议,在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正常参加考试的条件,凡不具备的,考生不得与健康考生同考场考试。
3、对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的考生,要严格执行规定规程,由卫生健康部门进行专业评估,招生考试机构根据评估建议,综合研判是否可以正常参加考试或采取安排隔离考场考试措施,充分保障考生考试权益和广大考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对所有考试工作人员进行健康状况监测。
所有考试工作人员考前14天申领“广西健康码”,所在学校考前14天要对所有考试工作人员进行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和监测健康状况,体温测量记录。及时报告教育均衡发展中心。考务人员出现身体异常的要及时诊疗,考前3天内有发热症状的不得参与考试工作。
三、保障防疫物资储备及人员配备
(一)加强经费保障。考点学校要做好相关防疫物资准备。物资储备包括速干手消毒剂、含氯消毒剂、季安盐类消毒剂、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一次性手套、洗手液、手持式体温检测仪水银体温计等。各考点应按每人每半天1支的标准为考试工作人员配备口罩,并为考生准备一定数量的备用口罩(原则上考生口罩自备)。
(二)完善考点防疫工作职责。
1、考点增设一名副主考(担任专职医疗副主考,原则上由当地卫生健康部门或疾控机构安排)专职负责涉疫常规工作和突发事件处置;完善考点内、考场内防疫工作流程和处置流程。
2、增加备用监考员,以便替换考试中因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不能承担监考任务的监考员。配备具备防疫条件的监考员和工作人员,用于监考备用隔离考场考试的考生。配备卫生消杀人员,负责考点考场消杀工作。
四、科学布置考点考场
(一)科学设置入场线路。各考点要科学设置入场路线,涉考人员进入考点和考场时严格控制入场速度,加大人员间距,防止人员拥挤。考点周边要设立警戒线,扩大警戒区域范围,仅限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进入。
(二)设置体温检测点。各考点要在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进入考点的入口处设体温检测点,检测点设立多条体温检测通道,对所有进入考点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同时,设置体温异常者复检室等,供待检人员做受检准备以及检测不合格人员短时休息调整使用。
(三)准备备用、隔离考场。
1、各考点在配齐配足备用考场(每个考点至少1个)的同时,须设置一定数量相对独立的备用隔离考场,用于安排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且经防疫评估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考生隔离考试。原则上每10个普通考场设1个备用隔离考场(每考点不得少于3个)。考试当天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须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备用隔离考场原则上须一人一间。当备用隔离考场不够用时,在不影响考生正常考试的情况下,经综合研判风险后,可采取最前排、最后排或四角排位的方式多人共用一间(最多不超过4人)。
2、原则上备用考场、备用隔离考场布置按照标准化考场的要求执行。备用考场、备用隔离考场应做明确标识。备用隔离考场要设置专用防疫特殊通道,在外围设置警戒线。备用隔离考场同时配备具备防疫条件的监考员和工作人员。
五、切实做好考点考场清洁消杀和通风降温
(一)消杀范围及内容。各考点要严格按照国家及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考前一周每日开展校园环境卫生全面清洁,封闭考场前,进行一次彻底的预防性消毒,加强考试场所等重点区域的保洁和消毒,对讲台、课桌椅、门窗把手、开关等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进行预防性消毒处理,并做好记录。
(二)考场通风及降温要求。在考场设置中,考生座位间隔不得小于80厘米。每场考试前,要做好考试场所的开窗通风工作。考生入场后,应开门开窗保持考场通风良好。每场考试结束后,要及时对考务办公室和考场等场所进行消毒。在温度适宜的条件下,考点的考务办公室和考场可以保持自然通风,也可以采用电风扇等设备加强通风,电风扇在使用前应进行清洗。
六、认真开展考前疫情防控培训
各考点要高度重视,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将防疫知识和技能、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内容纳入考务工作培训中,在考前对所有考试工作人员开展疫情防控和考试安全培训,确保每位考试工作人员掌握疫情防护要求,掌握口罩、手持式体温检测仪、水银体温计等防疫物资操作使用流程,熟悉疫情应急处置流程和疫情信息处置工作,提高疫情防控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确保考试各项工作安全、顺利进行。
七、严格落实考试全过程防疫措施
(一)把好入场关。各考点要提前准备“广西健康码”二维码若干张,分别张贴在醒目、便利位置,供考生进行扫码入场。
(二)接受体温测量。
1、所有考试工作人员和考生进入考点时要佩戴口罩,通过体温检测通道时应保持人员间隔大于1米,有序接受体温测量,亮绿码或扫码进入考场。“广西健康码”为绿码及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低于37.3℃)的考生方可进入考场。第一次测量体温不合格的,可在体温异常者复检室等场所适当休息后使用其他设备或其他方式再次测量。
2、体温≥37.3℃的考生要经专业综合评估,视考生情况安排到考点备用考场、备用隔离考场或隔离点或救治场所参加考试;评估后不具备相关条件的考试工作人员不得承担考试工作。
3、持“广西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须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青岛返桂来桂人员及相关接触人员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青岛市返桂来桂人员健康管理服务的紧急通知》要求进行。如考试前或是考试期间,上级部门另有相关防疫工作要求的,按照最新要求执行。
(三)加强个人防护。考生进入考场时,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监考员进行准考证查验等身份识别工作。低风险地区的考生进入考场就座后可以自主决定是否佩戴口罩:非低风险地区、备用隔离考场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普通考场监考员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备用隔离考场的监考员及工作人员需戴医用防护口罩和一次性手套等,必要时可穿戴防护服。
(四)考试过程中异常情况处置。考试过程中,考生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由监考员通过流动监考员将情况及时报告考点主考,由主考通知考点当地卫生健康部门专业人员(专职医疗副主考)到考场对考生健康状况进行评估,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由考点安排专人带至备用隔离考场继续参加考试。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未出考点)所耽误的时间,经南宁市招生考试院批准后予以补齐。当科目考试结束时,由负责研判的专业人员(专职医疗副主考)当场简要向所有考生进行解释和说明,避免其他考生恐慌。
(五)考试结束。
1、考生散场时要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考点可安排各考场错峰离场。
2、监考员在考务办公室要有序交接考试材料,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
八、试卷运送、保管、整理工作防疫措施
(一)所有参与试卷运送、保管和整理工作人员考前14天申领“广西健康码”,提前14天进行日常体温测量和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身体异常的要及时诊疗,参与相关工作前3天内有发热症状的不得参加。
(二)对试卷运送车辆、试卷保管场所进行彻底消毒,试卷保密室存放试卷前开窗通风。
(三)试卷进入考区保密室、考点后,试卷安保人员每天仍须检测健康状况并做好记录。
九、完善疫情应急处置措施
考点学校要结合本地实际,联合当地卫生健康部门针对疫情突发情况制定应急预案,做到制度完善,责任到人。各考点增设疫情应急疏散通道,并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培训和演练,要求应对突发疫情时能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考试期间如发现有考生或工作人员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要及时隔离并安排就近就医。发现确诊病例的考点,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即时向疾控机构和教育均衡发展中心报告;积极配合做好流行病学调查,以考场为单位,确定防控管理场所,排查甄别密切接触人员,严格采取消毒隔离等针对性防控措施,切实保障涉考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不发生疫情扩散、试题泄露和考卷丢失、被盗等恶劣事件,以保证考试平稳顺利实施。
高考考点应急处置方案 第3篇
为贯彻落实卫生部、教育部、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联防联控做好学校食品卫生监督工作的通知》精神以及浙江省关于《浙江省“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规定,预防学校食物中毒的发生,保证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处理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生活指导师各班班主任
二、事故的判断
2人以上的教师或学生在短时间内出现了相同的呕吐、腹痛、痉挛和其它中毒现象,一般判断可先报告谢宏钧,然后启动应急处理工作预案。
三、应急流程:
送诊——保护——报告——检查
送诊:发现集体中毒事故迹象后,在场教师和事故发现第一人应在第一时间报告有关领导,在第一时间(可拨打急救电话或自行组织车辆)将中毒人员送往医院,进行检查抢救。具体负责人为当日行政值日教师,并将抢救实情每隔15分钟向领导小组汇报一次。
保护:发生集体中毒事故后,应在协助专业人员进行消毒和隔离的同时,要及时保护好事故现场。领导小组要及时向相关部门和主管部门报告实情,取得帮助。后勤要做好消毒准备和临时隔离网的设置。并立即停止食堂和商店的食品供应,由专人负责进行封闭,以备检查。具体负责人为陈振权。
报告:领导小组负责将事故真实情况向上报告,应报告的单位有县教育局、县疾控中心、县公安局。组织人员协助专业人员进行各项工作,并进行问卷调查、写好调查报告。班主任进行认真的学生人数调查后,及时通知中毒学生家长到校协助抢救和调查。具体负责人为钱起建、许仙平。
检查:立即提取24小时的留样并进行检查。同时在事故原因未完全调查清楚前,就初步判断中毒的面积和影响,对没有中毒现象的学生进行认真的检查和观察,预防中毒后果的恶化。绝不能遗漏一个学生,妥善处理善后事宜,维护稳定,消除不良影响。
四、其他事宜
1、事故发生后,应及时封锁食堂,所有外来人员和闲杂人员进入,认真登记以备调查。
2、学生集体食物中毒事故,应把抢救学生放在首位。
3、事故发生后,不提倡自我做无根据的判断和非专业的抢救。
4、联系电话:医警:120学校: